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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障礙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8-31 15:58:05

1. 股權激勵中經常遇到哪些問題和疑點

講起股權這個事兒,裡面涉及到很多的問題,以下便是股權激勵中經常能夠遇到到的問題和疑點。

1、創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通常有哪幾種?

創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常見的有三種:

一是狹義的股權激勵,就是實打實的股權,被激勵的對象直接獲得公司股權,成為公司股東,享有創業公司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二是期權,基於未來,由公司設定一個優惠條件,給員工在未來某個時點購入公司股權的權利,員工可以根據行權時公司的狀況,選擇是否行權,是否購買或者不購買;

三是虛擬股權,所謂的乾股,一般只有分紅權,而無其他股權權能,虛擬股權的股東不會出現在工商登記的股東名冊上,除非經第三方認可或明知,一般並不具有外部對抗效力。

其中,股權,不適用於員工,是合夥人級別的才適用;虛擬股權,一般適用於業績型的員工;而通用的是期權。

2、全員激勵還是部分激勵?根據公司不同發展階段,如何制定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不是福利,也不是獎勵。激勵的價值在於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大家對公司做出更多的貢獻,從而促成公司估值的提升,進而促進自己的份額價值的提升。所以,不建議做全員激勵,每個人都有期權,沒辦法跟每位員工的實際貢獻掛鉤,大鍋飯,起不到激勵的作用。

激勵要分階段,根據企業發展的不同的階段,對不同的員工提出不同的激勵方案。常見的激勵方案,根據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有幾個要點:

一、定目標,企業到每個階段,要有自己的發展目標,包括財務、客戶、業績等;

二、定方法,股權激勵方式很多,剛才說的,比如期權、虛擬股份等等,創始人對於什麼員工,需要什麼股權激勵方法,要有所區別;

三、定對象,企業需要有自己的標准,基於公司的發展戰略考慮,不同的階段,激勵不同對象;打個比方,在初期產品開發很重要。所以,前期可以更多的激勵產品開發人員;在發展期,運營及市場顯然更重要。所以,要更多的考慮激勵市場運營人員。

四、定數量,企業拿多少的股權進行股權激勵,達到激勵的目的,又不失股權結構的安全性;

五、定來源、條件,用於激勵的股權從哪裡來,期權授予條件。

六、定權利義務、簽合同,確定激勵對象享有什麼權利和義務,怎麼行權,退出等。

3、從操作層面上來說,制定完方案後,還要採取哪些措施,才能保證股權激勵方案最終達到效果?

方案制定好後,要很認真的跟員工解釋激勵的意義,並釋明主要條款,要點。讓員工充分理解,才能充分配合,激勵起他們的積極性。當然,激勵不能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款上,要有配套的制度。包括績效管理體系,薪酬體系,崗位管理體系,等等。

4、股權與期權的差別在哪裡?期權的行權價格如何確定?

股權是我們一般講到的,實際擁有的股權,享有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期權,顧名思義,就是期待的股權,是未來可能得到的權利,不是公司的股東。行權的價格,有按估值、凈資產等方法,對於互聯網企業而言,一般是按激勵時企業融資估值的一定比例。比如,估值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當然,不同的企業,行權的價格比例不一樣,要看每家企業各自情況。

此外,行權的時間,行情是4-5年,4年比較常見。時間上一般是遵守企業正常發展到成熟期的時間也就是4年左右。

5、已經簽了期權授予協議,離職後怎麼辦?

公司給員工授予期權,員工離職後,期權的處理,一般是三種情況:

一、對於已經行權的期權,一般是約定在員工離職後,公司有權按照約定的價格,對員工持有的股權進行回購。

二、對於已成熟、但未行權的期權,一般給員工考慮決定,是否行權,如果員工選擇行權,則按照協議的行權價格,繼續購買;如不行權,就由公司回收。

三、對於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權條件的期權,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權池。

6、期權池持有,都哪些方式,哪種方式更好?

期權池設立,一般有創始人代持,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合夥企業持有等三種方式。各有優劣,時間關系,不具體展開。常見的方式,是設立有限合夥企業,有幾個有點:

一、合夥企業在治理層面,比較方便,高效,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可以較大自由度的約定合夥人入伙、退夥制度和分配機制,進而實現激勵目的。

二、通常由創始人擔任合夥企業的GP,可以較小的投資,增強對企業的股權控制權,有利於保障創始人對持股主體,也就是合夥企業的控制權。

三、稅收優惠,有限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避免了雙重稅賦,有限公司就需要雙重征稅。在是否做稅收籌劃的同等前提下,一般而言,有限合夥企業的稅賦,相對少一些。

所以,創業企業可以考慮採用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期權池持股平台。同時,各地對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優惠政策等,都不一樣,在設立時,多加比較。合夥企業,可以設立在全國各地。

7、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哪些協議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如何避免公司開出口頭支票?

