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做
Ⅰ 如何設計股權激勵方案
現代社會中,一家企業能夠穩定的、高效率的長遠發展,最關鍵的因素就是人才;企業要做大做強,決策者必須要促使員工齊心協力。
如何調動員工對企業發展的積極性?
馬雲曾經說過「你給員工吃草,只能養出一群羊;你給員工吃肉,才能養出一群狼;老闆的第一要義是要復制出像自己一樣操心的人。」如果企業的決策者將企業的總體發展和員工的個人發展緊密捆綁在一起,那麼企業員工就能夠和企業老闆一樣對企業的發展進度「感同身受」,從而促使員工更勤勉盡責地為公司長期服務。
放眼望去,幾乎所有的成功企業都有自己獨有的一套員工激勵制度,其中股權激勵是員工長期激勵制度中選擇較為廣泛的一種。股權激勵,顧名思義就是是將企業的股票作為激勵的標的,對在企業內部發揮一定作用和影響力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在內的部分員工設置一套有針對性的從短期、中期到長期的長效激勵機制。
股權激勵中的「股權」主要包括四個方面:股票的收益權、表決權、所有權和處置權。無論企業是非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亦或是上市公司,設置股權激勵的方案最根本的都是要平衡激勵對象的薪酬結構、激勵目標和激勵時限。
一套完整系統科學的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如果你15還1有23什麼8不1清68楚的15地方,中間數字可以找到;
Ⅱ 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寫
股權激勵方案怎麼寫
一、股權激勵的三種形式
股權激勵的形式多樣,大體可分為三類:
(1)直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讓激勵對象成為公司股東,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權,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享受公司的利潤分配。
(2)間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設定持股平台,激勵對象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有公司一定的股權,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通過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收益。
(3)給予激勵對象的股權增值收益;激勵對象並未持有公司的股權,公司和激勵對象簽署協議,激勵對象達到一定條件後,公司根據雙方的約定,將股權增值收益分配各激勵對象。
二、持股平台的搭建和公司的資本市場規劃
在新三板掛牌企業中,較為常見的股權激勵方式為——間接授予激勵對象股權的方式。通過搭建持股平台,為公司員工提供激勵。
從《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中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1、持股平台包括以下類型:
(1)公司法人;
(2)合夥企業;
(3)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
2、公司法人、合夥企業類的持股平台參與定向發行,將受到限制,如果持股平台不能參與定向發行,可能面臨股權被稀釋的風險。
這時對於企業來講,在選擇何種持股平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公司這時仍舊要選擇和自己發展階段相符的持股平台。對於持股平台的選擇,要和公司資本市場的布局節奏相符。在企業處於不同的資本市場布局階段,要選擇不同的持股平台。
三、股權激勵方案的內容
1、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和原則;
2、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3、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4、激勵股份來源、數量和價格;
5、持股平台的搭建;
6、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鎖安排;
7、股權激勵對象獲授股權條件;
8、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
9、公司、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10、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11、其他內容。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原則及管理機構
對於大部分企業來講,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和原則基本沒有太多的差異。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1、穩定公司核心團隊;
2、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3、完善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治理結構,確保公司持續、平穩、快速發展。
(二)股權激勵計劃的原則
1、自願原則;
2、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3、合法合規原則;
4、激勵與制約相結合原則;
5、收益和貢獻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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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對於非上市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准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執行董事執行具體方案,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管理方為公司的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是股權激勵計劃的監督機構。
對於上市公司來講,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准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執行股權激勵方案;董事會為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管理機構,負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董事會下設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報請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是股權激勵計劃的監督機構。
五、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對於股權激勵對象,需要注意的是股權激勵對象的負面清單,以及對於預留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特別是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對象的范圍有著明確的規定,在進行股權激勵時,要特別注意其負面清單。
(一)股權激勵對象的負面清單
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負面清單
2、公司確定的清單
(二)預留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
進行股權激勵時,通常會預留部分股權,留給尚未確定的股權激勵對象。對於非上市公司,對於預留的激勵股權,人選確定後,由公司董事會確定後,報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准。
六、激勵股份來源、數量和價格
(一)非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數量和價格
對於非上市公司激勵股份來源可以來自公司大股東的轉讓、公司定向增資發行;股份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公司董事會、執行董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中間涉及稅收問題外,法律沒有過多的限制性規定。
(二)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數量和價格
對於上市公司激勵股份的來源,《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
擬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為標的股票來源:
1、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2、回購本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七、持股平台的搭建
對於部分上市公司來講,用證監會認可的金融產品作為持股平台外,實踐中常見的持股平台為有限合夥企業。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有限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由公司的控股股東擔任,股權激勵對象作為有限合夥人。
合夥企業名稱:某某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合夥企業經營范圍:對本企業自有資金的投資管理、投資咨詢、項目投資(不得經營金融、證券、期貨、理財、集資、融資等相關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屬於特定目的的股東,不從事其他任何經營活動,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八、激勵股權的回購價格
股權激勵方案中通常涉及激勵股權的回購,針對不同的情形,回購激勵股權的價格,會有所不同。股權回購的價格存在以下定價方法:
1、按照原始轉讓價格回購激勵對象持有的公司股權;
2、按照市場公允價回購激勵對象持有的公司股權;
3、按照股份對應的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回購價格;
4、按照“原始轉讓價格+一定的利率”回購持有的股權; 對於上市公司,相關部門規章規定,激勵對象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Ⅲ 如何做好股權激勵方案
調研、面談、方案、實施、調整!
