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購房股權怎麼變更
Ⅰ 有限合夥公司需要更換股東,如何操作
摘要 股東變更需要的手續有:
Ⅱ 合夥人變更流程包括哪些
合夥人變更流程包括哪些?一、審批項目
合夥企業變更登記
二、審批機關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以下合夥企業的變更登記:
(1)從事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管理的合夥企業;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由市局負責登記的合夥企業。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區(縣)分局負責除市局登記以外的其他合夥企業的變更登記。
三、申請條件
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合夥企業
四、提交材料目錄
1、執行事務合夥人或者委派代表簽署的《合夥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4、合夥協議;
5、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6、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對原合夥人或新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7、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8、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9、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11、《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12、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13、其他有關文件證書;
14、營業執照。
合夥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一並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現場領取或者從上海工商網站下載合夥企業登記申請表格;
2、申請人向工商機關現場提交合夥企業登記所需的全套申請材料,領取收件憑據;
3、工商機關在收件後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登記的決定;屬於簡易登記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4、工商機關作出准予變更登記決定的,申請人於10日內到工商機關注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六、審批時限
1、工商機關收件後5日內決定是否准予變更登記;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准予登記;屬於簡易登記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2、工商機關作出准予變更登記決定的,於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營業執照。
Ⅲ 合資公司股權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1、應向商務局申請變更股東;2、在取得商務局同意變更股東的批文後,到工商局辦理股東變更;3、在辦理工商變更的過程中,或者變更後,辦理稅務登記信息的變更,若涉及股權轉讓的稅收問題,稅務會徵收稅款;4、辦理企業代碼證的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Ⅳ 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流程有哪些
首先來為大家介紹下 合夥企業 和 股權轉讓 的概念。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夥企業法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 合夥協議 ,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在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創業之路,在創業的過程中,合夥企業這一組織形式因為其在所得稅方面是稅收透明體而被廣大投資者廣泛採用。股權轉讓不是很麻煩,主要步驟要有股東會決議、轉讓協議、變更股東名冊、到工商部門變更登記。這里不會有什麼費用。 下面來為大家介紹 股權變更 流程和需要准備的相關材料。 一、 股權變更流程 1、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表》。 2、變更 營業執照 (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東會決議、 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 債權債務 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上面為大家介紹了合夥企業股權轉讓的概念和 合夥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需要進行合夥企業股權轉讓的相關股東需要准備股權變更所需要准備的基本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相關的法律 法規 ,按流程進行合夥企業股權轉讓即可。
Ⅳ 兩人合夥買房怎樣變更為一人
法律分析:具體方法是,雙方可以簽訂購買合同的協議,在協議中約定購買後由其中一人持有產權。然後通過公證就可以將產權證轉為一人所有了。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Ⅵ 公司法合夥人股權變更有什麼規定
公司法 合夥人 股權變更 ,公司法股權變更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依法審查後進行的行政許可行為,申請人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申請資料,文件應當合法,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與行政許可無關的技術資料,登記機關負責審查事項的合法性和真偽。 一、新公司法股權變更的規定 公司股權的變更登記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經依法審查後而進行的一種行政許可行為,其法律效力在於確認當事人在公司中的主體資格和使相關民事行為產生公示的效力。 現實中,很多人往往根據《 行政許可法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條第一、二款「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和國家工商總局工商企字(2001)第67號《關於登記主管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真實性是否承擔相應責任問題的答復》(以下簡稱67號《答復》)中「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是否真實的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登記主管機關的責任是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是否齊全,以及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及其所記載的事項是否符合有關登記管理法律 法規 的規定進行審查,因申請材料和證明文件不真實所引起的後果,登記主管機關不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而片面得出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過程中所履行的依法審查義務,僅為形式審查,即登記機關僅對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進行審查,而不對登記事項的真偽調查核實。 二、法律不僅從未排除過登記機關對登記的實質性審查的義務,反而明確的規定了登記機關應當履行實質審查義務的范圍及程序。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條「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的規定可看出: 雖第三十一條中規定了申請人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的條款,但並不因此就免除了行政機關的實質性審查的義務,恰恰相反在緊接著的第三十四條中明確了在特定的前提下——「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其賦有實質性審查的義務。此「法定條件與程序」不僅體現在與行政許可事項相關的部門法的具體規定中,《行政許可法》本身也明確規定於第三十六條中——「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 綜上所述, 公司法合夥人股權變更 ,公司申請變更,應當提交 公司法人代表 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決定變更,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材料審查義務時,應當依據公司法,股權變更登記屬於登記機關履行實質性審查義務的法定事項,股權變更涉及公司股東的利益。
Ⅶ 有限合夥企業股權變更
法律分析: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