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符合合同的要件要求,激勵對象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協議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很多創業企業為了招募團隊,在招聘時都會說有期權,這是常見的現象。但等進來後,會發現公司以各種理由推脫。原因是各種各樣,包括融資不順暢,項目進展不順楊,激勵方案沒做,等等。因此,避免公司開出口頭支票,應注意保存與公司交流記錄,在入職時,對期權進行大概約定,把公司承諾的實現書面化,簽署相關法律文件。這樣,相對會比較有保障些。

2. 怎樣解決股權激勵在我國企業實施所面臨的問題

目前股權激勵在國內越來越受到重視,不僅有理論上的探討,而且許多高科技企業、民營企業和一些國有控股企業等都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甚至有不少企業把它當作搞活企業的「靈丹妙葯」。那麼究竟如何認識股權激勵, 應該按照什麼原則來設計股權激勵?不同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共同點和區別在哪裡,其內在機制和適用條件是什麼?如何有效運用股權激勵,防止走入股權激勵的誤區?本文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討論。
一、 股權激勵的原理
經理人和股東實際上是一個委託代理的關系,股東委託經理人經營管理資產。但事實上,在委託代理關系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契約並不完全,需要依賴經理人的「道德自律」。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在不同的激勵方式中,工資主要根據經理人的資歷條件和公司情況預先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因此與公司的業績的關系並不非常密切。獎金一般以財務指標的考核來確定經理人的收入,因此與公司的短期業績表現關系密切,但與公司的長期價值關系不明顯,經理人有可能為了短期的財務指標而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但是從股東投資角度來說,他關心的是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尤其是對於成長型的公司來說,經理人的價值更多地在於實現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而不僅僅是短期財務指標的實現。
為了使經理人關心股東利益,需要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於一致。對此,股權激勵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通過使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並在一定程度上承擔風險,可以使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心公司的長期價值。股權激勵對防止經理的短期行為,引導其長期行為具有較好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 股權激勵的不同類型
1.三種類型的劃分
按照基本權利義務關系的不同,股權激勵方式可分為三種類型:現股激勵、期股激勵、期權激勵。
現股激勵:通過公司獎勵或參照股權當前市場價值向經理人出售的方式,使經理人即時地直接獲得股權。同時規定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必須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期股激勵:公司和經理人約定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權,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理人在購股後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
期權激勵:公司給予經理人在將來某一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股權的權利,經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棄這個權利,購股價格一般參照股權的當前價格確定。同時對經理人在購股後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規定。
不同股權激勵模式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在表1中對各個方面作了比較。三種激勵一般都能使經理人獲得股權的增值收益權,其中包括分紅收益、股權本身的增值。但是在持有風險、股票表決權、資金即期投入和享受貼息方面都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不同股權激勵類型的權利義務比較
增值收益權 持有風險 股權表決權 資金即期投入 享受貼息現股 期股 期權
l 現股和期股激勵都在預先購買了股權或確定了股權購買的協議,經理人一旦接受這種激勵方式,就必須購買股權,當股權貶值時,經理人需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經理人持有現股或期股購買協議時,實際上是承擔了風險的。在期權激勵中,當股權貶值時,經理人可以放棄期權,從而避免承擔股權貶值的風險。
現股激勵中,由於股權已經發生了轉移,因此持有股權的經理人一般都具有股權相應的表決權。在期股和期權激勵中,在股權尚未發生轉移時,經理人一般不具有股權對應的表決權。 l 現股激勵中,不管是獎勵還是購買,經理人實際上都在即期投入了資金。(所謂的股權獎勵實際上以經理人的獎金的一部分購買了股權。)而期股和期權都是約定在將來的某一時期經理人投入資金。
在期股和期權激勵中,經理人在遠期支付購買股權的資金,但購買價格參照即期價格確定,同時從即期起就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權,因此,實際上相當於經理人獲得了購股資金的貼息優惠。
其他股權激勵方法,如股票增值收益權、崗位股、技術入股、管理入股等,由於其「享受股權增值收益,而不承擔購買風險」的特點,與期權激勵類似,具體的可根據其要求的權利義務不同分別歸入以上三種類型的股權激勵模式。
2.不同類型股權激勵的價值分析
不同的股權激勵方式對受激勵的經理人來說,權利義務不同,其價值也就不同。具體分析如圖1、圖2和圖3.
分析
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中有虧損區存在,即被激勵的經理人需要承擔虧損風險。而期權激勵中,不存在經理人承擔虧損風險的問題。
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的區別在於:在同樣條件下,期股激勵使經理人享受了貼息優惠,使其可能承擔的虧損減小,收益增大。
現股激勵的價值分析。OB0是經理人獲得股權時支付的價款,OB1是考慮資金成本後經理人的持股成本。A1C1是到期收益線,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於OB1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於OB1即為虧損。在公司破產或資不低債時,股權價值為0,經理人最大虧損為OA1= OB1,即為經理人的持股成本。
期股激勵的價值分析。由於遠期付款的約定,經理人獲得股權的實際持股成本為OB2,A2C2是到期收益線。根據支付協議的不同,OB2的大小在OB0和OB1之間,到期收益線A2C2在A0C0和A1C1之間移動。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於OB2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於OB2即為虧損。經理人最大虧損為OA2=OB2.由於貼息優惠的存在,OB2〈 OB1,即在同樣條件下,期股方案中經理人的損失要小於現股方案。是否享受貼息優惠是期股激勵和現股激勵的主要區別。
期權激勵的價值分析。OB0是經理人獲得股權需要支付的價款,B0C0是到期收益線,當到期股權價值(對應上市公司即為股票價格)大於OB0 時,經理人開始獲益,小於OB0經理人將放棄股權,因此其最大虧損為0.也就是說經理人不承擔股權貶值的虧損風險,這是期權激勵與現股激勵和期股激勵的主要區別。
3. 不同股權激勵的導向
從不同股權激勵的價值分析中可以看到,現股和期股激勵的基本特徵是「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即經理在獲得股權增值收益的同時,也承擔了股權貶值的風險,因此這種激勵方式將引導經理人努力工作,並以較為穩健的方式管理企業,避免過度的冒險。由於受經理人承擔風險能力和實際投資能力的限制,這種股權激勵形式下股權的數量不可能很大,相應地可能會影響激勵的效果。
