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期貨如何舉報
『壹』 公司非法經營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對非法經營問題,不掌握證據的,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有證據證明涉嫌構成犯罪的,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貳』 通過支付寶入金的非法國際期貨平台如何投訴維權
去自首,把自己參與非法交易的過程全部說出來,如果成功檢舉非法期貨平台,可以獲得從輕處罰。但沒收所有參與資金與非法所得是必須的,只要沒有主觀故意,又坦白從寬,是不會被判刑的
『叄』 怎麼舉報非法經營
法律分析:可以撥打交通服務監管電話舉報:交通服務監管電話作為國家統一交通服務督導電話特勤專線號碼,是交通行業統一的社會公益服務督導電話;主要職能包括交通運輸業服務監督、投訴舉報、咨詢服務等,業務領域主要涵蓋道路運輸、道路、水路等行業;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駕駛證、上崗證等可認定為違法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肆』 發現一家非法經營外盤期貨的公司,可以向那些部門舉報中山多牛信息技術有資格做外盤期貨嗎
可以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舉報,舉報方式為登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選擇舉報專欄。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如果行為人未經批准經營期貨公司的業務,絕對是違法的。
『伍』 如何舉報南寧大宗商品交易所詐騙行為
尊敬的領導:
我們實名舉報南寧大宗商品交易所
事實依據: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南商所通過設立電子盤交易所,以貴金屬、農產品、林產品、礦產品、原油、文化藝術品等為幌子,組織會員(加盟商、代理商)招攬客戶在其自設交易平台進行期貨交易。他們為了詐騙更多錢財,不惜以身試法通過上網購買、交換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手機號碼信息,微信號和QQ號用於實施詐騙行為。(後面附有證據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南商所及其會員組織的行為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二、南商所是電信詐騙犯罪的組織者
南商所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在全國各地發展並簽約會員單位,會員單位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手機號碼添加微信好開發客戶,從添加的微信好友中按照公司規定的「話術」模式誘惑客戶,以高收益高回報聊股票等方式取得客戶信任後,鼓吹南商所是擁有國家、省、市三重資質的合規交易所(實際沒有商務部門審批就經營原油、把郵幣卡類印刷品虛構為藝術品)欺騙客戶,並說資金銀行三方存管,確保客戶資金安全等騙人鬼話。首先我們必須按照南商所的交易規則:1.必須在南商所系統開戶。2.交易資金必須事先匯付到南商所專門賬戶,就是還沒進行交易,資金就到南商所賬戶了。我們要提取賬戶資金(出金)也是從南商所賬戶出,總之,資金自始至終在「南商所」的賬戶里,根本沒有銀行三方存管。所有的交易模式、交易制度、交易軟體、都是南商所制定的。處處謊言、處處陷阱誘騙不知情民眾開戶入金實施詐騙,沒有南商所現貨這場交易就無法完成。南商所的交軟體是北京金網安泰,這款軟體曾被315曝光能修改後台數據,能看見客戶交易數據,這幫騙子通過操控交易軟體就能讓我們虧的血本無歸,所以說南商所就是電信詐騙的組織者!開戶後立即讓下載相關交易軟體,通過謊稱公司有「行情分析師」指導客戶投資、向客戶發送虛假的他人盈利信息等方式引誘客戶開戶投資「炒原油、炒郵幣卡」。包裝公司幫助客戶盈利的能力騙取客戶的信賴,隱瞞公司是以造成客戶損失進而騙取投資者資金,將其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事實真相,公司以造成並佔有客戶交易產生的「交易虧損」、「手續費」、「延期費」。「業務員」、「老師」不斷向客戶發送「行情信息」,誘導客戶頻繁「做單」。為造成客戶的交易虧損,採用讓客戶「賺少虧多」的策略,在客戶略微盈利時便誘導客戶「出單」,以減少客戶的盈利,在客戶虧損時,以告知行情會反轉等方式誘導客戶繼續「持單」,以擴大客戶的虧損。客戶虧損後,由業務員安撫客戶,鼓勵客戶更多「入金」,或捏造客戶「入金」達到一定額度便可由對行情把握更准確的經理指導操作,或謊稱「入金」更多等「大行情」到來會大賺翻本,或發送虛假的他人的盈利截圖,以使客戶繼續「入金」交易並造成客戶後續更多的虧損。公司與客戶之間經濟利益是對賭關系,即客戶的盈利即為公司的損失,客戶的損失即為公司的盈利,然後南商所再與其會員單位進行瓜分「盈利」,全國對「南商所」詐騙刑事案例的判決更進一步證明「南商所」詐騙犯罪證據確鑿。
案例1、廣東省陽春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粵1781刑初4號和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8)粵17刑終208號,
案例2、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7)皖0111刑初825號
案例3、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8)鄂02刑終213號 等不一一列舉
三、南商所非法經營
