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股權架構怎麼搭建紅籌架構
⑴ 公司股權如何架構
巧妙地設計股權結構可以有效避免日後的股東糾紛。在設計股權架構時,股東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要有明顯的股權梯次(6:3:1、7:2:1),公司股權架構中一定要有一個核心股東,他往往是公司創意的發起者、有較強的人格魅力凝聚其他股東,他要能絕對控股(超過2/3股權)或聯合其中之一股東絕對控股,在公司重大事項無法形成一致性意見的時候,能夠避免公司僵局。
(2)股權結構簡單明晰且股東之間要能優勢互補,在公司初創階段,股東往往比較草根,人數不要求太多,三人比較穩定;股東之間有的擅長產品研發、有的擅長市場推廣、有的擅長人員或內部管理等。
(3)要有進入和退出機制,股權架構設計時,要預留一部分股權用於將來吸納新的股東進入或用於公司股權激勵措施。設計股權成熟制度用於專治股東中途因為主觀或客觀原因離開公司而對公司的資金或項目的運行產生不良影響。
(4)要有風險防控機制,人合性是有限公司存在的前提,股東的相互信任是公司得以發展的基礎。但股東的股權因某些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發生變化,如股東的離婚可能導致其股權被分割一部分給其原配偶,死亡可能導致多位繼承人共同承繼其股權,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導致其法定代理人參與公司決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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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股權架構如何設計
我覺得公平,貢獻和股比要有正向相關。可以根據崗位職責重要性去區分。效率,根據個人的資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權,資源互補、優劣互補,取長補短。需要有個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決策。股權結構的搭建要遵循以下4個原則:
第一:控制權。核心創始人要擁有足夠控制公司的股權。如果核心創始人股份過少或稀釋過快,都會導致失去公司的控制權。
第二:避免均等。避免55開,或者333之類的,這種結構看似很民主制衡,但到了一定時期,比如重大變革、接班人危機等等利益關頭,表面的和平非常容易被「瓦解」而「灰飛煙滅」。
第三:預留一部分股權。任何一個創業公司都需要大量人才,要人才只通過發工資,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很重的負擔,這個時候股權就是最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因為這部分股權可以用作股權激勵。
第四:有利於資本運作。這個主要涉及兩個層面:融資和掛牌,股權結構要清晰合理,不能留下過多法律隱患,比如股權代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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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如何搭建,拆除紅籌架構,回歸境內上市
之前因為國內資本市場低迷,上市指標管理,部分國內企業尋求國外上市所採用的私募結構叫做紅籌架構.改制結束的這類公司就叫紅籌架構公司(一般指還沒有公開上市的公司).簡單講就是主要業務、利潤來源可能還是在國內,但是利潤最終歸屬方變成了外國公司,方便引進國外私募、上市.
紅籌架構是歷史最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構.自九十年代末就開始使用紅籌架構,2003年中國證監會取消對紅籌上市的境內審查程序後直接刺激了紅籌模式的廣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務部等6部委發布《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簡稱「10號令」)為止,紅籌架構是跨境私募與海外上市的首選架構.
使用紅籌架構的私募股權投資,先由國內公司的創始股東在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設立離岸殼公司(法律上稱為「特殊目的公司」),然後利用這家特殊目的公司通過各種方式控制境內權益,最後以這家特殊目的公司為融資平台發售優先股或者可轉股貸款給基金進行私募融資,乃至最終實現該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紅籌上市又稱為「造殼上市」.
在紅籌架構下,根據控制境內權益的方式不同發展出不少變種,其中以「協議控制」模式最為知名.「協議控制」,又稱「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架構」,在2006年以前主要應用於互聯網公司的境外私募與境外上市.由於外商直接投資增值電信企業受到嚴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資的外商必須是產業投資者,基金這種財務投資者不屬於合格投資人),而互聯網業務在我國法律上又歸屬於「增值電信業務」,聰明的基金為了繞開這些限制,發明了協議控制這種交易架構,後來該架構得到了美國GAPP的認可,專門為此創設了「VIE會計准則」,即可變利益實體准則,允許該架構下將國內被控制的企業報表與境外上市企業的報表進行合並,解決了境外上市的報表問題,故該架構又稱「VIE架構」.有說法說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該方法,也有說法說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該方法,故有前述兩種別稱.
