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額度如何確定
A. 股權激勵多少份額是合適的
股權激勵份額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各期激勵計劃設立的公司業績指標應當保持可比性,後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於前期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其原因與合理性。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條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
B. 實施股權激勵,如何確定激勵對象范圍
股權激勵是一套長效的激勵機制,前期規則制定以及授予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在實際的股權激勵制度建立過程中,鼓勵企業結合匹配自身的長期發展規劃、人力規模等因素,以確保發揮激勵機制的比較大效果。
股權是稀缺資源,應將有限的資源分配予最有價值的對象,用於實現公司現階段的發展規劃。根據激勵目的確定激勵范圍,激勵對象在精不在多。
首先,確定股權激勵的目的,即定目的。
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公司在不同發展階段,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不同,有的是為了吸引和留住對公司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員工和管理骨幹,有的是為了降低公司現金流壓力及人力成本,有的是為了吸引外部人才,有的是為了提升公司業績,有的是為了回報老員工、調動老員工積極性。
其次,根據激勵目的鎖定激勵對象,即定人。
通常激勵對象為對公司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人員和管理骨幹,公司可根據股權激勵的目的擴大或調整激勵范圍、鎖定激勵對象。
若激勵目的是為了降低公司人力成本,激勵對象應包括擬降薪的在職員工或擬降薪入職的新員工;若激勵目的是為了吸引外部人才、提升公司業績,激勵對象應包括擬招聘的行業人才和公司核心業務部門的核心員工。
根據股權激勵目的可准確定位激勵范圍,而精準的激勵對象定位更利於實現股權激勵目的。
C. 股權激勵價格如何定
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就有必要進行定價,即確定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
股權激勵行權價格不宜過高或過低,可參考最近一輪融資每股價格的一定比例,通常公司在定價時會參考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一定折扣。在公司A輪融資階段,行權價格通常為當輪融資每股估值的10%-30%。行權價格會隨著公司融資估值的提升而相應調整,越靠近IPO時行權價格越高。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規模的公司預留激勵股權的總量不同,但一般會對激勵股權的總量嚴格限制,范圍通常為10%-15%。
而針對不同崗位的個量,雖無統一行業標准,但可藉助相對科學的計算方法確定。較為常見的做法是以職級體系為參考。
D.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於A股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涉及的行權價格做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權時,行權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 60 個交易日或者 120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
此外,《管理辦法》中規定:
「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權益價格或者數量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方式和程序進行調整。」
這里涉及權益價格或數量調整的情況,可能包括配股、縮股、派息、增發以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等等。
近兩年,隨著科創板開板,越來越多的新經濟公司來A股上市,監管部門對於股權激勵的相關規定也在逐步調整。
曾經A股主板不允許股權激勵跨期執行。擬IPO公司必須確保「股權結構明晰」,這就要求企業在申報前加速行權或終止期權激勵計劃,最終使得股權激勵難以達到理想的作用。
現在A股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均已接受股權激勵的跨期執行。只是對於上市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有一些較為嚴格限制。
根據《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訂)》:
「首發申報前制定、上市後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期權的行權價格由股東自行商定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於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或評估值」;
此外,「激勵對象在發行人上市後行權認購的股票,應承諾自行權日起三年內不減持,同時承諾上述期限屆滿後比照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減持規定執行。」
A股的股權激勵更看重激勵的長期性,引導被激勵者更長久地與公司並肩成長。
E. 如何確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數量
這個問題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個大的類別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還包括國有上市公司;第二個大的類別是非上市公司。
先談談一般的上市公司關於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規定是總的股權激勵的授予額度是不超過總股本的10%,也就是10%即上限;單個激勵對象獲受股份的數量不超過總股本的1%,在特殊情況下,報證監會批准,可以突破1%的上限。
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的,單個激勵對象,個人股權激勵的收益是不能超過個人薪酬總收入的30%,這是從收入的維度來看。
非上市公司,並沒有具體的規定授予的數量,常規而言,企業授予股權激勵的數量主要結合幾個因素:(1)根據公司的體量,公司規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潤額越高,授予的數量會相對少一些;反之,公司的體量小,屬於初創期這樣一些類型的公司,授予的數量會比較多;(2)結合激勵對象,要考慮激勵對象的總人數,避免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例如公司體量不大,但激勵對象很多,就會出現激勵不足(3)結合激勵對象的需求,這是一個期望值,期望值取決於個人薪酬的水平在當地本行業中有沒有競爭力,他們期待的水平,現實的薪酬水平和他們的期待有多大的差距。這些數據都清楚的了解後,便可以提供一個中間值,有一個准確的判斷。因此,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要經過充分的調研,數據的測算,才可以得出具體的數量,保證股權激勵的作用發揮。
