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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創股權轉讓如何認定

發布時間: 2022-10-19 00:41:51

A. 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股權轉讓合同依法成立,不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有效。有效的股權轉讓合同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B. 股權轉讓的效力要如何認定

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方式有:
1、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股權轉讓者是有權處分;
3、協議內容合法。
4、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C. 股權轉讓協議出具後如何認定其有效

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要看協議的主體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是否不違背公序良俗;以及協議的訂立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D.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如何去認定

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以及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內容合法,此時合同成立即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的變更登記是為了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E.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怎麼認定呢

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違反我國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護。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F. 股權轉讓簽訂的買賣合同如何認定

股權轉讓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違反我國《民法典》、《公司法》的法律規定,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護。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G. 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如何界定

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性的認定: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有效。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H. 股權轉讓過程中股東變化時點的認定標準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過程中股東變化時點的認定標准:1、僅僅有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不能表示股權已經發生了變更。2、股權法律上的交付行為的標準是在證明權利歸屬的企業章程和股東名冊上進行記載。3、公司在工商部門的變更登記行為是為了將公司股權的變動對外進行公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I. 怎麼判斷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對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的認定,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認定:1、股權轉讓合同的主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訂立股權轉讓合同當事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股權轉讓的主體資格,會導致股權轉讓合同無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股權轉讓合同主體不合法:(1)公司沒有依法成立。公司是股東的載體,公司未成立時,股份認購人尚不具備股東地位,當然也不具備股權轉讓的條件。(2)出讓方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3)受讓方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特定身份。2、轉讓的標的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約定轉讓的股份或者股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如果轉讓的標的是法律禁止轉讓的,該股權轉讓行為就應當認定無效。比如說發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內其所持的股票不成轉讓。3、股票轉讓的方式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要從股票轉讓的方式,法律規定的轉讓手續及轉讓條件等等方面去考查。4、雙方當事人是否構成欺詐、脅迫、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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