期權激勵方式中,經理人不承擔風險,因此期權數量設計中不受其風險承擔能力的限制。通過增加期權的數量,可以產生很大的杠桿激勵作用。這種激勵方式將鼓勵經理人「創新和冒險」,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使經理人過度冒險。
由於激勵特點的不同,不同股權激勵的適用場合也不同。企業規模大小、業務成長性高低、行業特點、環境不確定性大小、經理人作用大小、經理人自身特點的不同和公司對經理人的要求不同,都對是否適用股權激勵和適用何種股權激勵產生影響。
三、 股權激勵設計和實踐
1. 股權激勵的設計因素
在具體的股權激勵設計中,可以通過各個設計因素的調節,來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這些設計因素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具體如圖4所示。
激勵對象:傳統的股權激勵對象一般以企業經營者(如CEO)為主,但是,由於股權激勵的良好效果,在國外股權激勵的范圍正在擴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員的持股計劃、以股票支付董事報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報酬等。國內企業的主要激勵對象是董事長、總經理等,一些企業也有員工持股會,但這種員工持股更多地帶有福利性質。
購股規定:即對經理人購買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購買價格、期限、數量及是否允許放棄購股等。上市公司的購股價格一般參照簽約當時的股票市場價格確定,其他公司的購股價格則參照當時股權價值確定。購股期限包括即期和遠期。購股數量的大小影響股權激勵的力度,一般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l 售股規定:即對經理人出售股權的相關規定,包括出售價格、數量、期限的規定。出售價格按出售日的股權市場價值確定,其中上市公司參照股票的市場價格,其他公司則一般根據預先確定的方法計算出售價格。為了使經理人更多地關心股東的長期利益,一般規定經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後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並對出售數量作出限制。大部分公司允許經理人在離任後繼續持有公司的股權。國內企業一般要求在經理人任期結束一定時間後,方可出售股權,一些企業則要求經理人分期出售。 l 權利義務:股權激勵中,需要對經理人是否享有分紅收益權、股票表決權和如何承擔股權貶值風險等權利義務作出規定。不同的規定對應的激勵效果是不同的。
股權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權獲得原因和股權激勵占總收入的比例等。比如在期權激勵中,國外一般規定期權一旦發出,即為持有人完全所有,公司或股東不會因為持有人的重大錯誤、違法違規行為而作出任何扣罰;國內的一些地方的規定中,則認為企業經營者經營不力或弄虛作假時,公司的股東大會或主管部門可以對其所持期權作扣減處罰。股權獲得來源包括經理人購買、獎勵獲得、技術入股、管理入股、崗位持股等方式,公司給予經理人的股權激勵一般是從經理人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轉化而來。股權激勵在經理人的總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勵的效果也不同。 l 操作方式:包括是否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股票來源等。一些情況下為了迴避法律障礙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權激勵中,實際上不發生股權的實際轉讓關系,一般稱之為虛擬股權激勵。在激勵股權的來源方面,有股票回購、增發新股、庫存股票等,具體的運用與證券法規和稅法有關。
2. 目前國內採用的主要股權激勵方式及特點
到目前為止,上海、武漢、北京等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國資管理機構都出台了關於股權激勵的規定③,這些規定主要面向國有控股、國有獨資企業,涉及行業包括紡織、冶金、電子、商業、房地產等,具體有以下特點:
激勵對象:一般為總經理、董事長,
購股規定:一般按任期初凈資產或股票價格確定購股價格,分期購股,經營者不得放棄購股。購股資金來源於經營者的獎勵收入和個人資金的投入,股權數量不大。
售股規定:上海規定在任期末經營者可按每股凈資產或股票價格(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股權,也可繼續持有。北京規定按經營者可在任期滿後2年按評估的每股凈資產出售股權,也可保留適當比例的股權。武漢規定經營者在分期購得股權後,即獲得完全的所有權,其出售股票主要受國家有關證券法規的限制。
權利義務:在期股到期購買前,經營者一般只享有分紅收益權,沒有表決權。經營者同時承擔股權貶值的虧損風險。
股權管理:各地都對經營者有過失行為時的股權獲得作出懲罰性限制。 l 操作方式:在操作中一般都發生實際的股權轉讓關系。股票來源包括從二級市場中購買、大股東提供等,各地還要求企業在實行股權激勵時首先進行改制,國企經理必須競爭上崗等。
從以上的特點看,各地實施的股權激勵實質上是期股激勵,並對期股的出售和獲得資格等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各地在股權激勵的嘗試方面態度比較謹慎。但是,由於各種條件的制約,一些地方的期股激勵並不順利,近日北京市一些企業退出期股激勵試點,經營者寧拿年薪不要期股④。實際上也說明股權激勵並不是一廂情願就能實施的事情,這種激勵方式必須根據企業狀況、環境和業務特點等具體而定。
3. 高科技企業和紅籌股公司的期權激勵
一些高科技企業和紅籌股公司則是按照國際慣例制定了期權激勵計劃,這些做法可以為國內其他企業借鑒。香港聯想公司在1998年9月授予6位執行董事 820萬股認股期權,方正(香港)公司也在1998年授予6位董事5700萬公司普通股認股股權,其他如上海實業、北京控股等都制定了認股期權計劃。⑤
四、 股權激勵與經理人市場
股權激勵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與經理人市場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適的條件下,股權激勵才能發揮其引導經理人長期行為的積極作用。經理人的行為是否符合股東的長期利益,除了其內在的利益驅動以外,同時受到各種外在機制的影響,經理人的行為最終是其內在利益驅動和外在影響的平衡結果。股權激勵只是各種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適用需要有各種機制環境的支持,這些機制可以歸納為市場選擇機制、市場評價機制、控制約束機制、綜合激勵機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環境,具體如圖5所示。
1.市場選擇機制:
充分的市場選擇機制可以保證經理人的素質,並對經理人行為產生長期的約束引導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場選擇的方法確定的經理人,很難與股東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難使激勵約束機制發揮作用。對這樣的經理人提供股權激勵是沒有依據的,也不符合股東的利益。職業經理市場提供了很好的市場選擇機制,良好的市場競爭狀態將淘汰不合格的經理人,在這種機制下經理人的價值是市場確定的,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會考慮自身在經理市場中的價值定位而避免採取投機、偷懶等行為。在這種環境下股權激勵才可能是經濟和有效的。
2. 市場評價機制:
沒有客觀有效的市場評價,很難對公司的價值和經理人的業績作出合理評價。在市場過度操縱、政府的過多干預和社會審計體系不能保證客觀公正的情況下,資本市場是缺乏效率的,很難通過股價來確定公司的長期價值,也就很難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來評價和激勵經理人。沒有合理公正的市場評價機制,經理人的市場選擇和激勵約束就無從談起。股權激勵作為一種激勵手段當然也就不可能發揮作用。 3. 控制約束機制:
控制約束機制是對經理人行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公司規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統。良好的控制約束機制,能防止經理人的不利於公司的行為,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約束機制的作用是激勵機制無法替代的。國內一些國有企業經營者的問題,不僅僅是激勵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約束的問題,加強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將有助於提高約束機制的效率。
