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如何計算股權價值
A.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這個是學習會計的難點,因為平常接觸少。很難用幾句話說清楚,這里把處理過程和思路說說。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核算方法與分錄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要分三種情況,其投資成本的計量不同: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取得,按對方賬面價值入賬,與本方支付的賬面價值存在差額的記入資本公積或盈餘公積;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價值入賬;
3、非企業合並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價值入賬。
二、持有期間的處理分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
1、成本法下,對方發放投資前的股利減少投資成本,超出部分作為投資收益,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貸:長期股權投資或投資收益;
2、權益法下,
(1)如果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對方的份額,則其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並同時調增投資成本;
(2)對方實現利潤,按應享有部分,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貸:投資收益,
宣告發放時,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收到股利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
(3)對方虧損時,借:投資收益,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應收款(如果存在)、預計負債(如果還需額外承擔),實現盈利後按相反的順序和方向做。
三、處置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銀行存款;
按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分別貸記:成本、損益調整、其他變動;
按收款額與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如果涉及記入資本公積的部分,還要從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
通俗講解——長期股權投資
一、主要賬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是金融資產
首先有個問題需要澄清一下,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但是和第六章中的金融資產是有差別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果符合第六章金融資產的標准:首先就是要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而且持有目的並非長期的,那就應該是作為金融資產核算,但是要注意一下如果你持股比例就是20%以上了,肯定是適用長期股權投資准則了。所以金融資產准則核算的范圍可以理解成20%股權比例以下的,為什麼是這樣呢?就是因為你在二級市場上買點股票進來,很少有能買到20%以上的情況,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了那肯定認為你不僅僅是短期獲利然後出售那麼簡單了,大家都會認為你是為了影響這個企業,所以就老老實實的當作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吧。假如說買到了20%以下的股票了,公允價值還不能可靠計量的,即使是短期要出售的還是應該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條件還是很苛刻的。所以金融資產准則核算了20%股權比例以下的公允價值可以可靠計量的情況,而20%以下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則肯定是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了,所以這個原則最好要把握清楚了。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是包括兩種情況的,比如20%股權比例以下,一般認為你說句話等於沒說,也就是沒有多大的話語權,人家企業的經營管理基本上和你沒有什麼關系,所以你就等著年終分錢就可以了,所以這種情況核算方法就是用成本法,因為你關心的就是你能拿到多少分紅,關心你的投資成本什麼時候能收回來。這也是成本法的本質了。另外有人要說了現實中股東這么分散,20%以下也有可能是話語權比較大的,這里就說到了事實上的重大影響或者是控制,別的股東要都是小兵小蝦,那你10%股權也有可能說話算數,但是這個不影響大家的討論,最終結果還是看你對這個企業有沒有話語權,一般考試還是會以股權比例為準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方式有很多,購買、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等,入賬價值的核算還是比較簡單的,基本上屬於是歷史成本法了,就是說你實際花費了多少的成本就按照多少入賬。