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股權本是什麼
Ⅰ 農村的股權證是什麼
法律分析:以合法土地使用權參股而獲得相應股權的證書。土地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
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迅速騰空有關條款,享有眾多創造權利,承擔義務。股權可以繼承、轉讓和贈與,但不得退股提現。
股權證書不準作為其他證書使用空間,遺失需及時報失,並申請補辦手續。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年終分配時應兼顧國家、合作社和股東三者關系,編制財務決算,搞好收益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第十七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Ⅱ 農村集體股權證是啥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顧名思義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簡稱股權證)。 可以用來證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並作為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憑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
Ⅲ 農村什麼是股權證
法律分析:股權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組織成員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股權證可以確定組織成員所佔的股份份額,組織成員憑藉此證可參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表決,並按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分紅,甚至可以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Ⅳ 農村股權證書是干什麼用的
農村股權證書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
(下稱股權證)這個證可以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這點,抵押融資大家知道土地確權證也可以。
而股權證與農村在基地一樣,實行「一戶一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簽發,一家一個證。
股權證上有標記清楚股權證號(一般18位數)、集體組織名稱、地址,以及發證日期和印製編碼等。
還有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組織等,還有成員的基本信息等等。
股權信息,比如配股日期、股數、股金、面積等。
如果股權變更的話,還要標記清楚變更日期、事項、變更前後內容等。
還有大家的分紅記錄,日期、金額等等,都是需要蓋章的。
以前農民自己種自己的地,種地的收益屬於自己,哪裡種什麼農作物農民可以自己做主。
土地種植屬於散戶分種,而非集體耕種。
但像這樣實行專業承包,統一種植、管理、銷售,提高農民的經濟,農民以股東的身份參與這種股份制到戶的方式,來領取收益。
簡單說,股權證就是證明自己是村集體股東成團的憑證,享有股份權力,合理合法的得到每年/每月的土地收益分紅。
採取股份制合作模式,盤活壯大集體經濟,帶動集體增收,以此讓更多農民致富。
《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十一條 保障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
組織實施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改革試點。
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記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信息,出具股權證書。
健全集體收益分配製度,明確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
探索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的條件和程序,現階段農民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不得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范圍,可以在本集體內部轉讓或者由本集體贖回。
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農民持有集體資產股份繼承的辦法。
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適時在面上推開。
Ⅳ 農村發的股權證是什麼意思
村裡股權證的全稱是農村集體股權證明,村裡股權證用於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村裡股權證能用於參與集體決策,能參與收益分配,能進行抵押融資。農村集體股權證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擁有的農村集體股權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
《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第三十三條
通過改革,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保護和發展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明晰集體所有產權關系,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和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Ⅵ 農村土地股權證是什麼概念
農村股權證是「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證」的簡稱。
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證頒證流程圖
集體資產量化為股權後,由集體經濟組織向股東出具股權證書,記載股份信息,作為其參與集體經濟管理決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憑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股東戶發放股權證書,作為股東戶享受農村集體經濟分配的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憑證。股權證書由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監制。股權證書必須在區股權登記管理系統統一登記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發並加蓋集體經濟組織公章,未經登記的股權證書無效。
Ⅶ 農村發放的股權證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簡單說,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這個證可以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Ⅷ 農村股權證是什麼意思
股權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組織成員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股權證可以確定組織成員所佔的股份份額,組織成員憑藉此證可參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表決,並按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分紅,甚至可以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