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員工符合什麼條件能拿到股權
Ⅰ 華為的股權激勵是怎樣的
首先,華為並沒有全員持股,我研究了華為近些年披露的財報,都顯示華為有很多員工得到了股權激勵,但並不是全員持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華為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數達96768人,華為有18萬員工,參與股權激勵的員工人數超過50%,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持股降至1.14%。
華為成立了持股員工代表會,持股員工代表會由115名持股員工代表組成,代表全體96768名持股員工行使有關權利。
【激勵】貿然效仿華為全員持股,可能適得其反
華為為何沒有全員持股,其實從任正非先生的講話中就能得出結論,那就是得到股權激勵的華為員工,必須是滿足一定條件的員工,比如滿足最低的工作年限要求,滿足考核的工作業績要求,等等。
其次,股權激勵不是大鍋飯。
有些企業家或者創業者認為,既然股權激勵的作用這么大,那我就給所有的員工做股權激勵好了,大不了我把整個股權池子做大,這樣每個員工都有份,拿到股權的員工就會打了雞血一樣為公司工作了。
如果這樣做,不但不能起到股權激勵效果,甚至會起到反效果。
上上周就有一個客戶,找到我們,他們自己做了一套股權激勵的方案,希望我們做風險把控。
有律創始人,著名股權專家,王英軍律師說:如果涉及到股權激勵,有律不會只做法律風險控制的服務,因為這個服務不能充分體現有律股權激勵服務的真正價值。同時,股權激勵的風險不只是違約之類的合同法律風險,還有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可操作性,股權激勵效果的可期待性。
而我們看過方案之後,發現這個客戶就存在全員激勵的問題。公司已經完成A輪融資,估值超過5億元,員工將近100人。公司想對這100人都進行股權激勵。在溝通的時候,公司創始人甚至引用了阿里前台被股權激勵,最後成為阿里合夥人的案例,她也希望通過這個案例來激勵全體員工,達到公司更快發展的目的。
在分析了全員股權激勵的利弊後,客戶接受我們的建議,對股權激勵方案進行調整,並且對方案中的定價機制、行權機制、考核機制、轉讓機制、套現機制、退出機制以及違約機制等都重新進行了調整。客戶也相當滿意。
最後總結一下,公司的股權激勵不能夠不考慮公司發展狀況,直接搞個全員的股權激勵,應該是一個由原點逐漸向外、呈扇形擴張的過程。
Ⅱ 華為員工持股制度
法律分析:員工通過持有公司的內部股份,參與公司財富的分配,與資本所有者共享公司的成功,這就是員工持股計劃的理論基本構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Ⅲ 華為員工可以購買虛擬受限股的條件
明確規定員工入職一定年限後方可獲得虛擬受限股。
2004年虛擬受限股剛實施時,華為規定員工需要滿1年才有資格配股。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是因為任正非認為華為的虛擬股票不應該發給過客,而應該發給有主人翁心態的人。一年之內員工的離職率較高,穩定性不夠。
二是因為只有工作滿1年,員工才能憑借這一年的工作業績來獲得相應的配股額度。如果一來就配股,可能出現員工表現不出色,但又不離職,公司回購虛擬股票比較困難的情況,從而出現不合格的員工持有虛擬股票的負面影響。
虛擬股票是憑借貢獻與業績來獲取的,剛入職沒有業績就配股,容易產生負面影響。
華為對於配股的最低工齡要求為1年,條件非常寬松。這是因為任正非一向不把資歷作為認定人才的重要標准。任正非認為資歷不重要,能力更重要,貢獻最重要。如果光有能力沒有貢獻,就像茶壺里煮水餃,倒不出來是沒有用的。因此,華為在發放股權時,更看重的是貢獻,而不是資歷。
Ⅳ 入職華為會有股票發放嗎
會的。華為是一家由員工100%持股的公司,華為員工在入職一到三年後,可視業績情況發放虛擬股票,通常在5萬股至10萬股。目前,華為共有超過10萬名員工持股,分紅收入十分可觀。
2019年,華為全年工資、薪金和福利支出高達1349.37億元,以19.4萬名員工計算,華為員工人均薪酬為69.5萬元。日前,華為輪值董事長胡厚昆在公司內部宣布,華為2020年持續實施股票分紅,預計每股1.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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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員工持股計劃
追溯員工持股計劃,那是在1990年。當時,華為公司提出了內部融資、員工持股的概念。其中參股價格是10元,稅後利潤的15%用於股權分紅。此後,根據經營情況,分紅數額在每年均有所變動。
按華為工會要求,華為員工持有的為虛擬股票。員工在入職1-3年後,可根據業績情況發放和購買股票,享受分紅權力。
作為員工的一名,任正非同樣參與員工持股計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任正非的總出資相當於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1.04%。雖然股權佔比被稀釋,但任正非仍然擁有「一票否決權」。與此同時,普通員工持有的是虛擬股份,不具備投票權。因此,投票權仍然掌握在華為的核心管理團隊手中。
Ⅳ 華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法律分析:全員持股是股權激勵中風險較大的一種,但其收益也是顯著的。當時,華為推動全員持股的行為,可以說是敢為天下先。它直接成為華為的崛起支柱,時至今日,華為仍然奉行著全員持股這一舉措。華為內部股權激勵始於1990年,至今已進行了三次大的股權激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Ⅵ 華為的股權激勵是怎樣的
創業期股票激勵:
創業期的華為一方面由於市場拓展和規模擴大需要大量資金,另一方面為了打壓競爭者需要大量科研投入,加上當時民營企業的性質,出現了融資困難。
因此,華為優先選擇內部融資。內部融資不需要支付利息,存在較低的財務困境風險,不需要向外部股東支付較高的回報率,同時可以激發員工努力工作。
