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怎麼選股權層級
⑴ 股票中的股權結構分為那幾種
股權結構是指各投資主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持有股票的數量在股權投資對象中的分布結構,表現了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各不同持股主體間的所有權結構。
⑵ 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怎麼劃分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劃分:
一、如果採用增資擴股,則直接稀釋原股東的股權比例,融資進來的錢屬於公司,不屬於股東個人。
二、如果採用轉讓股權的方式,則誰轉讓股權就把錢給誰,轉讓股權所得的錢為轉讓股權的股東所有,與公司無關。
三、董事長要保證公司的控制權。
(一)可以用更多的錢持有足夠多的股權。
(二)可以通過公司架構的設計實現。
(三)可以通過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的設計實現。第一、第二種方式都不保險,在《公司控制權》的書里有法院判決的案例,有大股東持股90%也被判沒有控制權。第三種方式才是最靠譜的,京東、阿里等都是採用第三種方式,在《公司控制權》的書里有80多個案例。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也可以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其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⑶ 公司的股權結構怎樣比較合適
我覺得首先: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不要太高,最好別超過25%,因為很容量形成一股獨大;其次:管理層持股或已經實施股權激勵計劃,這樣有利於管理層與股東利益的一致;第三:機構持股比例高,這證明了公司有價值.。
股權分配是公司穩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投資人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沖突。同時,實際中,存在許多隱名股東、乾股等特殊股權,這些不確定因素加劇了公司運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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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股權結構幾層算多層
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含義是股權集中度,即使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滬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和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股份股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比例,在10%50%之間,第2個含義是則是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關系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
⑸ 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怎麼劃分的
根據原來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和上市時新發行股票的多少來決定的;例如:公司原股本1億股,你持有3000萬股,30%的股份;公司上市時新發行5000萬股;上市後,你仍然持有3000萬股,但股權變成3000萬/(1億+5000萬)=20%。
我國公司法關於股份公司股權的規定包括:
1、股份公司股東有權依法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公司的股東轉讓其股份的,應在證券交易場所進行,不能私下進行協議轉讓,國務院有其他規定的除外。股份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前二十日內,或股份公司確定的分配股利的基準日的前五日內,股份公司的股東不得進行股權交易。但,如果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3、特定股東在轉讓股份公司股權時,存在法律規定的限制。例如,股份公司發起人所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在一年內不得對外進行轉讓;如果股份公司上市的,上市前已發行的股份,自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對外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⑹ 全資股東股權層級是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
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規范的股權結構包括三層含義:①降低股權集中度,改變「一股獨大」局面。②流通股股權適度集中,發展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發揮他們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③股權的流通性。
⑺ 股票各種股種是怎麼分的
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股票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①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②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③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④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⑤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http://www.sying.com/apply_news/newsinfo.asp?news_id=11841
二、股票種類很多,可謂五花八門、形形色色。這些股票名稱不同,形成和權益各異。股票的分類方法因此也是多種多樣的。按股東權利分類,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和後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隨著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
2.優先股
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生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2)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3.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http://www.qdsssh.com/jj/gp/200502/12156.html
⑻ 股權架構怎麼分配
一、股權架構怎麼分配
1、股權架構的分配可以採用以下三種分法:
(1)平均分配。所有股東意見不統一時產生的決策,雖然效率低但其優點是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
(2)絕對控制。在於決策高效但風險比其他更高;
(3)差異化分配股權。結合前兩種產生的,普及率算是最高的一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相關用語的含義】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二、股權架構設計的作用有哪些
股權架構設計的作用如下:
1、為了明確合夥人的權、責、利,幫助創業公司的穩定發展;
2、方便創業企業融資;
3、股權結構既影響公司控制權,還為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必要條件。
⑼ 股權如何劃分
看具體情況,標准應該是錢的多少。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
(9)股票怎麼選股權層級擴展閱讀: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份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稅費問題。股份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份轉讓的稅費處理》。
股份的設質是指將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質押,設定質權。股份設質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份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的除外。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股份的注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發行程序減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銷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發生。另外,通過股份的回購及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並等方式,也可以達到注銷股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