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股權糾紛怎麼委託訴訟上訴
Ⅰ 出現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辦
離婚時股權糾紛可以訴訟解決,關於離婚中的股權問題,有以下幾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股權屬個人財產,只分收益不分股權。
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是指用個人婚前財產或者婚後約定歸個人所有的財產投資的股權。這部分股權本身屬於個人財產,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潤分紅,股價上漲拋售增值的部分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採取不同辦法。
(一)、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
由於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與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內部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股票,如果雙方沒有另行協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為原則。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權的處理辦法
1、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投資,雙方各佔一定的出資比例,股東僅為夫妻二人的夫妻公司,平均分。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或妻一方名義與他人合股投資,可以協商轉讓後再分,或是徵得其他股東同意,讓夫妻另一方也成為股東。3、夫妻雙方與他人合股投資,平均分配。
第三、夫妻協商一致將共同股權轉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在法律實踐中,還有一種特殊的夫妻共同股權處理辦法:夫妻離婚時把股權當作房產或存款來處理,雙方決定將這部分財產劃轉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其子女成年以前,該股權交給夫妻一方託管,由其父或母代行股東權利。只要充分尊重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該轉讓合法有效。
Ⅱ 離婚起訴授權委託書模板
法律分析:訴訟授權委託書的主要內容是: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基本信息:性別,年齡,住址,電話,工作單位,因為什麼糾紛一案,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作為什麼訴訟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是什麼,最後落款寫上委託人的名字,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Ⅲ 起訴離婚怎麼上訴
離婚上訴流程如下:1、准備起草起訴狀;2、准備其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的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其開庭傳票;7、法院開庭;8、法院依請求做出判決且宣讀其判決書。
一、離婚流程為:
1、審查: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等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看身份證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符合等問題。
2、登記:工作人員會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願離婚,並繳納九元作為離婚登記費用,當事人雙方填寫柳婚聲明書,兩人在離婚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並按手印,隨後工作人員列印離婚證。
3、申請:當事人帶著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原先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證補辦申請。婚姻登記處會調出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核查,核查屬實後,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二、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Ⅳ 夫妻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處理
1、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夫妻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需要法院處理時,法院一般會將根據出資情況、公司的經營狀況等相關因素綜合考慮後,將公司股份判給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夫妻雙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協商不成,可共同委託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後,由法院作出判決。
Ⅳ 離婚上訴流程怎麼走
離婚上訴流程,一般有三個步驟。如下:1、上訴方可以到上一級的人民法院向提起上訴申請;2、立案大廳審查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會允許立案。接著立案庭會發放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交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會把案件移送到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開庭審理,作出判決。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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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離婚上訴應該怎麼走流程
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或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應提交上訴狀。3.人民法院對於符合要求案件會組成合議庭予以受理。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提出上訴狀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Ⅶ 離婚案件中的股權糾紛該怎麼處理
離婚涉及股權糾紛的處理方式: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且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過半數股東不同意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Ⅷ 離婚轉讓股權糾紛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發生離婚股權糾紛時,先要看股權取得的時間是在結婚前,還是結婚後,還要看該股權取得的出資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以及關於財產的權屬是否有特別約定。雙方協商解決不了的,只有起訴到法院去請求法院依法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