10號令對於跨境私募與海外上市的影響深遠.10號令出台後,由於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審批環節,海外紅籌架構上市對於廣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業績的壓力下,海外投行與國內中介機構為國內企業設計了一些規避適用10號令的上市架構,如安排外資純現金收購國內企業、代持、期權等等,但是,嚴格意義上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對國內企業家的法律風險也很大.
現在隨和創業板的推出,IPO重啟,紅籌結構已經很少了,更多的是從紅籌結構回歸國內上市.
⑷ 什麼是紅籌架構
紅籌模式即:國內企業股東成立離岸公司,離岸公司收購國內企業股權,並將國內企業變更為外商獨資或合資企業,通過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資。通過這種模式,境內的經營主體可以避免外商投資產業限制、股權流通性限制、兩地雙重審批和流程、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會計規則銜接等復雜因素,所以紅籌企業架構被一般內地企業赴港上市廣泛使用,企業可以咨詢專門輔導及投資赴港上市的機構例如利好駿航了解搭建架構的流程。
⑸ 什麼是紅籌架構
紅籌一般是指進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但是上市公司本身注冊地不在國內的這種情況,
例如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大紅籌,恆大等小紅籌,公司主要經營都在國內,大股東也在國內,但是通過在開曼或者英屬維爾京群島群島注冊離岸控股公司,
然後以開曼群島注冊的公司在香港或美國上市。
這種股權架構最早是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採用的,
一般國有企業用這種架構的,稱為大紅籌,民營企業用這種架構的,稱為小紅籌,
如果沒有在境外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公司,而是直接把國內公司拿到香港上市,那就是H股。
僅供參考
⑹ 紅籌架構是什麼
紅籌架構是歷史最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構。自九十年代末就開始使用紅籌架構,2003年中國證監會取消對紅籌上市的境內審查程序後直接刺激了紅籌模式的廣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務部等6部委發布《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簡稱「10號令」)為止,紅籌架構是跨境私募與海外上市的首選架構。
⑺ 創業公司股權架構搭建原則是什麼
創業公司股權架構搭建原則有4個:1、一定要有一個核心創始人;2、預留一部分股權;3、利益結構要合理;4、設立一個良好的防利益沖突的機制(這點很重要)。
第二種:股權退出機制。比如說3個人、5個人一起創業,大家的股權也分好了,突然有一個人要退出,那怎麼辦?除非你公司章程上規定股權綁定的形式。
比如說我們給一個合夥人15%的股權,那我要求你在公司全職工作滿3年,你每工作滿1年可以拿走5%的股權,要是工作滿1年以後走了,你只享受公司5%的股權,要是滿2年,你享有的股權就是10%,干滿3年再走,15%的股權都是你的。當然我們還可以再約定,我們這個創業是一輩子的,不是3年、5年的,那我股權綁定的同時,你要離開公司,不在公司全職工作,你的股權要以約定好的價格被其他股東回購或者公司回購。
⑻ 公司股權架構怎麼做
這4招股權架構,
讓你1%股權擁有80%的控制權。
一、雙層架構設計控製法,
假設a公司是載體公司,
在a公司之上成立有限合夥公司b公司,
投資人及員工在b公司做lp,創始人做GP。
二、協議控製法:
1.一致行動人協議,
2.委託投票權協議。
三、董事會設計控製法。
公司章程中規定,
創始人佔有董事會2/3以上的席位,
新進董事和修改公司章程,
必須得到創始人的同意,
阿里巴巴的合夥制度類似這一種模式。
四、AB股制度。
AB股制度,
同股不同權,
A股B股一票,
B股一票可以10票甚至20票,
小米京東類似這種模式。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⑼ 什麼是紅籌架構
紅籌一般是指進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但是上市公司本身注冊地不在國內的這種情況,例如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大紅籌,恆大等小紅籌,公司主要經營都在國內,大股東也在國內,但是通過在開曼或者英屬維爾京群島群島注冊離岸控股公司,然後以開曼群島注冊的公司在香港或美國上市。
這種股權架構最早是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採用的,一般國有企業用這種架構的,稱為大紅籌,民營企業用這種架構的,稱為小紅籌,如果沒有在境外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公司,而是直接把國內公司拿到香港上市,那就是H股
⑽ 請教關於紅籌架構國內上市的問題,做過相關項目的大俠請進
能回答的是第2個問題,未經營滿10年是確定要補稅的,有明確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依照外資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一款和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已經得到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經營期不滿規定年限的,除因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以外,應當補繳已免徵、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免除估計不行,緩交也許還能試試。 查看更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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