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做生意股權怎麼分紅
『壹』 兩個人合夥開店,股份,分紅怎麼分配
回答:對於合夥開店,
按道理,股份應該是一人一半的方式合夥,2個人,以公平起見的方式。
避免起爭執。
股份一般誰的經濟條件和投入資金更多,
誰也就得大部分股份。
資金決定股份。
出錢投入少的做小股東。
合夥開店,除了股份這個問題,
一個出了錢,
另外一個不可能什麼都不幹,
這樣功勞全是對方的,
自己心裡更不可能舒服,
憑什麼?
另外一方,肯定是出力,
資源和人脈,作為統籌和管理店鋪內所有的具體事物。
開店的分紅,是以什麼為前提?
大家同心協力,賺到錢是前提,
要是虧本和賠錢了,那是無法產生分紅的。
賺錢之後,大家都皆大歡喜,
分紅大家都滿意。
但是,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
對於分紅的分配,
涉及到了利益,關繫到一個人的性格,是為自己和家庭獨享
還是利益均分。
讓雙方都有收獲,而沒有私心。
這個需要起一個股份和分紅協議。
規定好誰的股份出多少,
具體的開店細則劃分,
還有賺錢之後分紅如何算
先把丑話說在前頭,
為了避免利益糾紛,防止以後有人以後翻臉不認帳。
合夥生意不好做,
同心很重要,
相互協調和溝通各自不同的分工要明確。
開店如果賠錢和虧本就要及時止損。
『貳』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股份分配,一人全資不參與管理,不拿錢的全權管理,怎麼分
我們通常知道兩個人合夥創業,為了避免之後沒必要的糾紛,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議以真實出資比例來確定,如果有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入股,最好辦法是將非貨幣資源作價,以雙方協商的作價額作為入股,如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一人以非貨幣出資的作價為20萬元,在對方不疊加貨幣出資的情況下,兩人的股權結構應該為80%和20%。
為了平衡兩人的業務能力和資源情況對經營上的不對等貢獻,可以通過工資+提成的手段來彌補兩人能力和資源上的不對等,進而平衡兩人間多貢獻少貢獻的矛盾和利益沖突。
對於如何實現整體控制這話題,公司法的慣例上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的,比如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有約定,否則持有公司67%股權,基本上在任何決策上都能達到絕對獨裁權了。因為標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條款是「重大決策。
"股權眾籌融資存在一個弊端,就是很難保證投資人參與過程中的權益。證監會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所以不論是融資還是投資,還是建議找規范的融資平台或投資機構。
如果你把握不準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明德資本本身就是做投資的,也投了不少項目了,不僅幫企業提升經營、規范、管理,還提供融資路演機會。另外,明德還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對企業主、投資人來說都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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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倆人合夥做生意如何計算股份
建議不要平分股權,可以一個人佔百分之五十一,另一個人佔百分之四十九。一定是一個人為主,而不能兩個人都做主。 其實像這樣的問題,我們也是深有感受。兩個朋友合夥做生意,本來是想通過兩個人的努力,把他們共同的事業做好。 但是,一旦店面開始運營以後,不合理的股權設置,反而限制了公司的發展。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在合夥開始的時候,一定要通過書面協議的形式說清楚。
拓展資料:
1、主次分明
一般的情況下,兩個人合夥做生意,肯定是兩個人共同出資,一個人經營。在這樣的情況下,肯定是按照誰出資多,誰占的股份多。這樣的情況下,一般是實際參與經營的股東,占據大股東的位置。
如果兩個人都參與實際經營的情況下,就需要注意了。不能說兩個人共同做主,就要把股權平均分配。
我們雖然可以保證在短時間內沒有分歧,但是時間久了,在一些事情的意見上面,肯定會出現變化的。如果你們的股權都是一樣的多,一單意見出現不合的時候,誰還能做主。我們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定要做到主次分明。像三七、四六都是可以的。其實股份誰多誰少,都是無所謂的。關鍵還是不能給公司後期的經營,製造無法解決的困難。
2、責任分明
合夥做生意,最怕的就是兩個人有的時候什麼都管。多頭領導對於公司的發展只有害處,沒有一點益處。 如果兩個人的目標一致,這樣的情況相對還好一些。如果兩個合夥人的意見相左,就會導致,公司的員工不知道,根本不不知道應該聽說的指揮。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公司運行之前,一定要把各自負責的事情分配好。 只有這樣的組織形式,才能使公司管理人員的責任分明。這樣也能,更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助力。一個公司好的組織結構,才能發揮公司潛在的力量。
『肆』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
兩人可以通過訂立公司章程進行約定,約定不成的,按各自出資額分配股權。為避免公司決策難以實行,最好避免平均分配股權。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伍』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公司股權分紅怎麼分合理,需要注意什麼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公司股權分紅按出資比列來最合理,需要注意的事是在合夥前一定要簽署一個相關的協議,避免以後麻煩。
平分股份,從眼前的人情來看似乎是最好的,但是從股權分配來看卻是最差的,兩個人股份對等,權力對等,誰都沒有最終的決策權。這種高度制衡的股權結構,最容易出現矛盾而發生控制權的爭奪,因為兩個人不可能永遠意見一致。
任何一個組織都需要一個核心人物來引領,所以兩個人合夥創業,一定不要出現各佔50%股份的情況,而是要一大一小,一強一弱,比如80%對20%,70%對30%,或者60%對40%,這樣才能保證一個核心股東的地位,一切才會有序,公司才會健康發展。

相關資料
對於如何實現整體控制這話題,公司法的慣例上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的,比如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有約定,否則持有公司67%股權,基本上在任何決策上都能達到絕對獨裁權了。因為標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條款是「重大決策必需徵得2/3投票」67%正好高於2/3投票權。
兩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如何分配問題在最開始如果沒有處理好,很可能為今後的創業失敗埋下隱患。在創業開始的「蜜月期」朋友間可能不會發生太大爭執,正所謂可以共患難,難以同甘甜。尤其創業到了一定階段,基本步入正軌時,最容易出現分歧,如果在這個創業團隊中沒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誰也不服氣誰,可能最終的結果就是分道揚鑣,導致創業失敗。
『陸』 合夥做生意怎麼分紅怎麼計算
