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職業病怎麼辦
㈠ 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職業病是指《職業病防治法》明文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我國2013頒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目前國家法定職業病包括10類132種。職業病診斷必須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臨床表現等都是職業病診斷的依據。
職工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在申請診斷時,要注意診斷機構是否具備種職業病診斷資質。
申請職業病鑒定時應該提供哪些資料,勞動者沒有這些資料,應該怎麼辦?
在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該提供自己的工作經歷以及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等。如果自己沒有這些資料,應當讓單位提供。擔是在實踐中,單位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往往不會提供這些資料。此時,我們職工還應提供工作證、工資條以及同事的證明等相關材料證據,或者委託律師進行調查取證。還可以到當地的衛生監督部門進行投訴,由這些部門進行調查獲得證據。
申請賠償指南:
1、到用人單位開證明,去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對職業病診斷不服一方可以申請職業病鑒定,職業病鑒定可以進行市級和省級兩次鑒定。
2、拿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到統籌地區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對勞動關系有爭議,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中止,先進行勞動仲裁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勞動關系期間。
3、工傷認定決定書出來後,可到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計算工傷保險待遇,並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一方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㈡ 困擾職業炒股人五大問題,你們都是如何解決的
炒股的太多不穩定。盈利不穩定。
感情生活也跟著不穩定。
貧窮不僅限制了我們的想像力
也限制了我們的性能力。
第一個問題:如何一年十倍。
最近我也加入穩定贏利的小部隊,但2月只贏利十多個點,這樣如何一年10倍。打板,低吸,半路。有一年10倍分享下是如何做到的嗎。
第二個問題:職業炒股去哪找男女朋友。
時間與興趣都拿去炒股了,開盤時間女朋友閨蜜說話都閑煩,這樣如何能夠有正常和美的感情。
第三個問題:炒股人如何解決性慾問題。
我之前就說過,炒股的慾望太強烈,贏了,要慶祝,來一下。輸了,求安慰,來一下。不是開盤日,太無聊,來一下。一般女生受不了,想想天天來,又沒有錢,還不如去夜總會做小姐呢。本來女朋友就難找,還要找個配合你的女朋友就更難了。
第四個問題:嫖娼如何不被抓或仙人跳。
我沒有嫖娼過,你們贏了會所嫩模的,沒有被抓過嗎,酒店又如何防止被仙人跳。是誰先脫衣服的啊,陌生人不會不好意思嗎?
第五個問題:本金沒有了去拿弄錢。
是一邊工作一邊炒,還是炒沒有錢了就上班。萬一輸沒有錢了怎麼辦。我技術一般好,股市只佔不到10分之一。其他的准備拿來投資老本行,但除了炒股對其他的興趣不大。感覺炒股後奮斗努力嚴重下降。
㈢ 家裡人炒股成癮怎麼辦
炒股並不是違法的事情,而且很多人已經把股票交易作為了一項職業,炒股上癮,說明是對股票市場專注,這是好事,起碼是他喜歡這個行業。你想讓他戒掉炒股,離開股市,這種想法,我覺得是不正確的。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何況炒股又不是不正當的職業,只是在任何行業中,要想取得成功,只靠興趣是不行的,但是興趣能夠幫助你在這個行業中快人一步取得成功。
有興趣,還要有方法,炒股也要講技術的,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買入賣出的,炒股上癮,不是每天看盤,一定要學習基礎的技術分析理論,這是炒股的基礎,只有基礎打牢固了,才能應用於實戰之中。
我想,你說家人炒股上癮,想讓他戒掉,肯定是他炒股沒有賺到錢,甚至還虧了很多吧。
的確,股市是一個風險和收益同時存在的市場,很多人只是看到了利潤的那一面,卻忽視了市場風險的存在 ,缺乏對市場的敬畏,從而在風險來臨的時候,手足無措,不知道如何應對,導致被深套虧損累累。
這應該是你想阻止他炒股的原因吧。肯定是這樣的,如果他大賺特賺,讓你生活水準節節高的話,你肯定會大力支持他的,對吧?
造成虧損的原因有很多,散戶在這個市場上,二八規則一樣存在,熊市中甚至是一九規則, 大部分人是難以賺到錢的,能夠賺錢和實現長期穩定盈利的人,總是少數中的少數,可以用鳳毛麟角來形容。
炒股的路是很艱難曲折的,要想成為高手,實現長期穩定獲利,需要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不斷學習,不斷在實戰中總結提升,需要找到適合自己的交易系統,在不斷磨礪中克服人性的弱點,這個過程至少需要8-10年左右,能堅持下來的人非常少。
如果他願意堅持,那麼請理解他,可以讓他用少量的資金去征戰,直到實現2-3年以上的穩定盈利,再追加資金。
㈣ 求解炒股的危害!!!