每一個步驟都至關重要,非三言兩語可表達的。
Ⅳ 公司股權激勵方法
1
乾股關鍵詞:免費,分紅
定義:根據崗位或人員,直接給予一定數量的股份(一般初步只給予分紅權,根據時間、業績條件進行工商注冊轉為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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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一般無業績要求;不局限於經理人;分紅比例與崗位掛鉤
適用范圍:可以作為試水;為其他股權激勵的補充或組合使用
2
期權關鍵詞:權利,未來
定義: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
特點:可以無償授予,也可以收取期權費;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約束機制不健全,可能導致經理人的短期行為
適用范圍:企業處於競爭性行業;企業成長性好、具有發展潛力;人力資本依附性強
3
業績股票(股份)關鍵詞:目標,回報
定義:在年初確定年度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在年末實現了公司預定的年度業績目標,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股票,或獎勵其一定數量的獎金來購買本公司的股票
特點:業績未達成、違規行為或中途主動離職,取消剩餘部分;可設置風險抵押金,每年實行一次,能夠發揮滾動激勵、滾動約束的良好作用;但公司的業績目標確定的科學性很難保證,容易導致公司高管人員為獲得業績股票而弄虛作假
適用范圍:業績穩定;處於成熟、穩定期;公司現金流充足
4
限制性股票關鍵詞:限制
定義:所謂限制性有兩種含義,一是股票的獲得條件(業績限制),二是股票的出售(禁售期限制)
特點:激勵相關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由於限制期的設置,可保證相關人員的穩定性;計劃開始時,即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進入穩定期的公司;可以將其組合使用(例:對10個關鍵人才實施期權,其中2個追加限制性股票);作為主要使用時,適合商業模式轉型企業、創業期、快速成長期;可作為金色降落傘計劃
5
期股關鍵詞:即期享受,分期付款
定義:激勵對象掏錢首付獲得期股資格,然後分期付款獲得最終股份
特點:價格固定,以授予期為准;在償還完所有購股款項之前,只有分紅權、無所有權;
適用范圍:公司處於發展階段,有相對穩定的利潤
6
虛擬股票關鍵詞:虛擬,目標
定義: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如果實現公司的業績目標,則被授予者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但沒有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
特點:實質上是一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權利,因此,虛擬股票的發放不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股本結構;激勵對象分紅意願強烈,導致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比較大
適用范圍:不想控制權失去,可以採用乾股+虛擬股票;公司現金流充裕;不推薦單獨使用
7
股票增值權(賬面價值增值權)關鍵詞:增值部分收益
定義: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
特點:模式簡單易於操作,股票增值權持有人在行權時,直接對股票升值部分兌現;無需解決股票來源問題;股票增值權的收益來源是公司提取的獎勵基金,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
適用范圍:對於非上市公司,可以選用賬面價值增值權:凈值=(公司資本金+法定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特別公積金+累積盈餘-累計虧損)/股份總額;不推薦單獨使用,一般配合其他激勵方式
8
股權延遞支付關鍵詞:享受權利,分次獲得
定義: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一攬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收入,股權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分次、分批給予
特點:約束性比期權強;捆綁期長;激勵力度較期權弱;延期內享有分紅權
適用范圍:公司在成熟期,業績穩定
9
儲蓄-股票參與計劃關鍵詞:福利,人人有份
定義:允許激勵對象預先將一定比例的工資(常見稅前工資額的2%—10%)存入專門為本公司員工開設的儲蓄賬戶,以一定折扣折算成股票
特點:無論股價上漲還是下跌,都有收益,當股價上漲時盈利更多,因此福利特徵較為明顯;為企業吸引和留住不同層次的高素質人才並向所有員工提供分享公司潛在收益的機會創造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司高管人員和一般員工之間的利益不均衡問題;與其他激勵模式相比,激勵作用相對較小;收益組成:實際價格-折扣購買價+期間股票升值部分
適用范圍:成熟型公司;抵禦惡意收購;國企改制
Ⅳ 股權激勵流程是什麼
股權激勵實施的過程需要有一套詳細的流程與步驟,
1、充分挖掘核心員工的訴求,進行調研,
2、制定適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合理方案,並且簽署合法合規的協議,充分保障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益,