4. 綜合激勵機制:
綜合激勵機制是通過綜合的手段對經理人行為進行引導,具體包括工資、獎金、股權激勵、晉升、培訓、福利、良好工作環境等。不同的激勵方式其激勵導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經理人、不同的環境和不同的業務對應的最佳激勵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設計激勵組合。其中股權激勵的形式、大小均取決於關於激勵成本和收益的綜合考慮。
5. 政策環境:
政府有義務通過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等形式為各項機制的形成和強化提供政策支持,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不合適的政策將妨礙各種機制發揮作用。目前國內的股權激勵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臨股票來源、股票出售途徑等具體的法律適用問題,在市場環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過加強資本市場監管、消除不合理的壟斷保護、政企分開、改革經營者任用方式等手段來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五、 關於股權激勵的幾點討論
1. 股權激勵並不能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價與公司長期價值並不一定完全一致,兩者的相關性取決於市場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權激勵中,經理人關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價格而不是公司長期價值本身。由於激勵成本的限制和經理人投資能力的限制,經理人持有股份的數量是有限的,經理人持股時間也是有限的,這些都制約了股權激勵的效果。股權激勵中,經理人的收入與股權的價值變動有關,但是股權價值的變動不僅僅取決於經理人本身努力,同時還受到經濟景氣、行業發展等因素的影響。國外已經有人對經理人因經濟景氣而獲得的巨額股權增值收益提出質疑。
2. 過小的持股數量起不到激勵效果。
有人對滬深兩地上市公司作了實證分析⑥,發現中國上市公司的經營者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普遍偏低,並且經理的持股情況與公司業績並不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從而認為過低的持股比例並不具有激勵作用。但是如確定合適的持股數量,一種觀點是提高經理人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由於目前國內企業經理人的風險承擔能力和投資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購股,從激勵成本考慮,也不可能給予過多的獎勵股份。而期權激勵不需要經理人承擔風險,所以相對來說,可以通過提高期權數量使經營者的利益與公司價值增加更多地結合起來。另一種觀點認為,經理人持股不在於占總股本的比例大小,也不在於持股多少,關鍵在於經理人在公司的投資占其自身總收入和自身總財產的比例,但實際上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經理人不會願意接受過多的風險,而且即使經理人將其有限的資產投入企業,由於其持有股份在公司總股本所佔的比例極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損失落實到經理人的份額很小,過小的影響當然也就不可能具有足夠的激勵作用。 3. 政企不分的情況下不宜實行股權激勵。
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很難界定經理人的績效。當政企不分有利於企業時,經理人獲得股權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對公司股東和其他員工也是不公平的;當政企不分不利於企業時,經理人當然也就不會願意承擔股權貶值的風險。
4. 股權激勵並沒有解決經理人的選擇機制問題 目前一些國企的問題不是單純的激勵機制的問題,而是經理人本身就不合適。對不合適的經理實施股權激勵是沒有意義的。經理人的選擇要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經理人市場的建立健全是真正解決經理人選擇機制的關鍵。
5. 經營者持股不能解決經營者拿「黑錢」的問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矛盾。
對於拿「黑錢」的經營者來說,「黑錢」收入是百分之百,而公司損失落到他頭上是千分之幾,甚至萬分之幾。只要沒有足夠的管理約束機制情況下,簡單的股權激勵並不能解決「黑錢」問題。目前有些地方在討論關於國企經營者與其他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差距問題(包括在討論「59歲現象」)時,常常強調的是國企經營者收入過低的問題。然而卻忽略了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些國企經營者很多本身就是行政任命出來的,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他所在企業的業績很大程度上也是靠政府扶植出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國企經營者的身價是不可能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理人的身價進行比較的。實際上很多國企經營者的腐敗不僅僅是激勵機制的問題,更大程度上是一個約束機制的問題。在所有者主體不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國企經營者的約束機制是非常薄弱的。簡單的給予這些經營者股權激勵,不僅不能引導經營者的長期行為,而且在管理機制不完善的條件下,有可能變成一種不平等的福利,甚至演化成一種新的腐敗。
6. 政府的作用
股權激勵本質上是企業所有者與經理人的市場交換關系,政府的作用在於提供建立健全經理人市場的政策法律環境,而不是具體規定激勵條款。各個企業的情況不同,政府「一刀切」的規定,將破壞股權激勵的使用效果。
7. 股權激勵並不只適用於企業經營者。
在市場激烈競爭和企業面臨復雜經營環境時,除了企業經營者,同樣需要其他員工的積極努力,股權激勵同樣適合於普通員工。國外很多公司已經實施了雇員持股計劃(ESOP)。
8. 股權激勵是有成本的,而並不是「公司請客,市場買單」。
公司給予經理人的期權、遠期貼息或股票增值收益權都是有成本的,公司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必須考慮投入產出的平衡和公司內不同成員的利益平衡。
六、 小結
股權激勵有利於引導經理人的長期行為。按照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同,股權激勵可以分為現股、期股、期權三種類型,不同的類型對經理人的權利義務要求不同,其激勵指向也不同。在具體的股權激勵設計中,可以通過六個方面因素的調節來組合不同效果的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的適用是有條件的,應該把股權激勵作為引導經理人行為的手段來使用,要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來設計激勵組合,提高激勵效率,同時不能忽視約束的作用,不能把激勵手段當作約束手段來使用。股權激勵的效率同時受到資本市場、經理市場和其他經營環境的影響,在條件不適合的情況下,股權激勵將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於創造一個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塑造一個良好的經理人市場。
隨著國內各種要素市場的不斷成熟和企業經營環境的不斷改善,股權激勵將越來越發揮出獨特的作用。
參考文獻:
① 股權激勵走近上市公司。 朗朗。 上海證券報 99.8.17
② 國企高層經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的調查。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課題組。 經濟管理 99.10
③ 地方政府對管理人員採取的股權激勵措施。 葛洪偉等。 上市公司99.11
④ 寧拿年薪 不要期股。 鍾京 都市快報 2000.1.21
⑤ 聚焦股票期權。 王站強 邵文海。 上海證券報 99.8.5
激勵機制與公司績效 —— 一項實證研究。 李增泉。 上市公司99.10

