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炒股虧損後怎麼分配
A. 合夥生意虧損如何分攤
合夥虧本債務的分攤辦法:由合夥人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來分攤;如果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來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八條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第三十九條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B. 民法典規定合夥的利潤與虧損怎麼分配
民法典中規定合夥的利潤與虧損的分配方式為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分配。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由合夥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還可以按照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九百六十九條
合夥人的出資、因合夥事務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財產,屬於合夥財產。
合夥合同終止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財產。
C. 合夥企業怎樣進行利潤分配、虧損分擔
合夥企業的利潤、虧損的分配和分擔方法是:普通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也不得將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分擔。有限合夥企業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不得將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分擔。具體的分配和分擔方案可在合夥企業中進行約定,並非一定要按照出資份額進行分配和分擔。
合夥企業的特徵:
1、生命有限:
合夥企業比較容易設立和解散。合夥人簽訂了合夥協議,就宣告合夥企業的成立。新合夥人的加入,舊合夥人的退夥、死亡、自願清算、破產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夥企業的解散以及新合夥企業的成立;
2、責任無限:
合夥組織作為一個整體對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按照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責任,合夥企業可分為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普通合夥的合夥人均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夥企業破產時,當甲、乙已無個人資產抵償企業所欠債務時,雖然丙已依約還清應分攤的債務,但仍有義務用其個人財產為甲、乙兩人付清所欠的應分攤的合夥債務,當然此時丙對甲、乙擁有財產追索權。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由一個或幾個普通合夥任何一個或幾個責任有限的合夥人組成,即合夥人中至少有一個人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負無限責任,而其他合夥人只能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償債責任,因而這類合夥人一般不直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
3、相互代理:
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換言之,每個合夥人代表合夥企業所發生的經濟行為對所有合夥人均有約束力。因此,合夥人之間較易發生糾紛;
4、財產共有: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不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任何一位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財產移為他用。只提供勞務,不提供資本的合夥人僅有權分享一部分利潤,而無權分享合夥財產;
5、利益共享:
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取得、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如有虧損則亦由合夥人共同承擔。損益分配的比例,應在合夥協議中明確規定;未經規定的可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攤,或平均分攤。以勞務抵作資本的合夥人,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分攤損失。
D. 合夥虧損如何承擔
法律分析:合夥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E. 合夥生意虧損最好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合夥虧損的處理,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九百七十四條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九百七十五條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依照本章規定和合夥合同享有的權利,但是合夥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請求權除外。
F. 合夥生意虧損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具體處理的方法是:合夥的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條 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G. 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報在合夥人之間如何分配或分擔
法律分析:普通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也不得將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分擔。有限合夥企業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不得將全部虧損由部分合夥人分擔。具體的分配和分擔方案可在合夥企業中進行約定,並非一定要按照出資份額進行分配和分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