3、同時可以在公司內部召開一個股權激勵動員大會,給公司員工公布與解釋股權激勵規則與制度,讓已獲取股權激勵的核心員工看到拿到股權或期權的價值,激發鬥志、加倍努力,與公司共同實現股權增值,同時讓這一期沒有獲得股權或期權的人員看到股權或期權授予標准與期望,通過自己的努力達到獲取公司的股權或期權的標准,真正實現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第九條上市公司依照本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權激勵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三)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九)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十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二)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十三)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十四)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上市公司應當設立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擬分次授出權益的,應當就每次激勵對象獲授權益分別設立條件;分期行權的,應當就每次激勵對象行使權益分別設立條件。
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設立績效考核指標作為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
第十一條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相關指標應當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上市公司可以公司歷史業績或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公司業績指標對照依據,公司選取的業績指標可以包括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紅等能夠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的綜合性指標,以及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等能夠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的成長性指標。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取的對照公司不少於3家。
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由上市公司自行確定。
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同時披露所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條擬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為標的股票來源:
(一)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二)回購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條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從首次授予權益日起不得超過10年。
Ⅵ 股權激勵怎麼做
股權激勵的四大關鍵環節包括:方案設計、信託&稅務籌劃、數據管理、行權落地。
方案設計是整個股權激勵計劃的核心,一般由專業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公司安排。而在方案設計環節中,大家一般都著重關注什麼時候開始、期權池有多大、給哪些員工等方面。
對於企業創始人和高管來說,上市將會帶來一筆巨大的財富,大多數人會使用信託作為保護家族資產的工具。而在員工層面,集合信託也可以用來統一管理激勵的股權,信託的應用范圍逐漸得到拓展,是股權激勵中不可忽視的一環。
股權激勵是伴隨企業創立到上市的一個長時間跨度的事情,其中涉及人員眾多、場景眾多,而且激勵工具不同,產生的數據量也非常巨大,如果企業用Excel處理數據,不僅安全性低,容易造成數據丟失、數據被盜等問題,維護起來人力成本較大且效率較低,一般建議企業用系統來統一管理。
行權執行實際上是整個股權激勵流程中最復雜、最繁瑣的環節,因為股權激勵牽涉到非常多的員工,但對員工而言,其實沒有一個清晰的認知,對於股票、交易、質押、解禁等等方面都不夠了解。在這樣的背景下,若員工開始行權,將給人力、財務等人員產生非常巨大的咨詢工作,純靠人工解決費時費力,同樣建議使用系統為員工的咨詢和行權去服務。
Ⅶ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現在,就來看看以下兩篇關於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吧!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要點及協議要點
一、權利界定
股權激勵需首先明確激勵股權的性質和限制,在確保激勵效果的同時,對潛在風險進行有效防範。股權乃公司基石,一旦發生糾紛,嚴重之時足以動搖公司根基。
二、權利成熟
相對現金獎勵而言,股權激勵可以節省公司的現金支出,同時具有長效機制:公司利益與員工從此建立長遠聯系,公司業績的增長對於員工而言同樣存在未來回報。基於這種歸屬感,員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績的工作內心驅動。
三、權利授予
虛擬股權的授予,源自持股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東、激勵對象簽署一份三方協議,明確授予激勵對象的分紅權的比例與每期分紅的計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機制
激勵股權授予之後,必須配套考核機制,避免出現消極怠工,坐等分紅的情形。考核機制可能因不同崗位而異,有很多計算細節,不必在股權激勵協議中詳舉,而是公司與激勵對象另外簽署的目標責任書,作為股權激勵協議的附加文件。
五、權利喪失
保持公司核心成員穩定,實現公司商業目標,是股權激勵的主要目的。激勵股權的存續與激勵對象的職能具有一致性,在這一點上發生分歧,公司商業目標無以實現,股權激勵理應終止。
激勵股權喪失之後,需做相應善後處理:
普通股權激勵,實質是附條件的股權轉讓,依據在轉讓協議中約定的強制回購條款,按照激勵對象的認購價格回購,避免離職員工繼續持有公司股權,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管理;同時由激勵對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銷股權憑證等變更工商登記事項,若僅在公司內部處理則不具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虛擬股權激勵,實質是激勵對象與公司、大股東之間的一份三方協議,效力局限於內部。一旦觸發協議中的權利喪失條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當期紅利,按照協議約定的通知方式單方面解除即可;已經分配的紅利,是過去公司對員工貢獻之認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權激勵,實質是由虛擬股權激勵向普通股權激勵的過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記,已經簽署的內部協議對公司具有約束力。故而公司與激勵對象在簽署相應的解除協議後,退回激勵對象已繳認購對價,並停止分紅。