3. 大股東推行股權激勵小股東不配合怎麼辦

�飾胰綰未�恚� 首先,我建議認真考慮小股東的擔心。因為創始股東之間的問題都磕磕碰碰,再來一個空降,任誰都會不舒服,更何況,人才到底是不是人才,應當採用賽馬的方式,而不是相馬,因為有一個簡單的道理,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我看過了很多離開平台之後的人才,雄風不再。 另外,我認為實在是想用這個人才,不能單看既往,還要展望未來,如果他真的如孫悟空一般,為什麼他不去找個花果山,非要委身於你。所以,我建議採用股權激勵的方式,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只有能力和志趣雙和再入股不遲。 朋友又問,如果小股東仍然不同意股權激勵怎麼辦?我說很簡單,如果你的公司章程沒有規定萬事100%表決通過,你的股權大於2/3,開個股東會,決議一下啊!為什麼大股東總是要受到小股東的控制?有法律武器當然要用!大股東推行股權激勵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4. 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都有哪些都有哪些優缺點

也稱認股權證,實際上是一種看漲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行權期)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權)。股票期權只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持有者在股票價格低於「行權價」時可以放棄這種權利,因而對股票期權持有者沒有風險。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已為行權支出現金。
實施股票期權的假定前提是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在證券市場能夠得到真實的反映,由於在有效市場中股票價格是公司長期盈利能力的反應,而股票期權至少要在一年以後才能實現,所以被授予者為了使股票升值而獲得價差收入,會盡力保持公司業績的長期穩定增長,使公司股票的價值不斷上升,這樣就使股票期權具有了長期激勵的功能。同時,股票期權還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
股票期權模式目前在美國最流行、運作方法也最規范。隨著20世紀90年代美國股市出現牛市,股票期權給高級管理人員帶來了豐厚的收益。股票期權在國際上也是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全球500家大型公司企業中已有89%對高層管理者實施了股票期權。
二、虛擬股票(PhantomStock)。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其好處是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但缺點是兌現激勵時現金支出壓力較大,特別是在公司股票升值幅度較大時。
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有一些類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但虛擬股票並不是實質性的股票認購權,它實際上是將獎金延期支付,其資金來源於企業的獎勵基金。與股票期權相比,虛擬股票的激勵作用受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影響要小,因為當證券市場失效時(如遇到熊市),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授予者仍然可以通過分紅分享到好處。
三、股票增值權(StockAppreciationRights,縮寫為SAR)。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自然也不擁有表決權、配股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它與虛擬股票相類似,不同之處在於擁有股票增值權者不參與公司的分紅。它的設計原理與股票期權也很近似,但差別在於:在行權時,經營者並不像期權形式在行權時要購入股票,而是直接對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兌現。另外,股票期權的利益來源是證券市場,而股票增值權的利益來源則是公司。實施股票增值權的企業需要為股票增值權計劃設立專門的基金。股票增值權的激勵效果也受資本市場有效性的影響。國內現在有些人談到的股票期權,實際上說的就是股票增值權。