1990年,華為第一次提出內部融資、員工持股的概念。當時參股的價格為每股10元,以稅後利潤的15%作為股權分紅。那時,華為員工的薪酬由
工資、獎金和股票分紅組成,這三部分數量幾乎相當。其中股票是在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進行派發,一般用員
工的年度獎金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幫助員工獲得銀行貸款購買股權。
華為採取這種方式融資,一方面減少了公司現金流風險,另一方面增強了員工的歸屬感,穩住了創業團隊。也就是在這個階段,華為完成了「農村包圍城
市」的戰略任務,1995年銷售收益達到15億人民幣,1998年將市場拓展到中國主要城市,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設立研發中心,海外市場銷售
額達到1億美元。網路經濟泡沫時期的股權激勵:
2000年網路經濟泡沫時期,IT業受到毀滅性影響,融資出現空前困難。2001年底,由於受到網路經濟泡沫的影響,華為迎來發展歷史上的第一個冬天,此時華為開始實行名為「虛擬受限股」的期權改革。
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權,但是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虛擬股票的發行維護了華為公司管理層對企業的控制能力,不至於導致一系列的管理問題。
Ⅶ 華為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制度內容如下:
1.創業期股票激勵:
1990年,華為第一次提出內部融資、員工持股的概念。當時參股的價格為每股10元,以稅後利潤的15%作為股權分紅。當時,華為員工的薪酬由工資、獎金和股票分紅組成,這三部分數量幾乎相當。其中股票是在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進行派發,一般用員工的年度獎金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幫助員工獲得銀行貸款購買股權。
2.員工持股改為激勵制度:
1997年,華為參照深圳頒發的員工持股條例進行改制,員工所持股份由工會託管,隨著公司效益的提升,員工持股制也就演變成了激勵制度。為了提高對人才的吸引力,以1元的股票發行價格向內部發行股票,並拿出每年凈資產的增量對員工進行股權分配,加大了員工的配股力度。
3.虛擬受限期股計劃:
2000年,為解決資金和激勵問題,華為再次進行調整,實施虛擬受限期股。主要強調股票的增值與分紅,激勵對象不再享有表決權,同時強調員工離職的激勵福利喪失。該類期權的行權期限以4年為周期,每年四分之一,而且從初創期的全員激勵走向了核心技術員工以及管理層的重點激勵方向上。
4.配股融資計劃,進行人才鎖定:
2003年,SARS危機致使通信行業的出口收到嚴重影響,同時面對員工出走思科等現象,為了進一步強化股權激勵的效果,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此次調整後的股權激勵計劃明確了配股鎖定期,即員工3年內不得兌現,一旦離開期權即作廢。同時兌現比例下降到年1/10的比例。該計劃的實施基本扭轉了當時華為所處的困境。
5.崗位激勵計劃:
2008年金融危機大爆發,為了穩定人心,吸引人才,華為進一步革新,以員工崗位級別明確持股上限的方式實施了飽和配股激勵計劃。當然,該計劃的實施,致使老員工基本已經達到持股上限,沒有參加配股。但是,由於此次股權激勵的年利率是6%,明顯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致使老員工仍然持有公司股權。基本實現了企業的穩定。
6.TUP計劃:
2014年華為推出了TUP(Time unit Plan)計劃,即每年根據不同員工的崗位及級別、績效,配送一定比例的期權。這種期權不需要花錢購買,周期一般是 5 年。購買當年沒有分紅,前三年每年分紅1/3,第四年獲得全部分紅。同時最後一年獲得股票增值結算,然後股票數額清零。該計劃不僅緩解了員工購買股票的現金壓力,同時通過期權方式強化員工工作積極性。
Ⅷ 華為員工持股制度
2001年底,在總裁任正非的強力推行下,華為公司實行員工持股改革:新員工不再派發長期不變一元一股的股票,而老員工的股票也逐漸轉化為期股,即所謂的「虛擬受限股」。虛擬受限股(下稱虛擬股),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授予員工的一種特殊股票。每年,華為根據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對公司的貢獻,決定其獲得的股份數。員工按照公司當年凈資產價格購買虛擬股。擁有虛擬股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分紅,以及虛擬股對應的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但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在員工離開企業時,股票只能由華為控股工會回購。
華為認為虛擬股比原來的持股方式更為合理。公司規定:根據內部的評價體系,員工的虛擬股每年可兌現1/4.價格是最新的每股凈資產價格。但是,對中高層的兌現額度則作了另外規定,只能每年兌現1/10,除非離職並且在離開後,還要經歷公司嚴格的6個月審核,確認不出現創業公司的產品與華為構成同業競爭、沒有從華為內部挖過牆角等等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後,方可全額兌現。
每個持股員工都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股東代表,這些持股員工選出51人作為代表。這51名代表中輪流選出13人作為董事會成員,5人擔任監事會的成員。華為通過不斷調整股票的分配方式來維系整個組織的活力。
2008年,華為微調了虛擬股制度,實行飽和配股制,即規定員工的配股上限,每個級別達到上限後,就不再參與新的配股。這一規定使得手中持股數量巨大的華為老員工們配股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利於激勵華為公司的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