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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後如何股權退出

發布時間: 2022-09-19 23:33:28

① 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上市公司下屬公司股權轉讓流程:
1、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轉讓;
2、轉讓雙方當事人簽訂轉讓協議;
3、辦理交割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
公開發行的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
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
第三十八條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應當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② 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是怎麼樣的

您好,股權融資退出方式有很多種,包括:
1.首次公開發行投資人最喜歡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常說的上市,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業上市主要分為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內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2.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主要分為正向並購和反向並購,正向並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並購雙方對價合並,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並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並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兌現投資收益的行為,按現在的情況看,有些並購案是不得已而為。
通過並購退出的優點在於不受首次公開發行諸多條件的限制,具有復雜性較低、花費時間較少的特點,同時可選擇靈活多樣的並購方式,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滿足上市的條件或不想經過漫長的等待期,而創業資本又打算撤離的情況,同時,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3.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相對於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優點:
其一,新三板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比較高且發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場的機制比較靈活,比主板市場寬松;
其三,相對主板來說,新三板掛牌條件寬松,掛牌時間短,掛牌成本低;
其四,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退出價格卻一直飽受資本市場詬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投資者門檻過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數量不足、政策預期不明朗等造成。關於增加做市商、擴大做市商范圍等改革措施未來仍有完善空間。
對企業來說,鑒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並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說,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4.借殼上市:另類的首次公開發行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5.股權轉讓: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
6.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7.清算:投資人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破產清算,申請破產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序,如果一個失敗的投資項目沒有其他的債務,或者雖有少量的其他債務,但是債權人不予追究,那麼,一些創業資本家和企業不會申請破產,而是會採用其他的方法來經營,並通過協商等方式決定企業殘值的分配。

③ 國企上市要求職工股退出原始股該怎麼退

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只要對轉讓價款達成一致,簽訂協議,辦理變更手續即可完成。
公司法規定股東不能直接撤資,如果股東想退股,需要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實現。公司清算的情況下,首先要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根據債權人的申報和調查清理公司財產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

④ 股權投資退出方案怎麼做

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需要經過募集、投資和退出三個階段,其中退出是私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標,也是實現盈利的重要環節。

做出投資決策時,應該考慮到該項投資預計的一個可能的退出方式。 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包括首次公開發行(IPO)、兼並與收購、股權回購等。

1、最佳方式:首次公開發行(IPO)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在被投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是投資人和創業者最樂於見到的退出方式。

由於證券市場的杠桿作用,公司一旦上市,股票價值就會得到巨大提升,投資人所持有的股票可以獲得爆炸性的增值,一旦拋出即可獲得高額的資本收益。

2、中等方式:兼並與收購(M&A)

兼並收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其他企業保留或者消滅法人資格。

相對於受讓方來說叫兼並收購,而相對於出讓方來說叫股權出讓。如果企業的業績尚未得到資本市場的認可,或者投資人不願接受IPO的種種繁瑣手續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約束,則可以採用並購的方式實現退出。

3、保守方式:股權回購

股權回購是指按照投資協議的規定,在投資期限屆滿之後,由被投資企業購回投資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原則上來說,公司自身是不能進行回購的,最好由公司的創始人或實際控制人進行回購。

相比較於上述兩種退出方式,股權回購的產權交易過程簡單,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其他成本,風險較低。

在讓投資人的投資收益有所保障的同時,也可以讓創業者在公司進入正常發展階段後重新收回公司的所有權和控制權,保證企業的獨立性。

"商業計劃書、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計劃書等等,目的只有一個:激發投資人了解你項目的興趣。投資人可能每天要接幾十個項目,如果你的商業計劃書能夠讓他們眼前一亮,這樣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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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個人股權投資如何退出

法律分析:股權投資常見的退出方式為第三方收購或者大股東回購。還有以下幾種:

1、IPO退出;

2、並購退出;

3、新三板退出;

4、借殼上市;

5、股權轉讓;

6、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⑥ 股權投資上市後半年可以選擇退出嗎 上市後半年都有哪些退出政策

上市一年內是不可以退出的。

⑦ 上市公司持股平台股東怎麼退出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⑧ 股東如何退出股份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序後分配公司財產,因而股東同樣可以獲得實際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⑨ 上市公司的股權怎麼轉讓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交易即可。但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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