後續計量一般只需要盯著被投資方的股利發放就可以了,當然中級掌握現金股利的核算就可以了。既然是成本法核算,投資者關注的是收益多少、成本收回多少,所以現金股利核算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時候確認投資收益,什麼時候確認成本收回。所謂投資收益就是你投資以後對方實現利潤了,然後給你發放股利,這個股利就是你的投資收益了;比方說你投資10%,對方實現了100萬利潤,那麼其中的10萬是屬於你的,給你的股利10萬以內就是你的投資收益。假如說給你分了20萬,多出的10萬不是你投資以後實現的,是人家之前實現的,專業上叫做“清算性股利”,有點分遺產的味道,那麼剩下的遺產就減少了,你當然也就應該沖減投資成本了。那麼如何計算是投資以後實現的還是清算性的呢?一個方法就是分的和賺的比較一下,也就是你投資以後人家賺了100萬,根據你的股份是10萬,給你分了5萬,那麼肯定是投資收益無疑了,假如說給你分了15萬,多出的5萬就是清算性質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以前實現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分的等於賺的)
長期股權投資(分的.大於賺的)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分的小於賺的)
貸:投資收益
這個很容易理解,好比有個水缸和一桶水,桶里的水是你方從水管子裡面接的,也就是當年實現的利潤,水缸裡面是原來已經實現的了,你買了這個長期股權投資,相當於是買了滿滿一缸水和水龍頭的使用權了,人家接了一桶水,股東們口渴喝了兩桶(現金股利),另外一桶只能是從水缸裡面舀了(投資之前實現的利潤),所以你的成本就減少了,因此多出來的要沖減成本;如果股東不想喝水了,只喝了半桶,剩下的半桶就倒進水缸裡面,但是水缸是滿的,不能再倒了,說明你成本恢復也不能再恢復了,成本法就是這樣,你只是買了這一缸水的權利,滿打滿算成本也就是恢復到原來初始投資的時候。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
所謂權益法核算的意思就是說你能對被投資企業實施進一步的控制,而且你以後關注的是對方所有者權益的變化,包括凈利潤和資本公積的變化。初始投資的時候,付出的比得到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多,那按照付出的入賬;付出的比得到的少,那相當於是對方無償贈與一樣,那麼確認營業外收入,這個地球人都知道。關於後續計量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投資以前年度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分的比賺的少)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分的等於賺的)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分的大於賺的)
例題:1、如果是收到投資以前年度現金股利的是作為投資稱不能沖減的,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明細科目。
例題1:正保公司06年初投資A公司1000萬,取得30%股權,對A公司產生重大影響,06年3月A公司發放05年股利500萬,當年實現凈利潤500萬。
初始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取得06年股利500×30%=150:
借:應收股利 1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50
2、投資以後年度收到股利的,應該沖減“成本”明細科目金額=累計收到的現金股利-投資以後都上年度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份額-之前已經沖減的成本,如果結果大於0的,對結果繼續沖減成本,剩餘部分要沖減“損益調整”明細;如果結果小於0的,收到的股利全部沖減“損益調整”明細科目。
例題2、接上面的題目,07年3月發放股利600萬。要求做出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分錄。
取得07年股利600×30%=180,累計收到股利=150+180=330,投資以後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500×30%=150萬,累計應該沖減成本=330-150=180萬,因為之前已經沖減了成本150,所以收到的股利繼續沖減成本=180-150=30,沖減損益調整=180-30=150:
借:應收股利 18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50
還是以上面水缸和水桶為例。凈利潤就是當年實現的利潤,也就是從水龍頭接的水,而資本公積變化會計上能處理的是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評估增值或者是評估減值,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引起的資本公積的變化,這個可以理解為是下了一場雨,增加的水屬於全部投資者的,但又不屬於利潤,相當於是其他途徑增加的水,因此只能是作為資本公積核算。成本法只能享有一個水缸的權利,但是權益法由於能夠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企業,所以可以讓企業增加另外的水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投資者如果喝的水沒有接的水多,那麼桶里剩餘的水就倒進了另外的一個水缸里,權益法核算的人可以享有這個水缸的權利,所以增加的水就在影響了“損益調整”,以後喝水的時候,當年喝得水多於接的水,先從“損益調整”的水缸去拿,因此現金股利先沖減的是“損益調整”,假如說損益調整沖減完了,就要動用原來水缸中的水了,所以這個時候權益法就要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了。當然如果說以後分的水少了,權益法投資者比較霸道,要求先恢復的是他自己要求設立的新的水缸,所以權益法下就沒有恢復“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處理了,恢復成本的時候只是恢復“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這就是權益法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特別之處,只關心他增加的新的水缸“損益調整”。