按照合同的具體規定,股票增值權的實現可以是全額兌現,也可以是部分兌現。另外,股票增值權的實施可以是用現金實施,也可以摺合成股票來加以實施,還可以是現金和股票形式的組合。
四、經營者持股(ExcutiveStock)。
即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激勵對象得到公司股票的途徑可以是公司無償贈予;由公司補貼、被激勵者購買;公司強行要求受益人自行出資購買等。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參與持股計劃的被激勵者得到的是實實在在的股票,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從而建立起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三位合一的利益共同體。
五、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縮寫為ESOP)
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份,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員工持股制度為企業員工參與企業所有權分配提供了制度條件,持有者真正體現了勞動者和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其核心在於通過員工持股運營,將員工利益與企業前途緊緊聯系在一起,形成一種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機制。同時,員工持股後便承擔了一定的投資風險,這就有助於喚起員工的風險意識,激發員工的長期投資行為。由於員工持股不僅使員工對企業運營有了充分的發言權和監督權,而且使員工更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這就為完善科學的決策、經營、管理、監督和分配機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職工持股是一種新型企業財產組織形式。在這種制度下,員工既是勞動者,又是財產所有者,通過勞動和資本的雙重結合組成利益共同體。這樣,即便是企業的普通「打工仔」也能成為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成為「小資本家」,從而實現「勞者有其股」的理想。
職工持股的觀點最早是由美國律師凱爾索於19世紀60年代初提出來的,他認為:只有讓職工成為企業的主人或所有者,才能真正協調勞資關系,提高勞動生產率,使經濟持續平穩地發展。70年代美國企業界和政府都在尋找可以使轉移出來的消費基金轉化為生產基金的路子,而員工股份制正好適應了這個要求,從而使員工持股計劃在美國得到推廣。在美國,職工持股被作為一種面向企業全體員工的福利性比較強的股權激勵工具,有時也作為企業創始人(或大股東)實現資本退出的有效途徑。由於政府將其視為企業安排員工退休養老計劃的一部份來看待,在稅收上給予參與ESOP的各方(企業、股東、貸款銀行、員工等)以相當多的優惠,所以各方都樂於參與。
六、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BuyOut,縮寫為MBO)
又稱「經理層融資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同時,它也是一種極端的股權激勵手段,因為其它激勵手段都是所有者(產權人)對雇員的激勵,而MBO則乾脆將激勵的主體與客體合而為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通常的做法是,公司管理層和員工共同出資成立職工持股會或公司管理層出資(一般是信貸融資)成立新的公司作為收購主體,一次性或多次通過其授讓原股東持有的公司國有股份,從而直接或間接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如果國有股以高於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價格轉讓,可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
由於管理層可能一下子拿不出巨額的收購資金,一般的做法是,管理層以私人財產作抵押向投資銀行或投資公司融資,成功收購後,再改用公司股權作抵押,有時出資方也會成為股東。
七、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激勵對象只有在規定的服務期限以後並完成特定業績目標(如扭虧為盈)時,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否則公司有權將免費贈與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勵對象購買時的價格回購限制性股票。也就是說,公司將一定數量的限制性股票無償贈與或以較低價格售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但對其出售這種股票的權利進行限制。公司採用限制性股票的目的是激勵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
八、業績股票。
這是持股計劃的另外一種方式,是根據激勵對象是否完成並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主要用於激勵經營者和工作業績有明確的數量指標的具體業務的負責人。業績股票是我國上市公司中應用較為廣泛的一種激勵模式。
與限制性股票不同的是,績效股票的兌現不完全以(或基本不以)服務期作為限制條件,被授予者能否真實得到被授予的績效股票主要取決於其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在有的計劃中績效股票兌現的速度還與業績指標完成的具體情況直接掛鉤:達到規定的指標才能得到相應的股票;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越好,則業績股票兌現速度越快。
九、延期支付(DeferredCompensation)。
延期支付,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管理層)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部分年度獎金、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
公司為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在一定期限後,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主要目的是激勵管理層考慮公司的長遠利益的決策,以免經營者行為短期化。
激勵對象通過延期支付計劃獲得的收入,來自於既定期限內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上升,即計劃執行時與激勵對象行權時的股票價差收人。如果折算後存入
延期支付賬戶的股票市價在行權時上升,則激勵對象就可以獲得收益。但如果該市價不升反跌,激勵對象的利益就會遭受損失。
延期支付計劃和股票期權的區別在於:在期權模式下,如果股票價格上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但如果股票價格下跌,則受益人可以放棄行權來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而延期支付的激勵對象只有通過提升公司的業績,促使公司股價上升來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
這種模式直接拿每股凈資產的增加值來激勵其高管人員、技術骨乾和董事,具體操作起來方便、快捷。賬面價值增值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沒有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股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5. 請問股權激勵是怎麼回事,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股票價格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影響投資者對於上市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一個是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業績。

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初期,股權激勵計劃強化了投資者對公司業績提升的預期,對股價的積極影響較大。數據顯示,大多數公布股權激勵預案的公司股價漲幅都大於同類或同板塊的升幅。另外,不同的股權激勵工具對股價的影響不同。我們認為,運用股票期權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未來股價上市空間大於運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5)股權激勵障礙怎麼辦擴展閱讀:

股權激勵的作用

一、建立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一般來說,企業的所有者與員工之間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受雇於所有者,他們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

二者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會發生員工為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整體利益的行為。實施股權激勵的結果是使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的股東,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於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而形成企業利益的共同體。

二、業績激勵

實施股權激勵後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企業利潤的權力。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的收益或損失具有一種導向作用,它會大大提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員工成為公司股東後,能夠分享高風險經營帶來的高收益,有利於刺激其潛力的發揮。這就會促使經營者大膽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採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三、約束經管者短視行為

傳統的激勵方式,如年度獎金等,對經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財務數據,而短期財務數據無法反映長期投資的收益,因而採用這些激勵方式,無疑會影響重視長期投資經理人的收益,客觀上刺激了經營決策者的短期行為,不利於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引人股權激勵後對公司業績的考核不但關注本年度的財務數據,而且會更關注公司將來的價值創造能力。

此外,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股權激勵不僅能使經營者在任期內得到適當的獎勵,並且部分獎勵是在卸任後延期實現的,這就要求經營者不僅關心如何在任期內提高業績,而且還必須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以保證獲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進一步弱化經營者的短期化行為,更有利於提高企業在未來創造價值的能力和長遠競爭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穩定和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另一方面,當員工離開企業或有不利於企業的行為時,將會失去這部分的收益,這就提高了員工離開公司或「犯錯誤」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企業留住人才、穩定人才。

