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資本占股權比例怎麼算
Ⅰ 增資擴股如何計算比例
增資擴股計算持股比例,一般有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由股東自行內部增資:公司原股東按照各自所佔股權比例增資,股權比例不改變;
2、公司原股東沒有按照所佔股權比例增資,這種情況是需要按照協議重新計算並分配股權的。
外資增資規定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具體規定,應按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調整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有關規定及程序的通知》執行。其主要內容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能調整注冊資本:調整後的注冊資本數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企業有經濟糾紛且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規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資,且已回收完畢的等。
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具體程序應是: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書等文件;審批機關在接到上述有關文件後,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後,企業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Ⅱ 增資如何計算股權
法律分析:對於增資後注冊資本的計算方式,可以根據原股東的股份比例和新增的股本數額在總股本中的佔比,由評估機構評估來確定總的注冊資本金額和各個股東的佔比。具體可由股東協商確定或者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增資應當由股東會決定。公司增資通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首先由董事會提出增資議案,然後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開股東會,並就此進行表決。股東會對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則以公司章程為准)。
投資(包括增資)應當遵循自願的原則,多數股東不應當強迫少數股東增資,因此,在作出增資決議的同時,應當規定不同意增資的處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資的股東認購不同意增資的股東的增資份額。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將按照各股東的實際出資比例重新計算,未增資的股東的股份就會因此被稀釋。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資的股東以公平價格(比如公司凈資產)收購不願意增資的股東的股份。但是,對於同意增資的股東而言,如果股東會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作出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其就有增資的義務,不履行增資義務的股東應當向已足額認繳新增資本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Ⅲ 增資擴股的股權比例怎麼計算
增資後股權比例怎麼計算?股份如何確定並無明確規定,要由股東自行協商確定。
確定股權比例一般要先確定公司的原股東權益,然後根據原股東權益及增資的金額以確定增資後股東的股份。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Ⅳ 追加投資後的持股比例怎麼算
追加投資後的持股比例有兩種計算方式,要麼按比例出資,要麼股權被稀釋。但是關於股東追加投資後的持股比例具體怎麼計算,股份如何確定並無明確規定,要由股東自行協商確定。確定股權比例一般要先確定公司的原股東權益,然後根據原股東權益及增資的金額以確定增資後股東的股份。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拓展資料】
持股是指持有一定股份。當持有股份達到30%,持股可以稱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東還可以稱為相對控股,當持股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
持股比例怎麼算出來:
股東的持股比例是衡量股東占公司股份的份額多少,股東的持股比例越高,則享有的權益就越高,股東的持股比例一般是根據股東各自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計算出來的。
計算方法為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注冊資本是1000萬,出資額是50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50%。另外,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以按股東和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計算。
被除名退夥股份怎麼算:
合夥人退股的,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夥協議來處理。如果合夥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原則上可以將對方的出資退回,並參照雙方所約定的盈利分配比例來對合夥期間的盈利或虧損進行分割。另外,合夥人在退出合夥後,對合夥期間報形成的債務仍要承擔連帶責任。
Ⅳ 出資比例和股權比例怎麼算
出資比例和股權比例需要依據企業注冊資本來決定。
出資比例和股權比例的計算,主要是看個人出資所佔公司總注冊資本的比例。具體而言,這個所佔比例是看公司的總股本的,而且出資比例按照股權比例計算,出資額則按照注冊資本乘以出資比例計算,因此建議以協議的形式,或者在章程中將其明確。而具體的約定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寫明,從而在工商檔案中進行備案登記。
股東出資是指股東包括發起人和認股人在公司設立或者增加資本時,為取得股份或股權,根據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
股東出資是股東的基本義務。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八十三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Ⅵ 增資擴股後的股權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計算公司增資擴股後的股權比例,建議先確定股權結構,然後雙方在根據基準日確定的目標公司價值來計算增資方需投入的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Ⅶ 新增股東之後,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按約定好出資的金額和比例就可以分配合法的股份。
新增股東之後,大多數股權比例分配沒有明確的標准,要看新入股的人出資多少,然後只要股東約定,重新協議分配即可。
公司增加投資人以及注冊資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體內部股東大會的協商結果而定。具體可以對現有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估值後做比例分配,如現有公司所有資產總值為20W,那麼按照原來的股本比例,A佔16W,B佔4W,C所入股資金為10W,那麼其三人所佔比例為53.3:13.3:33.4。也可以選擇自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書,可參考年盈利、分工等眾多因素考量。
增加投資者和注冊資金有兩種途徑:一是不增加總股本數,收購原股東手中股本,其價格由雙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時追加註冊資本。其股本可以是技術入股股,也可以是資金入股,具體資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
股份分配也可以根據盈餘分配權和公司用完財產分配權來進行分配。公司全部財產分配權沒法在公司重新加入時行使,對以公司的全部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後的用完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就是屬於公司入股的合夥人,一般只要出資了金額,那麼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股份,而對於新股東的增加那麼所存在的股份就需要看股東們是如何協商的,所存在的出資金額越多,那麼所得到的股份就多,從而所得到的利潤也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