六、權利比例
激勵股權的授予比例,應考慮公司當下的需求,預留公司發展的空間,同時注意激勵成本。
普通股權激勵不用公司出錢,甚至可以獲得現金流入,看似成本較低的激勵方式,實則在支付公司的未來價值。
虛擬股權激勵雖不直接消耗普通股權,但在激勵實施之後,第一期的授予的方式、授予比例、行權條件等,對後續的激勵多少會產生標桿作用。
股權激勵要注意什麼?
第一,要避免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就是作為老闆,設計的方案一定是自己能都駕馭,如果是“任正非式的老闆”,那麼設計的方案就以分紅為主,年底都能就能兌現分紅。如果是“馬雲式的企業家”,激勵政策就多以增值權為主。
第二,能否實現機制的流動
這是股權激勵制度區別於薪酬制度最大的不同,薪酬政策是由人力資源部編寫的,他在編寫的過程中沒有徵求其他部門的意見,或者很少考慮商業模式或者其他層次的問題,但是股權激勵制度是由董事會主導並編寫的,這是公司的最高戰略決策部,在制定方案和政策的時候一定會通盤考慮公司的經營模式、營銷策略、研發、生產,以及售後等等。
五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重點
第一,要看公司有沒有資格搞股權激勵
在這方面,新三板對掛牌公司尚無規定,此時應該參考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的規定。具體來說,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否定意見或是不能表達意見,或最近一年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權激勵。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審計報告不要打補丁,要盡量避免被處罰。
第二,業績設定
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是把員工和控股股東或大股東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實現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的捆綁,否則股權激勵就背離了其本意。所以,股權激勵是否有效的標志之一就是看有沒有業績設定。
第三,要考慮股權激勵的數量和預留的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針對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里說得非常清楚:股權激勵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單一激勵對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體量比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裡面超過5%的都很少。
第四,要考慮擬股權激勵的對象是否具備資格
目前新三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而針對上市公司的規定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可以獲得股權激勵,但不應該包括獨立董事。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參考新三板對增發對象的設計,即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實施股權激勵。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能成為激勵對象,因為股權激勵是想讓員工與大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如果激勵實際控制人,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
第五,要考慮是用期權還是股票來激勵
在企業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是掛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來激勵。特別在公司沒有引入PE的時候,股份沒有市場價,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時也不是公眾公司,也無須會計師監管,通常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為股權激勵,用代持也可以。
13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重點
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要考慮很多問題,考慮完這些問題後是不是就會設計方案了?這也不好說,但考慮完這些問題以後,起碼會得到一個方向。
第一,要考慮企業的發展階段和資本市場的階段。
如果企業已經掛牌了,這時要搞股權激勵適合用股票期權或者限制性股票。早期的時候通常是直接給團隊發股票,這時分配一定要慎重,因為分出去就收不回來了,公司早期發展變化會比較大,創業團隊人員進出頻繁,一旦股權給出去了,人走了比較麻煩,後來了的人怎麼辦,都需要仔細考慮。
第二,要看公司有沒有資格搞股權激勵。
在這方面,新三板對掛牌公司尚無規定,此時應該參考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的規定。具體來說,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否定意見或是不能表達意見,或最近一年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權激勵。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審計報告不要打補丁,要盡量避免被處罰。
第三,要考慮擬股權激勵的對象是否具備資格。
