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外轉中需要什麼材料
Ⅰ 企業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企業股權轉讓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Ⅱ 公司股權轉讓需准備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Ⅲ 外部轉讓股權需要提交的登記資料有哪些
外部轉讓股權要提交以下登記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當事人訂立的股權轉讓合同;
3、公司作出的變更決議;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登記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Ⅳ 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股權轉讓需要的材料: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時的全部文件;
5、公司股權轉讓會議決議;
6、公司全部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法人簽署的綜合業務委託書;
8、公司法人簽署的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轉讓股權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Ⅵ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以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是委託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是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7、原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規定及其他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有關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京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是委託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書4、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是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原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6、法律規定及其他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有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Ⅷ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Ⅸ 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變更股權大約需要3到5天,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時的全部文件;
5、公司股權轉讓會議決議;
6、公司全部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法人簽署的綜合業務委託書;
8、公司法人簽署的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Ⅹ 股權轉讓怎麼做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需要的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2、新的股東資格證明的復印件;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蓋章;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如由代理登記機構代理還需提交該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並註明與原件一致加蓋公章;5、《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