假如說下了一場雨,原來的水缸是滿的承受不了更多的水,新的水缸“損益調整”的水肯定會增加了,但新水缸中增加的雨水進入了權益法核算的新水缸,所以和成本法一點關系都沒有,但是本質上呢雖然是進入了權益法的水缸,但是還是屬於所有投資者的,因為雨水畢竟不屬於任何人,只是權益法比較斤斤計較,連這點雨水都要核算一下,為成本法核算所不齒。因為這個雨水是其他原因導致的,不是從水龍頭來的自來水,因此影響的是其他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企業合並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情況
企業合並是包括控股合並和吸收合並兩種,控股合並就是說持股比例在50%以上了,吸收合並就是說人家不僅買了你全部的股票,而且你所有的家當都要改名字了,以前的名字不要了,改頭換面;100%控股是說只是把你的股票給全部收購了,但是不影響你的名字,你還是名正言順的叫以前的名字。這里說的企業合並並不是一種新的取得投資的方式,只是一種現象,就是說你買夠了股票,你說話算數了,是老大了,那外人就認為這個企業已經是你的企業了,為了區分這種情況就稱之為“合並”,所以說合並只是你買股票多了之後的狀態,而不是你取得股票的方式。
那為什麼還是用成本法核算呢?之前說了權益法可以要求增加新的水缸,但是當你當家作主以後,不管是新的水缸還是原來的水缸統統都是你自己的水缸,權益法核算太過於斤斤計較了,所謂不聾不瞎,不能當家,都是自己的東西了還這么較勁干什麼呢?所以還是用核算簡單的成本法核算自己的投資吧。因此形成控制以後長期股權投資還是只和現金股利有關系,難點也基本上沒有什麼。
不過需要注意一下合並的方式,控股合並後續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如果是吸收合並連股票都沒有了,自然也沒有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了。
合並分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所謂同一控制相當於是一家子的兩兄弟,兩家的東西搬一起,全家來看沒有什麼變化,所以注重的是賬面價值,而不是公允價值,因為公允價值只有是把這個東西賣給外人才有效。非同一控制相當於是兩家人在交易,所以丁是丁卯是卯,公允價值核算,一分錢都要核算的清清楚楚。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就是按照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的份額入賬,原因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了,我家有多少家當誰都清楚,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就是按照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核算。非同一控制下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大家打開天窗說亮話,你要控制我必須是按照市場價格購買,當然既然以後是一家人了,實際付出多少就按照多少入賬吧,至於說有個評估價值變化什麼的就多擔待,所以得到的公允價值份額基本上忽略了,成本法不予以考慮。不過一般情況付出的成本和對方的真實公允價值份額是一致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產成品)
其他業務收入(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價內稅不影響長期股權投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二、涉及的其他問題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和成本法核算是最基本的核算了,以後的章節中合並報表中會涉及到長期股權投資的調整與合並抵銷分錄,難點還是在於權益法追溯調整,也就是形成控制以後,沒有對權益法下新的水缸中的水進行核算,而在合並報表的時候集團公司可不是這樣,集團公司需要了解的是他所有的家當,包括增加的雨水(資本公積),所以這里就需要用權益法來重新核算之前的事項,對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差異進行追溯調整。當然通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成本法沒有對新的水缸“損益調整”進行核算,也沒有對雨水“資本公積”進行核算,另外權益法下投資者喝水(現金股利),喝得多了的時候動用了原來水缸中的水,這個和成本法處理沒有差異,關鍵在於之後接的水多了以後,成本法先恢復的是原來水缸,而權益法先恢復的是新水缸“損益調整”,因此也會存在差異。中級考生之需要掌握的是新的水缸的一些核算就可以了。
;B. 公司股權價值如何計算
股權的價值評估主要是通過資產價值評估法、現金流量貼現法、市場比較法等三種方式來進行評估。
