如何挑選股東股權變更
❶ 如何進行股東變更
法律分析:進行股東變更,需要准備以下資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9、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❷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進行股權變更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可以分成三方面:
一,股東之間的相互轉讓,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不受任何限制。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此轉讓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具體的流程是股東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進行答復,若未答復,則視為同意轉讓。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那些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他的股權,不購買的,就視為同意轉讓。(立法的意義在於維護公司的穩定性,讓公司的資金盡量在股東之間流轉)
三,股東向公司轉讓股權,即我們通常所講的「退股」,如果發生以下三種情況,股東可以請求退股: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❸ 公司股東股權變更流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股權變更登記有三步:①申請人需要先申請②登記機關需要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③對於受理的變更申請,登記機關需要做出決定。具體而言,申請人需要前往公司原登記機關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填寫後加蓋公章;或者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登記機關根據申請文件、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來確定是否受理。對於受理的申請,登記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①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做出准予登記的決定。②其他情形的申請人受到受理通知書後,需要及時提交有關的申請材料,登記機關收到材料後,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
(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四)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人;屬於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並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不屬於公司登記范疇或者不屬於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公司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司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
❹ 公司股東股權變更
法律分析: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只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股東變更公司股權如何辦理
股東股權變更登記流程如下:
1、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提交新股東的出資證明和身份證明;
3、公司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和事項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❻ 股東如何變更股權
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只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規定禁止股東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也可以松於公司法的規定,如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不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規定也會給股東的股權轉讓造成影響。
❼ 請教:公司股權變更怎麼選
工商注冊: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將降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wei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wu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❽ 什麼叫股權怎樣選擇
股權:又稱為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騰訊眾創空間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或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質押標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 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股權是指股份制企業投資者的法律所有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投資者對企業擁有的各項權利。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從經濟學角度看,股權是產權的一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法人財產權。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本質是相同的,都體現財產的所有權;但從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產權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則指資本金或實收資本。一般,投資者根據股份公司組織形式,認繳股票的種類、數額和對公司所負的有限、無限責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權,諸如經營管理權、監督權、表決權、紅利分配權等決策權。主要是通過購買股票和資本的「參與」,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以控制操縱其經營業務的決策許可權。有的金融壟斷資本家用一定的資本收買和持有一個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為「母公司」,然後以「母公司」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額去收買並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為「子公司」,繼之,再由「子公司」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額的股票,使其成為「孫公司」,從而形成層層控制體系,日益擴大股權勢力。 按照企業股權持有者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一般可以將企業的股東分為:控制性股東、重大影響性股東和非重大影響性股東三類。 控制性股東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能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非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被持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主要分類
自益權和共益權
這是根據股權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對股權的分類,即自益權是專為該股東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等;共益權是為股東的利益並兼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請求召集股東會的權利,請求判決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權利、賬薄查閱請求權等。
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的行使是否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為標准而進行的分類,即單獨股東權是股東一人即可行使的權利,一般的股東權利都屬於這種權利;少數股東權是不達到一定的股份數額就不能行使的權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條的規定,請求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必須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方可行使。少數股東權是公司法為救濟多數議決原則的濫用而設定的一種制度,即盡量防止少數股東因多數股東怠於行使或濫用權利而受到侵害,有助於對少數股東的保護。
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