綜上,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有2個特點,上市公司的授予數量有明確的規則指引;對於非上市公司則是沒有規則指引的,繼而兩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
F. 上市公司如何選擇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辦法:一般情況下,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票,或者在一定的時期和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的收益,應當視為股權激勵。
【法律依據】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主要指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等股權激勵方式。
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原則上適用於境外注冊、國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行使該項權利,也有權放棄該項權利。股票期權不得轉讓和用於擔保、償還債務等。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一定的時期和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的收益的權利。股票增值權主要適用於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股權激勵對象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也不擁有股東表決權、配股權。股票增值權不能轉讓和用於擔保、償還債務等。
G. 股權激勵有哪些方法
我們常見的股權激勵持股形式主要有三種:員工直接持股、創始人代持和持股平台持股。
第一種,員工直接持股。這種持股方式的優點就是股權清晰明了,誰持股了,持股多少,一目瞭然。但是缺點也很明顯。
第二種持股形式是創始人代持,即股權在創始人名下,但是跟員工簽訂代持協議,實際部分歸員工所有。
最好的持股形式是第三種,持股平台持股,即員工通過一個持股平台來間接持股公司。持股平台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包括資管計劃、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企業、信託等。
H. 如何確定股權激勵的額度
您好,《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瀲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規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授予的股權總量,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事總額的10%,首次股權授予數量應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規定,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授予的股權總亮,應結合上市公司股本規模的大小和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股權激勵水平等因素確定,范圍為0,1%~10%;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I. 股權激勵的份額比例多少合適
這個問題必須兼顧3個因素:
1、激勵股總數占股份總額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5%;
2、需要給予激勵股的人數,如果只有1人,一般有8-10%則可以了;如果多人,則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可占不低於激勵股總數30%,即總額為15%時,一把手為5%以上;
3、公司規模和獲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潤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15%股份得利為150萬元以上,激勵數量較為可觀。如果公司利潤僅一二百萬元,則15%股份才15-30萬元,作用有限了。
J. 公司股權激勵一般多少股
無論是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設計股權激勵方案都要按照至本咨詢股權激勵的定人、定股、定價、定量、定時、定考六要素進行設計。你們公司一項一項做到位,就是一個好方案!對了,再提示一下,為了組織實施好股權激勵的各項工作,公司應成立股權激勵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包括大股東、CEO、人力資源部員工、財務部員工、行政部員工、外部專家顧問(可以請至本咨詢提供技術支持呦)等。現在我們將這六要素的設計要點介紹如下。
一、定人:沒有什麼要素比確定股權激勵對象更重要了!人選對了什麼都對,人選錯了什麼都不對!股權激勵對象如何確定,請你查詢我在知乎上發表的文章《邱清榮:股權激勵怎麼做?員工分類就是路線圖!》
二、定股:1、股權激勵工具:持股平台財產份額。2、股份來源:需要確定是大股東轉讓還是增發新財產份額。3、資金來源:需要確定是員工自籌,還是公司提供借貸。4、持股方式:員工透過有限合夥企業間接持有股權。5、約束機制設定:對於員工離職、傷殘、喪失行為能力、死亡、違規後的股份處置設置機制。
三、定價:
對你公司而言,定價指的是確定財產份額的出資價格,這個價格是公司與激勵對象約定的購買本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具體價格。關於出資價格如何確定,要考慮兩個方面:一個是了解企業估值,一個是激勵對象的工資收入水平。首先是企業估值。企業的估值有三大類。
第一類就是原始出資價格,在工商局注冊公司時是1塊錢出資登記為1元注冊資本,因此原始出資價格就是每元注冊資本1塊錢(也可以理解為每股1塊錢)。
第二類是按照每股凈資產定價,例如公司凈資產總額120萬元,實收資本100萬元(股),那麼每股凈資產就是120萬元÷100萬股=1.2元/股。
第三類是按照估值法進行估值,它又分成相對估值法和絕對估值法。相對估值法以市盈率法普遍,它的公式是:凈利潤總額×市盈率÷實收資本總額。
四、關於股權激勵定量,股權激勵定量包括確定總量和確定個量,對貴公司而言是確定財產份額的數量。總量指的是某一次針對全體股權激勵對象所提供的股權(包括實股、期權或分紅權等各類股權激勵工具)數量。
五、定時定時指的是股權激勵的具體時點和約束期間。你們公司現在就想做股權激勵,時點問題已經解決。約束期間指的是對於員工處置股權(主要是對外轉讓)約束期限的限制。例如,員工在3年內不得轉讓股份,離職後需要以原出資價格賣給公司大股東等。
六、關於業績考核股權激勵必須以激勵對象完成業績考核為條件。如果員工完不成業績考核指標就應當將自己的財產份額按照原出資價格賣給公司大股東。業績考核要全面,既要包括個人業績貢獻同時要兼顧團隊精神等軟指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