另外,股權激勵制度還是企業吸引優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於股權激勵機制不僅針對公司現有員工,而且公司為將來吸引新員工預留了同樣的激勵條件,這種承諾給新員工帶來了很強的利益預期,具有相當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優秀人才。

6. 上市之前股權激勵計劃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盡量不要選擇期權方式作為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
(2)股權激勵要跟企業內部考核機制配套實施,保密制度、法人治理結構、議事規則等各項制度方面都要有相關保障措施保證股權激勵的落實。
(3)用於激勵的股權比例不能過大,不能導致實際控制權轉移;
(4)不正規的股權激勵計劃容易導致股權不清晰而成為IPO的實質性障礙,因此盡量避免採用信託、代持等方式;
(5)以增資方式獲得股權的股權激勵方式應該注意,增資價格不低於每股凈資產
(6)加上股權激勵的人數改制時股東總數不得高於200人,不要全員持股
(7)股權激勵實施中須注意相關稅務問題
(8)對於企業自身已經設立股權激勵機制的,需要按照上市的要求進行規范
(9)設立高管持股,需要考慮以下風險。
擬上市企業如果上市前進行了股權激勵,且股權實際過戶給高管個人,則可能會產生以下問題與風險,需予以關注。
1)辭職、離職或辭退情況對於股權如何處理;
2)高管成為股東後難以管理;
3)難以起到長效激勵的作用;
4)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進高管的激勵股權來源問題;
5)終止原承諾造成高管對公司或大股東的產生不信任和懷疑;
6)終止後的補償方案如果不能使得高管滿意,則新的方案容易引發內部心理上的對抗,影響工作積極性;
7)死亡/離婚或刑事處理,能否繼承。
(10)擬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最好在上市之前就完成
(11)擬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應該合理測算股權激勵計劃的成本
(12)在申報前6個月,盡量不要再股權調整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 國有非上市公司如何進行股權激勵有沒有法律上的障礙

非上市公司,因為其股權都是非流通股,故不能像上市公司那樣進行股權激勵。只能通過高管持股方式進行操作。法律上沒有什麼障礙,只有一點,對於國有企業高管不能出任其關聯公司的股東。對於一個具有盈利能力的非上市國企,若能獲得持股,將是莫大的激勵,這只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資委的許可。具體操作都簡單,關鍵是領導同意。

8. 如何解決集團公司和下面公司股權激勵的問題

1、股票期權模式

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

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目前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股份期權模式

由於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在現行《公司法》框架內不能解決「股票來源」問題,因此一些地方採用了變通的做法。股份期權模式實際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改造模式。北京市就是這種模式的設計和推廣者,因此這種模式又被稱為「北京期權模式」。

這種模式規定:經公司出資人或董事會同意,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群體形式獲得公司5%-20%股權,其中董事長和經理的持股比例應占群體持股數的10%以上。經營者欲持股就必須先出資,一般不得少於10萬元,而經營者所持股份額是以其出資金額的1-4倍確定。三年任期屆滿,完成協議指標,再過兩年,可按屆滿時的每股凈資產變現。

北京期權模式的一大特點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謂「3+2」,即企業經營者在三年任期屆滿後,若不再續聘,須對其經營方式對企業的長期影響再做兩年的考察,如評估合格才可兌現其收入。

目前採用這種模式的已經有北京市的中關村置業博飛儀器、北開股份、同仁堂通縣分公司等十餘家公司制企業。

3、期股獎勵模式

期股獎勵模式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中比較流行的一種股權激勵辦法。其特點是,從當年凈利潤中或未分配利潤中提取獎金,折股獎勵給高層管理人員。

例如湖南的電廣傳媒,企業從年度凈利潤中提取2%作為公司董事會成員、高層管理人員及有重大貢獻的業務骨乾的激勵基金。基金只能用於為激勵對象購買公司的流通股票,並做相應凍結,離職半年後可以拋出。

目前採用這種模式的除了電廣傳媒外,還有上海的金陵股份、光明乳業、天津的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公司。

4、虛擬股票期權模式

虛擬股票期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認購權,它是將獎金的給予延期支付,並把獎金轉換成普通股票,這部分股票享有分紅、轉增股等權利,但在一定時期內不得流通,只能按規定分期兌現。這種模式是針對股票來源障礙而進行的一種創新設計,暫時採用內部結算的辦法操作。虛擬股票期權的資金來源與期股獎勵模式不同,它來源於企業積存的獎勵基金。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是這種模式的代表。

5、年薪獎勵轉股權模式

年薪獎勵轉股權模式是由武漢市國有資產控股公司設計並推出的,因此也被稱之為「武漢期權模式」。

武漢市國有資產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原來實行企業法人代表年薪制,年薪由基薪、風險收入、年功收入、特別年薪獎勵四部分組成。這種模式則把風險收入 70%拿出來轉化為股票期權(另外30%以現金形式當年兌付),國資公司按該企業年報公布後一個月的股票平均市價,用該企業法人代表當年風險收入的70% 購入該企業股票。同時,由企業法人代表與國資公司簽訂股票託管協議,這部分股票的表決權由國資公司行使,需在第二年經對企業的業績進行評定後按比例逐年返還給企業的經營者,返還後的股票才可以上市流通。武漢期權模式本質上也是一種期股獎勵模式。