這是根據股權主體有無特殊性所進行的分類,即前者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後者是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如優先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 公司法7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儀式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股權轉讓限制
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即各國法律對股權轉讓明文設置的條件限制。這也是股權轉讓限制中最主要、最為復雜的一種,中國法律規定,依法律的股權轉讓限制主要表現為封閉性限制,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轉讓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⑴、封閉性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⑵、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 針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轉讓中國《公司法》第144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第146條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方即發生轉讓的效力。」此類轉讓場所的限制規定,在各國立法上也極為少見。這也許與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論佔主導的思想有關,但將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為股權轉讓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⑶、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147條第1款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對發起人股權轉讓的限制,使發起人與其他股東的權利不相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各類市場主體平等行使權利不相稱。 ⑷、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147條第2款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其目的是杜絕公司負責人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司的內部信息,從事不公平的內幕股權交易,從而損害其他非任董事、監事、經理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⑸、特殊股份轉讓的限制中國《公司法》第148條規定:「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可以依法轉讓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購買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轉讓或者購買股份的審批許可權、管理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1997年7月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20條規定:「股權轉讓協議和修改企業原合同、章程協議自核發變更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企業投資者按照修改後的企業合同、章程規定享有有關權利並承擔有關義務。」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中國《公司法》第149條第1款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且公告。同時,第149條第3款還規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這里的「抵押權的標的」應當更為准確地表述為「質押權的標的」。因為根據中國《擔保法》第75條的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應是權利質押中質押權的標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質押,則質押人與質押權人同歸於一人。 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 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是指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設置的條件,依章程的股權轉讓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許可來進行。在中國公司法律中卻沒有此類限制性規定。 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 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約定對股權轉讓作價的限制。此類合同應包括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以及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等。如部分股東之間就股權優先受讓權所作的相互約定、公司與部分股東之間所作的特定條件下回購股權的約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的具體體現。
❾ 公司股權變更怎麼操作
一、公司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1.所有股東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並攜帶身份證原件。
2.准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將記錄公司股權變動情況。
4.工商變更後,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
5.變更稅務登記證(注:股權變更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財務報表是否有未分配利潤。如果有數字的話,會計下個月做賬的時候要把這些數字沖銷掉,或者繳納25%的個人所得稅)。
可以從工商局地方稅務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網站下載採集樣本,以供參考。
二、公司股權變更流程如下
1、資料准備齊全:
(1)舊章程;
(2)擬定新的公司章程;
(3)營業執照正、副本(不能重復);
(4)公章;
(5)各股東的身份證;
(6)需要填寫的信息(見下文)。
2.完整資料(由工商局索取或網上下載),包括:
(1).變更申請(簽字並加蓋公章);
(2).投資者信息表(需加蓋公章);
(3).變更公司董事、監事選舉決議(新股東簽署);
(4).公司股權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由新股東簽署);
(5)公司股權轉讓協議1份(由原股東簽署);
(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表(身份證簽字並加蓋公章);
(7).公司股權轉讓協議2份(按要求簽署);
(8).公司執行董事聘任經理的決議(簽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3.帶上資料,拿到工商局,等通知拿到營業執照(領證時帶上變更費110元)。
4.之後到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清江路188號),帶好以下材料:
(一)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二份),
(2).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投資者變更為公司股東的,還應提供公司股東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份),
(4)稅務登記證原件。
股權轉讓是較為復雜的問題,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建議咨詢專業的人士,並謹慎行事。如果您後續還有什麼問題需要了解就留言互動吧。
❿ 公司股權變更該怎麼做,具體流程是什麼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拓展資料
1、股權變更所需資料、時間 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多個股東變1個股東或1個股東變多個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 3、出讓方與受讓方身份證原件(公司股需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之一和公章); 4、新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地址)、占股比例(公司股提供公司全名)、電話、郵箱。
《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走全網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公章,法人U盾、新的經營范圍;具體流程是: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使用個人帶有USB介面的U盾登錄進去,彈出新界面點擊右上角黃色字體的「我要申請」,然後彈出全部事項,看到下面有商事主體登記變更等字樣,在相對應的位置點擊辦理,選擇需要辦理變更的一項,點擊打開,然後把新的經營范圍寫進去,接下來是選擇章程填寫日期,選擇當天的日期就好,最後一步就是填寫章程,把新章程填寫完後就可以下載資料並簽名提交就好,簽名的時候會用到法人和經辦人的U盾進行簽名即可。等待工商審批。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
流程:先在工商網上做好變更資料,下載PDF簽字文件,用法人及經辦人的u盾簽名提交,等待工商審批。審批時間3-5個工作日左右。通過後,去稅局做稅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