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賭博不配合如何處理他的股權
『壹』 小股東不配合股東變更怎麼辦
一、正面回答
股東不配合股權轉讓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畢竟股權轉讓需要變更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章程變更登記,實踐中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全體股東簽字的股東決議和章程修正案,如果其他股東不配合,不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更不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遇到這種情況該需要積極協商。
二、分析詳情
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具有股東資格,就意味著股東享有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在內的各項權利。同時,也意味著需要承擔股東應當承擔的相應義務,主要是指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三、股權轉讓的材料
1、股權轉讓協議書;
2、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股份轉讓的決議;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5、重新選舉董事或監事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7、新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
8、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例如辦理人員委託書以及身份證明、新舊股東現場簽字、變更登記申請書等。
四、總結
小股東不配合股東變更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章程變更登記,實踐中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全體股東簽字的股東決議和章程修正案,如果其他股東不配合,不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更不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遇到這種情況該需要積極協商。
『貳』 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不配合如何處理
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
(1)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3)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不配合如何處理
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
(1)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3)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肆』 公司股東不合怎麼處理法人要求撤股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不合,可以進行股東之間的協商討論,相互體諒,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法人要求撤股,即一方想退出公司,應該對現有股權進行轉讓,可以由其他股東或第三方收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伍』 股權變更小股東不配合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小股東不配合的解決措施有:
1、購買其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其股權的變更;
2、認為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利益的,可以起訴。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陸』 公司股東不配合退股怎麼辦
看雙方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要求退股。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其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其股東權利,即使其辭職了還是一樣的。《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柒』 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不配合如何處理
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
(1)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3)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股權變更股東不配合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1)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3)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玖』 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不配合怎麼辦
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復:
(1)在三十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3)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該股權的,應當視為同意轉讓,應當配合該股權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拾』 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不配合怎麼辦
畢竟股權轉讓需要變更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章程變更登記,實踐中工商部門要求提供全體股東簽字的股東決議和章程修正案,如果其他股東不配合,不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更不去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呢?筆者結合實際操作經驗,提出以下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一、股權轉讓一般需要如下材料: 1、股權轉讓協議書; 2、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股份轉讓的決議;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主要是關於公司修正案的); 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5、重新選舉董事或監事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7、新股東身份證明(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 8、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例如辦理人員委託書以及身份證明、新舊股東現場簽字、變更登記申請書等)。 在上述材料當中,關鍵是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材料,因為如果其他股東拒絕簽字,那麼這些資料是不完整的,工商行政部門一般不會給予辦理變更。 二、在確定股權轉讓前按照約定向其他股東用郵政快遞(EMS)的形式發函,通知將要轉讓股權的事實,徵求其是否行駛優先購買權。如果沒有發函征詢其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那麼就會給拒絕配合的股東以理直氣壯地不予配合的理由。無論其他股東拒絕配合的真實理由是什麼,這樣一個正當的理由還是應該盡量避免的。既然我們能夠通過規范化的操作避免給對方一個攻擊我們的借口,為什麼不避免呢? 三、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召開股東會,尤其是通知形式。在通知地址方面,要注意按照其戶籍地址、常住地址一齊發函,避免其聲稱沒有收到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在通知形式方面要注意採用EMS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多種形式。 四、找出其他股東拒絕配合的真正原因,並做好說服工作。除了讓拒絕配合的股東明白繼續合作的好處之外,還要讓其清楚拒絕配合不僅不能阻擋股權轉讓,而且還會給將來的股東合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五、聘請律師全程指導。律師不僅可以通過發送律師函來催促對方履行配合義務,而且通過全程的規劃避免不必要的失誤。股權轉讓一般而言比其他事務更加需要律師的幫助,除了手續方面外,還有就是保證轉讓的順利進行。 六、採取一定規避措施,實現股權的轉讓。比如可以採取股權託管、抵押擔保等手段首先在操作中實現股權的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後慢慢辦理,畢竟股東之間有很多事情需要互相照顧到對方利益,否則在其他事情上也會受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