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關閉期間如何轉讓股權
1. 公司注銷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公司注銷了股權就消滅了,不存在股權轉讓這種情形。注銷後的公司資產歸股東所有,股東可自行分配公司剩餘資產,如分配有爭議的可以起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2. 公司在清算期間可否轉讓股權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公司清算時不能轉讓股權,因此公司清算期內股東是可以轉讓股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 公司清算期間能變更股權嗎
公司清算期間是可以變更股權的。因為公司清算期間並未禁止股權轉讓,因此股東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股權轉讓後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的相關記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公司清算期間股權是否能夠轉讓
法律分析:清算過程中的公司股權能夠依法轉讓,只要符合公司法股權轉讓相關規定條件的那麼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5. 公司清算期間轉讓股權怎麼辦
公司清算期間個人股權能轉讓。公司清算期間,繼續存續。股東可以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後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公司清算期間能變更股權嗎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清算期間能變更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據此,公司清算期間雖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但並未禁止股權轉讓,股權轉讓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可以轉讓的。
7. 公司在清算期間可否轉讓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