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如何分配股權
Ⅰ 股份制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份制公司股權分配應當按照各自比例來分,就像100%的比例平均分給五個人一樣按照每個人的出資投入,比例來平等劃分,然後要有一個創始人和其他合夥人要有一個人控制,來進行快速決策,要在合同上寫明出資比例和確定分紅比例。股權分配一定要把握好一下幾大原則控股原則、互補原則、預留原則、激勵原則、收放原則,股份公司股份應當按照創建公司出資金額,還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法律分析:股權的分配可採用平均分配、絕對控制、差異化分配。平均分配是指所有股東意見不同時產生的決策,效率較低,但勝在有共同風險承擔和共享利益。絕對控制決策高效但比其他風險值更高。差異化分配是結合前兩種一起產生的。在當前市場普及率最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Ⅲ 股權應該怎麼分配
一、股權應該怎麼分配
1、股權按出資比例分配比較合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且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等重大決議,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權轉讓應該注意哪些情況
1、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而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此時股東股權轉讓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購,還是通過臨時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對這一條,本人認為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權處分的股權不能限制轉讓,如有限制是無效的,但對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東擬轉讓股權,為保護其他股東利益,公司最好進行審計、評估,以免大股東侵害其他股東情況發生,亦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大股東進行定性、評價;
3、公司對外投資的股權欲轉讓的,須經董事會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作為公司大事項對待,應經審議作出決定。
Ⅳ 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Ⅳ 公司如何股權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分配如下,1、按出資比例分配。公司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2、按貢獻分配,公司在分配股權時,一般可以按其出資額分配股權,捐款數額是多少,指股東對公司的出資,一般來說貢獻大的可以多配股,貢獻小的可以少配股;3、根據股東的立場,公司的股權分配一般可以按照股東的地位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Ⅵ 股權應該怎麼分配
公司股權的分配方式具體如下:
1、公司股份一般按照股東認繳或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額中所佔的比例進行分配,每一股份的金額相等,分取紅利的辦法也是按占股比例來分,但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如何合理分配股權問題
股權合理分配,無非三個標準的綜合:1、出資比例;2、能力和經驗;3、其他資源投入。
如果有以下三個情況,建議綜合考慮。可以將資金投入,作為一個盤子(例如,70%折算),其他情況具體協商。
1、市場資源,這個對一個公司起步和發展相對關鍵,如果有成熟的客情關系,或項目資源,或已經拿下項目,這個需要重新評估;
2、成熟的技術方案或產品。這個也需要重新評估,畢竟有了技術,一家公司的基礎就建立起來了;
3、非資金以外的其他資源投入。例如,某人有多年工作經驗,積累了很多同事和合作關系,可以協助公司很快運作起來。
當然,上述三個東西相對比較難折算成股份,需要協商或談判了。也可以列出具體項目,一年(或N年)實現了哪些折算成多大股份,簽個協議,後續再轉讓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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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怎樣進行股權分配
按照公司法和國際慣例,通常合夥開公司,股權的分配有兩種情況需要區別對待。
1 公司的股份不是完全按照出資的多少來分配。有的股東有技術,有的有銷售渠道,有的什麼都沒有隻出錢。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7個人坐下來仔細分析,討論,看其中的有的人的技術和銷售渠道在未來的盈利中會起多大的作用。從而給與他們多少不出錢的股份。 俗稱「乾股」。假設,大家同意,技術股佔20%,銷售渠道佔10%,餘下70%則由其他人按照總的出資額除以70作為一份來認股。例如總注冊資金是700萬,則每10萬分配1%的股份,700萬分配70的股份。
2 如果不是上述的情況,都是出錢認股,那就非常簡單,按照總的出資額除以100為一股,來分配股份就可以了。
不管是那種情況,日後,公司有盈利,都按股份的多少來分配利潤。而不再管誰出了多少錢了。如果有虧損需要彌補,則同樣按照股份的多少來分攤。這就包括用乾股投資的人也一樣需要分攤。不能減免。
Ⅸ 如何合理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股權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將股權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股權分配時注意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