合夥企業分紅的方式有: 1、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如果中途加入時並未做分紅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確的話,那麼本著合夥自主協商的宗旨,將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分紅。 2、按法律規定確定分紅:如果沒有分紅約定,全體合夥人也沒協商一致的,那麼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最終的分紅。 3、按照合夥協議分紅: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加入合夥時需要確定出資,出資額確定後將按該比例分紅,並一起確定到合夥協議中。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三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拓展資料
合夥企業和公司的區別
想要了解分紅的規定,您需要確定您的企業類型。合夥企業和公司的區別如下:
1、合夥企業是契約式企業,有限公司是股權式企業。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依法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期限,合夥人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辦法,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解散和清算等問題都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夥協議來操作。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按照比例出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合夥企業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區別。這一區別有兩重意義,第一說明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絕對獨立的人格。第二說明合夥企業的財產只具有相對獨立性,有限公司的財產具有絕對的獨立性。合夥企業是每一個獨立的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質。
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它作為獨立的主體進行經營活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參與訴訟,享受其他各種權利,但在承擔債務責任方面,合夥人與合夥企業則具有連帶關系。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每一個合夥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即使他們內部定有承擔債務責任比例的協議,也不能對抗對外的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與有限公司在承擔責任方面的區別,與它們在產權結構方面的區別有密切的聯系。合夥企業的產權結構是一元結構,而公司的產權結構是二元結構。合夥企業的財產不屬於合夥組織獨立所有,而是屬於合夥人共有,因此合夥人與合夥企業是連帶責任關系。
『柒』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我曾經與人合夥開過二人公司,結合經驗教訓,給出以下建議:
二人合夥公司一般在創立初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兩個人情同意合,對某一項目共同看好,成立公司,共同創業;另一種是一人看好一個項目,決定成立公司創業,但一個人身單力薄,於是找一合夥人,給予一定股份共同創業。
第一種情況,兩合夥人實力相當,所以在股份上不可能相差太大。但股份平分,肯定不合適,因為在以後的經營中遇到分岐時無法解決。針對這種情況,我傾向的作法是二人充分協商,其中一人為主,持有51%以上的股份,收入平均分配,一方多出的股份按資金額按借款給於利息補償。例如出資1000萬,甲550萬,乙450萬,股權比例為55:45,甲乙雙方利潤可均分,甲多出的100萬按銀行貸款支付利息,一旦虧損,此100萬可優先提出。
第二種情況就簡單了,一方絕對控股,建議控股方佔67%以上,另一方視情況給予一定比例股權。另外,應保留一定比例股權吸引有能力的人才加入。
『捌』 兩個人合夥開店都出資出力股份怎麼分配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分配方面,股權平分可能是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分配方法,但是,簡單粗暴的股權平分是萬萬不行的。兩人合夥,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是比較好的選擇與安排。

如果是2人合夥開公司,一定要注意保證老大清晰,才能快速決策,避免出現合夥人一旦產生分歧就致使公司運營癱瘓的局面。
如果老大的持股比例過高,比如持股90%,甚至100%,會讓其他合夥人心理上覺得合夥創業這件事不太值,可能導致老大變成「光桿司令」,甚至團隊不穩的後果。
比如,葯給力兩位創始人分別持有34%和28%的股權,都沒有超過50%,《公司法》規定大部分經營事項只要持股比例超過50%的股東同意即可通過,也就是說,葯給力的兩位創始人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共同控制公司。一旦兩人之間出現分歧或糾紛,公司就很可能陷入無法決策,甚至是合夥人撕逼的僵局。
所以,推薦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比例。當然具體股權分配方式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決定。
『玖』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其中一個人只出錢,不管事,另一個人管理生意,股份應該怎麼分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資的比例,兩人出資相同,股份各佔50%。 另外可以約定分紅比例(公司法規定一般情況按出資比例,但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也可以考慮其它因素另外約定分紅比例) 我認為最好是出資歸出資,勞務歸勞務。 因為做生意有虧有盈,分紅與股份有關,股份與盈虧有關。盈利分紅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虧損,出力者同樣得不到分紅。 為了公平,參與管理經營的應該與員工一樣發工資,直接進入費用。
一、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僅可以應用在生活中,也可以應用在工作上。
概念意義:
合夥的概念既可以從法律行為的角度給出,也可以從組織形態的角度給出。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夥的主要特徵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二、我國目前調整合夥的法律規范,一是民法通則中有關個人合夥及法人聯營的規定,二是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章 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可以起字型大小,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布於1997年2月,2006年8月進行了修改。本章內容主要是依據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而撰寫。
合夥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組織體,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類型。普通合夥企業的所有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則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前者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後者則只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