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出技術不出錢股權怎麼分配
A. 不出錢只出力用技術占股怎樣分配
不出錢只出利用技術占股的話,這個其實還是比較難評估的,我覺得還是需要幾個股東好好坐下來商量一下,一般像這種的要看這個技術,在整個公司建議當中是否佔主導地位,如果佔主導地位的可能占股比例就要提高上去,如果只是一般的話,那就是看各自協商吧
B. 出錢不出力,出力不出錢,三類股東如何合理分配股權
現在公司經營不僅需要資金,更需要人力和資源,暫時不考慮資源進入,先考慮人力和資金。
企業創辦初期資金的作用更大一些,建議可以設置資金股:人力股=6:4,隨著企業發展,成熟穩定企業需要人才更多一些,這時候人力顯現作用,可以設置資金股:人力股=4:6或者3:7,也看公司性質,輕資產公司可以這樣設置。
初期也不建議一次性把人力股全部給公司任職的人員,需要一定的考核機制,達到某一個目標後釋放多少股份給人力,建議分3-4年,沒有分出的股份分紅留存公司發展。
對於經營管理人才(實際控制人),銷售,技術人才可以根據崗位價值評估該給多少股份,一般性企業可以考慮實際領導人:銷售:技術=6:2:2,只是建議,特殊行業會有很大差異,根據崗位價值評估測算結果。人力股分3-4年釋放。
成熟穩定後的公司可能投資人資金資金大部分收回或有利潤,這時候資金股向人力股的轉化可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公司主要崗位人才的股權激勵,建議這時候更多是崗位價值評估,鎖定有能力的優秀人才,讓公司做的更大。
人力股份設置是為了吸引優秀人才,讓有能力的人拿到股份資源股的設置是為了更容易做大做強,所以一定要嚴格約束人才,而不僅僅是對員工年限一項的考核,也是為投資人的資金負責。
一切資金股,人力股,資源股的設置都要遵循實際控制人手裡有公司絕對控制權或者相對控制權,分紅權可以適當給出,讓公司掌握在創辦人手中,否則股份劃分的再公平公司做不大股東矛盾出現只能束手待斃。
拓展資料
出錢又出力。僅次於創始人的股份,這是未來公司的核心,也是聯合創始人。 出錢不出力。這是你人生的貴人,要感恩,這類人就是你的天使投資人。他們在早期是純屬於財務投資人,不參與項目發展,支持你的創業。注意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股份按照企業估值的比例來計算。 出力不出錢。這類人一般是從高管團隊中,從期權的方式來給予股權。因為所謂出力,就是他任職的崗位做的很好,沒有出資占股,但未必不能被創始人團隊吸納為新的合夥人。這類人群的考核和實際價值觀認可,比股份更重要,這也為什麼說是「期權」。
C. 出錢和不出錢股份怎麼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5
D. 一個既出錢又出力,一個只出錢不出力股份怎麼分
如果只有資金和人力,沒有其他要素的話,把股份按照資金股和人力股份為50%比50%或60%比40%(主要看資金和人力哪個是主要要素),然後用你的資金乘以比例加上你的工作乘以比例算作你的股份,另外一人只用資金乘以比例算作股份,以這種方式分配。
如果除了資金和人力,還有其他要素(比如說資源,技術等),按照你們企業是靠什麼要素為主要要素劃分比例(比如車輛運輸,車輛是資源,房子裝修,裝修是技術),主要要素比例分多一點,資金和人力分少一點,然後用每個人提供的要素乘以比例算股份,以這種方式分配。
望採納。。。
E. 一人出錢不管 一人出技術管理 股份怎麼分合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7
F. 不出資只出力可以占股嗎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勞務或者技術等方式進行占股。勞務出資是股東以智力和體力之勞務方式抵充出資,股東出資方式之一,一般僅限於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提供經驗或技術上的勞務抵作出資的,須為公司業務所需要,並經全體股東同意,進行估價,記載於公司章程中,作為以後計算損益分配及退還出資的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咨詢下合夥開公司一個出資金,一個出技術怎樣分紅
比如一個出錢10萬元,一個出技術按5萬元計算,那麼分紅就按,出錢按2/3計算,出技術按1/3計算就可以了。如果是電腦公司,主要以銷售電腦,安裝監控、考勤、門禁、POS等系統為主,這樣應如何計算比例呢。這個公司技術比較高 ,可以按出技術按1/3計算的。
詳細的比例協商確定。第一點:一個人出錢,一個人出技術,如果你只提供這兩個信息的話很難給具體的參考,因為這裡面會涉及到你們具體開展的業務、其中一個人掌握的技術能力和替代性,都是影響最後分紅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只能給你提幾個點,你從這幾個點去看你們倆怎麼進行股權的分配:
1,你們倆要開展的業務對技術的依賴程度怎麼樣?高的話懂技術的合夥人自然也就要適當高一些,低的話那就適當少一些;
2,這位合夥人技術水平怎麼樣?即便你們的業務對技術的依賴成都很高,但是這位合夥人技術一般 那也不能給他太高的股份;
3,除了技術外,你們開店需要多大的資金規模,如果所有的資金都是一個人出的話,建議股份還是適當高一些比較合適。
4,人情世故,既然你們兩個人選擇一塊做生意,想來平時的關系也不錯,雖然我們應該盡量淡化商業經營中的感情因素,但這一塊實事求是講,也無法完全避免。
第二點,我認為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其實你們倆無論是5-5也好,還是4-6也好,最終的目的是都能在這個項目裡面盈利,而且不會產生法律糾紛,鬧得不愉快。
那麼在你們開始經營之間,一定要把股權分配的方案落實到紙面上,要雙方簽字同意,具備法律效益。
這樣即便是以後你們任何一方認為之前的分紅標准不合理,也不會有太大的爭執,而是選擇坐在在一起進行商量,如果商量不妥,大不了就扯出來唄,也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