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股權轉讓怎麼操作
Ⅰ 個人股權轉讓給企業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個人股權轉讓給企業的流程如下:一、向其他股東發轉讓通知。二、等待不購買答復。三、等到其他股東不購買的答復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四、通過股東會決議。五、向工商登記部門申請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Ⅱ 個人股權轉讓的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個人股權轉讓的程序是:1、股東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轉讓股權;2、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對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3、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辦理相應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Ⅲ 私人公司股份轉讓流程
法律分析: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特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聯調查;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4、評估、驗資;5、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6、出讓方和受讓方進行公證之後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7、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私人公司如何對外轉讓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進行對外轉讓應當按照如下規則進行:即對外轉讓股權應當先書面通知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若是在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或者沒有答復的,辦理轉讓手續;如果其他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個人股權轉讓流程是:1、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徵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2、依法訂立書面轉讓合同;3、辦理股權轉移手續;4、公司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Ⅵ 個人股權如何轉讓
一、出示資料
1、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原件,
2、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的出示),
4、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委託代辦時出示),
5、完稅憑證原件(已經解繳稅款的出示),
6、結婚證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系的出示),
7、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出示),
8、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系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系的出示),
9、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凈資產評估報告的原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資料
1、《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的,請在「正當理由的情形」欄中填寫相關政策的文件名稱、文號、主要內容等),
2、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復印件,
3、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公司(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驗資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復印件,
5、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企業資產負債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復印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7、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委託協議原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8、完稅憑證復印件(已經解繳稅款的提交),
9、股權變更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的提交),
10、結婚證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系的提交),
11、戶籍證明、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提交),
12、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系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復印件(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系的提交,
13、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凈資產評估報告的復印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提交。
Ⅶ 個人股權轉讓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個人股權如何轉讓的流程: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出售、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戰略發展,分析收購方經濟實力的運行能力;2、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3、轉讓方和受讓方應進行實質性談判;4、轉讓人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股權轉讓,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5、評估和核實資本;6、轉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者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先到國有資產辦公室審批確認,再到資產評估辦公室進行評估;7、轉讓方應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8、公司發生股權變動時,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該條中的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全國性的證券集中交易系統、地方性的證券交易中心和從事證券櫃台交易的機構等。
Ⅷ 個人股權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1、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轉讓、債權債務、股權轉讓資金支付等事項;
2、其他股東以書面形式放棄優先購買權;
3、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當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的任免和修改公司章程;
4、上述文件簽署後,轉讓方應辦理納稅手續,公司應指定專人將股權轉讓協議、股東大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等文件報送登記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