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農村股權證有什麼用
❶ 股權證對農民有什麼作用
農村股權證書是股權證書的一種,具有一般股權證書基本的證明作用,農村股權證辦理後的好處有很多,包括: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年滿16周歲有自主行為能力就能夠享受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
3、批評和建議權;
4、享受福利權。即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5、分紅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❷ 農村股權證有什麼用
股權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組織成員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股權證可以確定組織成員所佔的股份份額,組織成員憑藉此證可參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表決,並按股份獲得相應的收益分紅,甚至可以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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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村裡發的股權證是幹嘛的
1、農村股權證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權參股而獲得相應股權的證書。
2、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迅速騰空有關條款,享有眾多創造權利,承擔義務。股權可以繼承、轉讓和贈與,但不得退股提現。股權證書不準作為其他證書使用空間,遺失需及時報失,並申請補辦手續。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年終分配時應兼顧國家、合作社和股東三者關系,編制財務決算,搞好收益分配。不是,農村頒發股權證是因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後,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轉變為股東,需要頒發股權證書以茲證明。
2020年5月8日,由畢節市農業農村局主辦的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頒證現場會在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鳳山鄉銀川村舉行。方縣鳳山鄉銀川村的50戶股權戶代表領到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成為畢節市首批持有農村集體股權證書的股東。
全市已完成3654個村的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共清查出集體土地總面積3132.41萬畝,集體資產總額70.22億元;完成了3614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股權量化改革,登記賦碼村3565個。據了解,畢節市將在6月底前完成全市198.97萬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的發放。
【拓展資料】
各村(社區)、組(社)按照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工作程序,做實做細各階段每項工作。鎮(街道)要對所轄村(社區)、組(社)確認股東身份的決議及花名、股份量化到人的決議及量化明細表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再次返回集體經濟組織公示確認後,方可進入頒證程序。
由各集體經濟組織向其股東按戶頒發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證。股權證上的「發證集體經濟組織」 蓋社的章,如果社沒有章,蓋所在組的章,負責人為社長;村級資產股份量化到社的蓋村委會的章 。「登記機關(蓋章)」蓋鎮(街道)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章。
❹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農村股權證書是股權證書的一種,具有一般股權證書基本的證明作用,但它更多的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以合法土地使用權參股而獲得相應股權的證書,土地股權證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農村股權證的作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批評和建議權,享受福利權,分紅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別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別的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❺ 農村股權證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農村股權證的作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批評和建議權,享受福利權,分紅權。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凡年滿16周歲並享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股東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3、批評和建議權。享有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享受福利權。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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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農村經濟股權證有什麼用
農村經濟股權證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股權證與農村在基地一樣,實行「一戶一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簽發,一家一個證。股權證上有標記清楚股權證號、集體組織名稱、地址,以及發證日期和印製編碼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四十四條
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可分配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可分配盈餘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返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餘的百分之六十;返還後的剩餘部分,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
經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餘轉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並記載在成員賬戶中。
具體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者經成員大會決議確定。
❼ 農村股權證有什麼用
農村股權證就是你所在地農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權證明,你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份,那樣以後整個村的收入包括各種征地,賣地,租賃,村屬工廠,各社員租用村集體土地耕種養殖上繳的租金,等等各種收入除去成本所得的利潤都將屬於全體擁有股權證明的社員,按各社員各自擁有的股份數量進行分配。一般會在年中及年末各分紅一次,分紅前會由村委會通知下發。這是好事,但也不一定好,為什麼?因為一般來說村是由多個小生產隊(組)集合構成,就拿賣地來說,可能其中某些生產小組賣地很多,而某些生產小組賣的小或根本沒賣,但是該賣地小組所得的賣地款會分配給整個村股份合作社擁有股份的成員!
❽ 農村股權證有什麼用
1.農村股權證是一個與股票有著很大區別的金融品種。股東遵照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有關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股權可以繼承、轉讓和贈與,但不得退股提現。
2.股權證書不準作為其他證書使用,遺失需及時報失,並申請補辦手續。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年終分配時應兼顧國家、合作社和股東三者關系,編制財務決算,搞好收益分配。
二、農村股權證如何分紅
1,一般來講農村股份制是指農村土地股份制,因為原來一般農村很少有企業或者其它經營性工商業機構,最大的資產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講農村股份制,都是指的農村土地股份制,農村股份制是在不改變土地產權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權或承包權為主入股,實行集約化經營而獲取物質利益的經營制度。這樣,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積作為分紅的依據,
2,另外一種就是指按人口分紅的,這個是以農村的集體資產(主要是一些村辦集體企業等)再根據債權債務等進行計算量化,再根據全村所有人口進行均分。這個就是按人口作為分紅依據的。
三、農村股權證如何轉讓
1、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
2、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❾ 農村的股權證書是干什麼用的
農村股權證書是股權證書的一種,具有一般股權證書基本的證明作用,但它更多的是股東享有股權收益分配的依據。
農村股權證的作用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批評和建議權,享受福利權,分紅權。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凡年滿16周歲並享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股東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3、批評和建議權。享有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享受福利權。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5、分紅權。按照股份取得分紅的權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解體後,經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剩餘財產。
法律依據
《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十一條 保障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利。組織實施好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改革試點。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記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信息,出具股權證書。健全集體收益分配製度,明確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探索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的條件和程序,現階段農民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不得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范圍,可以在本集體內部轉讓或者由本集體贖回。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農民持有集體資產股份繼承的辦法。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適時在面上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