從南商所營業執照可以看出「南商所」的經營范圍,結合它在「南商所」平台上所經營的現貨原油、瀝青和郵幣卡等業務,本身就已經超出了國家規定的經營范圍。依據「南商所」變更增項的時間段,其都是先違法違規在先,後又開始增項。國家證監會早已經給「南商所」經營的現貨給予定性,「南商所」虛假現貨原油、瀝青等交易是非法期貨交易。中國證監會在清理整頓的文件中,即清整聯辦(2017)29號文,明確註明「南商所」現貨交易違規事項:「採用保證金方式交易,以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開展標准化合約交易,允許客戶通過對沖平倉了結交易」。已經明確的表示了「南商所」這個現貨交易就是非法期貨交易(見文件截圖)。第四、涉嫌故意傷害(殺人未遂)2016年4月1日,河南現貨受害者張治家在「南商所」調解室內被兇手用刀砍成重傷住院,「南商所」私下賠付完事,由此可見南商所黑惡勢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無視國家法律的地步!光天化日拿刀行凶是誰給的膽子?受害人不僅錢被騙的精光,還要付出血的代價!案子至今未破,兇手依舊逍遙法外。被媒體稱為「震驚全國的南商所維權血案」。南商所如此危害社會作惡一方,其中涉及受害群眾數十萬人,被詐騙金額幾十個億
四、訴求:
成立專案組徹查南商所,公正解決南商所涉眾型經濟詐騙案件,責令南商所全額退還受害人被騙的款項,金額共計1536.2萬元,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本次聯名的55位受害者將繼續跟蹤並推進聯名信的落實及反饋情況,希望能引起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並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徹底解決,需要補充資料請電話聯系我們。
『陸』 非法經營怎麼舉報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受理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無照經營行為。必須要收集足夠的證據後才可以舉報。最好是匿名舉報,對舉報人安全,而且效果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6)非法期貨如何舉報擴展閱讀: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同時指出:
第十四條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柒』 被非法期貨交易詐騙後可以找證監會的監管局投訴嗎
可以。建議你以經濟詐騙進行報案。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的職責主要是根據公安、司法機關要求,對非法證券期貨類案件從專業角度出具性質認定意見及進行案件移送等。拓展資料1、非法集資在現行成文的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的定義,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司法解釋不屬於法律)中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部委規章不得設定行政許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經過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許可的集資行為包括: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從事保險業務;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公開發行基金等。2、《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行為人採用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 進行集資; 4、依據《關於詐騙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資罪中,行為人的行為要具有一定的「融資性」。 5、被害人要具有廣泛性,也就是說對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騙取一定數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騙取了個別單位的公私財物只能以詐騙罪定罪。 6、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非法佔有募集到的資金的目的,判斷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從以下行為進行判斷: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捌』 如何舉報無證經營
法律分析: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按照法律規定,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規規定取得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無照經營有著立法不完善、監管不力等復雜的原因。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持市場秩序,相關部門會對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營者進行教育、罰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辦理下列行政案件時,對專門用於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的場所、設施、物品,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公民個人及其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二)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可以由公安機關採取取締措施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適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場所、設施、物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復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