先說上班炒股的兩大害處:
第一,工作難保。工作時間炒股,老闆第一個不爽(如果我是老闆我早開除了)。他請你來是為他分憂解難。如果員工上班時間一半心思都放在股市,輕則工作效率下降,被同事客戶投訴,破壞了在老闆心中的好印象,本屬於你的升職沒准就換人;重則出現工作事故,不僅經濟受損,而且淪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嚴重的還可能被迫辭職,那就真的得不償失。此外,眼紅的同事也可能不爽,說不定偷偷打個小報告。老闆一旦知道,估計前途也岌岌可危。
第二,上班炒股,恐有心無力。(一心怎麼可以二用嘛)股市開盤後,時刻瞬息變化。縱使你想抽空關注,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上班時間,總有各種要務瑣事紛沓而至,讓你疲於招架。等你一一處理妥當,股市也結束了,只恨自己分身乏術。萬一遇到行情大好,想買,老闆在場,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大好機會溜走。或者碰到股市下跌,想賣,偏有客戶來找,只好一邊談工作,一邊心裡默默祈禱。長此以往,不虧才怪。
既然上班炒股害處多多,那麼回家專職炒股是否就萬無一失呢?其實,專職炒股更是弊大於利。
第一,風險太大。既然是專職炒,那就不是賺點外快、補貼家用,而是生存未來全賴於此。如果贏了,當然萬事無憂;但是輸了,賠的可是多年職場打拚的血汗錢和未來的養老錢。據統計,在股市上輸錢的人大約占總人數的70%。這樣大的風險,你能承受嗎?一位專家說過:不能拿生活費炒股,不能拿借的錢炒股,不能拿公司的錢炒股。
第二,工作時間長,強度大,於身心健康不利。靠炒股賺大錢,絕對不是輕松的事。首先,股市開盤才四個小時,但是職業股民的工作往往是從早間新聞開始,直到晚上看完證券分析才結束,更有甚者會研究到深夜方才就寢。其次,開盤期間,需要時刻關注各種數據的細微變化,不肯放過任何一個可能有價值的信息。除此之外,專業股民平日里還要不斷充電,不是忙著閱讀證券報,就是看定時收看證券新聞。即使周末也不休息,他們會積極奔走於各種證券講座,生怕自己落伍。這樣的生活,過個一年半載,即使鐵打的身體也會熬出病。
至於夫妻配合炒股,一個在前方操作,一個在後方參謀,聽起來天衣無縫。其實,危害卻潛藏其中。通常,兩個人的想法很難保持一致。你看好的股票,我不看好。我看好的,你又不看好。發生分歧,該聽誰的?反復爭執中,又容易錯失良機。股市最講究的是時機,該出手時就出手,哪容得那麼多猶豫。如果錯過了或者虧了,彼此又互相責怪,弄不好出言不遜,傷了彼此感情。
面對股票,想來想去,發現想說愛你不容易。我不想為你失去喜歡的工作,不想為你累壞健康的身體,更不想為你犧牲多年的感情,所以還是瀟灑地說聲「拜拜」比較容易,然後迅速轉身離你遠去。股市有風險,最好別入市!o(∩_∩)o...哈哈
㈤ 我查出有疑似職業病,如果是職業病而鑒定不起等級我該怎麼辦
鑒定沒有等級也是可以得到工傷賠償的,根據我們國家的工傷保險條例,賠償醫療費,包括伙食費。
你現在要做的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去確定是否是職業病,一旦確認要去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去申請鑒定,材料包括申請書、診斷證明。然後就等待審核結果。如有對結果有異議,可以在30內張更高級別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㈥ 得了職業病了,我該怎麼辦
我覺得你現應該去工廠所在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如果不懂當地是哪個機構做職業病診斷,可以總是當地衛生局。 職業病診斷過程中,在確認勞動者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時,當事人對勞動關系、工種、工作崗位或者在崗時間有爭議,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關於請律師的問題,如果你們確實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㈦ 職業病是指什麼,勞動者患職業病該怎麼辦
一、職業病是指什麼
職業病就是指《職業病防治法》中授權衛生部會同勞動保障部制定的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這一規定,結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適用范圍的有關規定,條例中規定的患職業病的,主要是指條例覆蓋范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勞動者患職業病該怎麼辦
職業病必須是列在《職業病目錄》中,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標准,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
勞動者如果懷疑所得的疾病為職業病,應當及時到當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鑒定後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執行。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並與所在單位聯系,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㈧ 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後該怎麼辦
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四)患職業病的;在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