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轉讓一個人股權
1. 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的方式有:
1、內部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2、外部轉讓。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個股股權怎麼轉讓
一、股權如何轉讓給股東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股東內部轉讓股權只需要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依法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即可。同時向公司作出說明,這個時候公司需要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二、股權轉讓的行為有哪些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股權的,這也是對維護公司的穩定具有很多的好處的,也是被大多數股東認可的一種行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條
[1]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2]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3. 如何股權轉讓
法律分析: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轉讓: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第一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需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半數同意後,股權方可轉讓。並且,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二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中應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具體規定。第三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段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算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股權怎麼轉讓
法律分析: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普通轉讓指《公司法》上規定的有償轉讓,即股權的買賣。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內部轉讓即股東之間的轉讓,是指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這是根據標的在轉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部分轉讓指股東對股權的一部分所作的轉讓,也包括股權分別對二個以上的主體所作的轉讓。全部轉讓指股權的一並轉讓。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這是根據轉讓所賴以發生的依據而作的劃分。約定轉讓是基於當事人合意而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出讓等。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5、其他分類例如,退股是基於司法權而發生的,具有強制性,可被視為一種強制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1、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徵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2、依法訂立書面轉讓合同;3、辦理股權轉移手續;4、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個人股權轉讓具體流程
法律分析: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股權,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權轉讓流程為: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變更營業執照;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4、變更稅務登記證;5、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 個人股權如何轉讓
一、出示資料
1、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原件,
2、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的出示),
4、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委託代辦時出示),
5、完稅憑證原件(已經解繳稅款的出示),
6、結婚證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系的出示),
7、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出示),
8、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系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系的出示),
9、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凈資產評估報告的原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資料
1、《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的,請在「正當理由的情形」欄中填寫相關政策的文件名稱、文號、主要內容等),
2、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復印件,
3、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公司(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驗資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復印件,
5、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企業資產負債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復印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7、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委託協議原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8、完稅憑證復印件(已經解繳稅款的提交),
9、股權變更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的提交),
10、結婚證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系的提交),
11、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提交),
12、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系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系的提交,
13、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凈資產評估報告的復印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提交。
8. 如何轉讓股權
股權轉讓的形式包括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轉讓中的實務操作也根據轉讓形式的不同而不同。第一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2、向第三人轉股: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第一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需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半數同意後,股權方可轉讓。並且,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二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中應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具體規定。第三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段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算完成。《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 如何轉讓股權
法律分析:形式包括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
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轉讓: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第一根據我國《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需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超過半數同意後,股權方可轉讓。並且,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二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中應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具體規定。第三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段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