6、股票增值權模式

這種模式為蘭州三毛派神股份有限公司所採用。其主要內容是通過模擬認股權方式,獲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凈資產的增值價差。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票,沒有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這種模式直接拿每股凈資產的增加值來激勵其高管人員、技術骨乾和董事,無需報財政部、證監會等機構的審批,只要經股東大會通過即可實施,因此具體操作起來方便、快捷。

管理層持股能否令股東信服
(2006-02-13 10:29:08)

對於國資委春節前拋出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有專家解讀稱其為一個信號彈,目的在於試探輿論的反應。這樣的理解顯然不為過,因為目前尚未出台管理層增量持股的細則,尺度仍掌握在國資委手中。

對管理層持股提出懷疑的人有不少,而且能找到有力的案例作為實證。光大證券研究所的研究人士稱,當年在深圳148家進行管理層持股試點的企業中,只有金地集團一家成功,另外147家都因為持股資金來源不明等不規范操作而告失敗。再看管理層持股失敗的案例,一度沸沸揚揚的鄭州光明「回爐奶」事件也是管理層持股「激勵的成果」。作為上市公司的光明乳業,2004年2月與鄭州當地的國有企業山盟乳業達成收購協議,董事長王佳芬一改過去調總部「空降兵」接管的做法,反而保留原經營班底,並慷慨地授予以總經理董波為代表的高層管理團隊10%的股份激勵。結果,光明「回爐奶」事件給光明乳業的品牌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在廣州、鄭州、長春的產品銷量分別一度下降三成、九成、六成,2005年前三季度光明乳業業績下滑16.74%。

另一個典型失敗的案例來自國內管理層持股「鼻祖」TCL。有市場人士指出,當初為了激發公司高管的積極性,特別是調動TCL通訊主要負責人萬明堅及一幫業務骨乾的積極性,TCL集團在剛剛完成整體上市後不久,就冒股市之大不韙,於2004年9月把TCL通訊分拆到香港上市。然而,TCL通訊的股權激勵並沒有帶來企業效益的提高,不僅TCL通訊及TCL集團在上市的當年就出現了巨額的虧損,而且就連TCL通訊總經理萬明堅率「舊部」也棄TCL集團而去,最後投奔到了四川長虹。原TCL集團董事、TCL國際總經理謝安健,這位曾助萬明堅管理團隊贏得TCL通訊10%股權的功臣,也隨萬明堅投奔了長虹。再看TCL集團的管理層持股,若不是最新一次國有股權轉讓被叫停,其管理層持股甚至將超過國有大股東。TCL集團去年前三季度虧損11.39億元,難道也是管理層持股「苦心經營的結果」。或許TCL集團可以將巨虧歸罪於市場,但與同行相比其畢竟在2005年是失敗者。

管理層持股是否會起爭議,在倡導者看來,關鍵是「先規范,再持股」,大前提是不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但普通投資者的評價更注重管理層持股能否帶來多贏,即能否因經營層戴上「金手拷」而推動企業長期價值增加。更確切地說,普通投資者在看到高管獲得巨額激勵的同時,希望上市公司能有更好的業績讓股東們共同分享。光明乳業嘗鮮管理層持股,2004年年報披露,公司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獎勵高管人員,以897497股流通A股獎給了4位高管,其中王佳芬獲得458697股。若按2月10日收盤股價計算,4位高管股票市值超過469.39萬元,王佳芬持有的這部分股票市值達239.9萬元。由於股票市值的縮水,光明乳業管理層持股的市值已較2004年年報披露次日的563萬元大幅銳減。

對於管理層持股,高管是著眼於企業長期價值增加帶來的財富?還是把眼睛緊緊盯在其它難以獲得公眾認可的地方?其一,廉價獲取股權。G深振業將每股凈資產由動態變為靜態,管理層受讓國有股權的價格在未來凈資產每年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卻是連續3年以2005年中期每股凈資產為依據。其二,挪用公款或佔用資金。伊利集團原董事長鄭俊懷涉嫌挪用八拜奶牛廠的1500萬元購買伊利的股票。其三,獲取巨額高管激勵基金。G農產品雖然設計了風險保證金制度,投資者還是認為其「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以有限的風險與約束來掩護高管獲得「天價激勵」。更多的上市公司連風險保證的前提都不設,名正言順地設立高管激勵基金。G廣控算比較有自知之明,因業績滑坡而主動將管理人員的2004年激勵基金下調為500萬元,只佔公司年原計劃提取的1600萬元激勵基金的31%。

投資者不禁要問,管理層持股後會隨積極性增強而帶動公司業績提高嗎?高管會如制度設計者所希望的那樣關心公司股價嗎?做足高管激勵基金文章並以低價格買入股權,會不會是部分公司高管真實的目的。如果這成為高管們圖謀管理層持股的首選意圖,豈不是給高管們裝肥自己荷包創造了又一次機會。

王佳芬曾就高管激勵感嘆說:「這幾百萬,拿了還不如不拿,惹了一身是非。」可見,上市公司管理層拿了巨額高管激勵基金及持股後還是有壓力的。實施管理層持股必須建立在規范的前提上,其規范不能簡單地以沒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作為衡量標准。既然推出一系列政策的目的是讓管理層持股置於陽光之下,就應該讓管理層持股的方案經得起輿論的挑剔。有上市公司老總慷慨激昂:「這次股改,一定要把管理層持股寫進去。如果不行,還可以在全流通之後動用自己的基金來購買。」如此信心只有兌現為公司業績的提高,才會使普通投資者信服。而若信心是靠竊取國家或公司利益實現,只會給管理層持股「抹黑」。(記者

9. 股權激勵失靈了怎麼辦

您好,如果這個失靈了,那就換方法激勵啊,實在激勵不了,那就該考慮是不是公司制度除了問題或者再招人才啊。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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