第一、資產價值評估法是利用企業現存的財務報表記錄,對企業資產進行分項評估,然後加總的一種靜態評估方式,主要有賬面價值法和重置成本法。
第二、現金流量貼現法又稱拉巴鮑特模型法,是在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的情況下,將發生在不同時點的現金流量按既定的貼現率統一折算為現值再加總求得目標企業價值的方法。
第三、市場比較法是基於類似資產應該具有類似價格的理論推斷,其理論依是「替代原則」。市場法實質就是在市場上找出一個或幾個與被評估企業相同或近似的參照企業,在分析、比較兩者之間重要指標的基礎上,修正、調整企業的市場價值,最後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運用市場法的評估重點是選擇可比企業和確定可比指標。
C. 怎麼計算配股除權價格和配股權價值
通常配股股權登記日後要對股票進行除權處理。除權後股票的理論除權基準價格為:
理論除權基準價格
當所有股東都參與配股時,此時股份變動比例(也即實際配售比例)等於擬配售比例。除權價只是作為計算除權日股價漲跌幅度的基準,提供的只是一個基準參考價。如果除權後股票交易市價高於該除權基準價格,這種情形使得參與配股的股東財富較配股前有所增加,稱為「填權」;反之股價低於除權基準價格則會減少參與配股股東的財富,稱為「貼權」。
配股權價值計算
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於配股前股票市場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利用除權後股票的價值可以估計配股權價值。配股權的價值為:
配股權價值
對配股權的價值的理解可能比較抽象。在這方面結合中華會計網校老師們所講的例題來理解可能會容易一些。
D. 計算 股權資本成本率,股權資本價值,公司價值,綜合資本成本
股權資本成本率 = 無風險收益率 + β系數*(市場收益率-無風險收益率) = 20%
利息=6000*10%=600萬
凈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1-稅率)=6000萬
股權資本價值=6000/20%=30000萬
公司價值=負債+股權資本價值=36000萬
綜合資本成本=負債成本*(1-稅率)*負債比重+股權成本*股權比重=17.9%
E. 股權轉讓原值怎麼計算
股權轉讓原值的計算是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3.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4.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拓展資料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F. 財務管理 股票價值的計算
1、預期收益率=6%+2.5*(10%-6%)=16%
2、股票價值=1.5/(16%-6%)=15
3、股票價值=1.5/(1+16%)+1.5/(1+16%)^2++1.5/(1+16%)^3+(1.5*(1+6%)/(16%-6%))/(1+16%)^3= 13.56
G. 股權價值計算公式
股權每股價值=凈資產總額/總股本數
H. 如何理解股權價值和實體價值
股權價值是股權的公平市場價值。企業實體價值是股權價值與凈債務價值的總和。也是金融負債價值-金融資產價值。企業所有資產的總價值稱為「企業實體價值」。企業實體價值是權益價值與凈債務價值之和。 企業實體價值=權益價值+債務凈值[金融負債價值-金融資產價值] 這里的權益價值不是所有者權益的會計價值(賬面價值),而是權益的公平市場價值。 凈債務價值也不是它們的會計價值(賬面價值),而是凈債務的公平市場價值。 通常,實踐中最常用的是通過對企業凈資產的評估來計算企業的權益價值,從而得到企業的最低售價。然後將上式轉換為:權益價值=企業實體價值-凈債務價值。
拓展資料:持續經營價值與清算價值
持續經營價值(簡稱續營價值):由營業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清算價值:停止經營,出售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注意】
(1)一個企業的公平市場價值,應當是持續經營價值與清算價值中較高的一個。
(2)一個企業的持續經營價值已經低於其清算價值,本應當進行清算。但是若控制企業的人拒絕清算,企業就能得以持續經營。這種持續經營,將持續削減股東本來可以通過清算得到的價值。
企業整體價值定義:企業的整體價值是對企業的實力和前景進行全面分析後的評價。企業整體價值的估值基礎不僅取決於估值環境或估值目的,而且與估值目的也有著密切的關系。通過對企業幾個方面的分析,可以對企業的整體價值進行分析和評價。對投資者(或企業主)來說,企業作為整體資產的內在價值。從企業估值的角度來看,其金額在投資者之間願意支付,與整合企業的企業產權所有者想要獲得的整體轉讓之間的價格,也可以表示為邊際價值,即包括企業在內,企業所有者的總資產價值減去所有者放棄企業後的總資產價值的差值。
I. 財務管理股票價值的計算求詳細步驟
1. 股票預期報酬率
R=Rf+B(Rm-Rf)
=6%+2.5*(10%-6%)
=16%
2. 股票價格
=1.5/(16%-6%)
=15元
3. 股票價格
=1.5*(P/A,16%,3)+1.5*1.06*(P/F,16%,3)/(16%-6%)
=13.56元
J. 怎麼計算股權
1、股權計算公式:
(1)股權數=總股本*持股比例。
(2)新總股本=老股本=新增股本。
(3)投資金額=認購股數*每股價格。
(4)持股比例=個人持股數÷總股本。
3、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1)股權是體現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權數越大,其權力越大。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