目前新三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而針對上市公司的規定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可以獲得股權激勵,但不應該包括獨立董事。新三板掛牌公司可以參考新三板對增發對象的設計,即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人員實施股權激勵。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能成為激勵對象,因為股權激勵是想讓員工與大股東的利益趨於一致,如果激勵實際控制人,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
第四,要考慮是用期權還是股票來激勵。
在企業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是掛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來激勵。特別在公司沒有引入PE的時候,股份沒有市場價,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時也不是公眾公司,也無須會計師監管,通常情況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為股權激勵,用代持也可以。
第五,要考慮股權激勵的數量和預留的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針對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里說得非常清楚:股權激勵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單一激勵對象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體量比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裡面超過5%的都很少。這涉及一個平衡的問題,激勵股份發得多,股份支付就多,對公司的利潤影響就會很大,每股盈餘(EPS)會大幅下降。
第六,要考慮是讓員工直接持股還是通過持股平台持股。
就目前而言,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持股平台是不能參與定增的(詳見第八講"關於持股平台新規的學習和討論"),包括員工的持股平台也不能參與定增,持股平台參與定增設計的股權激勵方案目前是走不通的。當然,市場上也有人在呼籲,對於員工的持股平台政策應該網開一面。
第七,要考慮股票的來源與變現的問題。
對於股票的來源,新三板沒有規定,新三板股票的來源無外乎是增發或轉讓。
第八,股權激勵的定價和鎖定期。
股權激勵就是為了激勵,拿激勵的人得有好處,如果現在股票有公允價,直觀來說,股權激勵的股票價格就是在公允價上打個折,這就是限制性股票的邏輯,如果現在股票10塊,我給你打個5折,讓你5塊錢買,這個差價就是激勵。上市公司用於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的價格是有明確規定的,就是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收盤價或者前20天(60、120,括弧里是新規可以選擇的)平均收盤價較高者,然後最多打5折。根據新規,你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定價,但是發行人和券商要做合理性的專項說明。
第九,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的區別。
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這二者區別何在?這里我們談到的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都是指狹義的概念,對應的是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對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規定。
第十,稅務問題。股權激勵最終一定要兌現股權收益,而股權收益一定會涉及繳稅問題。
所以,我們在設計股權激勵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好被激勵對象的稅收問題。1.個人所得稅。2.有限合夥企業的稅率問題。3.有限公司的稅率問題。
第十一,業績設定。
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是把員工和控股股東或大股東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實現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的捆綁,否則股權激勵就背離了其本意。所以,股權激勵是否有效的標志之一就是看有沒有業績設定。
第十二,股權激勵方案需要行政許可嗎?
根據《公司法》,股權激勵由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批准,目前規則,上市公司得到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均無須證監會批准。新三板目前沒有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指南,在董事會公告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後並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後,股轉目前會事後審核該方案,如果股轉認為必要,會發出問詢,在回復問詢的期間要暫停股東大會召開流程,待股轉對問詢回復滿意修改發行方案後後,才能再發出股東大會通知。
第十三,在新三板現行體制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注意事項。
在新三板股權激勵細則還沒有出台的情況下,實施股權激勵前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期權方案行不行得通。
2.回購能不能操作。
3.以什麼方式持股。
Ⅷ 如何做股權激勵方案
制定股權激勵方案的六要素,即定人、定股、定價、定量、定時、定考。根據企業留存利潤及未來測算確定激勵數額,根據員工崗位貢獻度和績效、核心價值觀多維度確定激勵人員、期股期權參考上市公司案例或同行業股權價值確定購買價格、以及管理層決定釋放股權數量,後期績效考核決定員工是否有行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