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村上發的股權證怎麼辦理
㈠ 村裡實行股權證股權證只有戶主名離婚妻子能辦股權證嗎
村裡實行股權證,這是今後的發展方向。夫妻離婚在法律層面上已不是一家人,如果離婚妻子戶口還在你村,並有相應產業,應該能辦相應的股權證,如果規定只有戶主可辦股權證,離婚妻子應該去辦獨立戶口,自己就成了戶主。
㈡ 農村股權證到底是依據什麼條件辦理的
1、戶籍在本村居、開始實行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時原生產大隊成員的農村居民;
2、戶籍在本村居、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村居經濟合作社社員的農村居民;
3、與本社社員有合法婚姻關系落戶本村居的農村居民;
4、社員依法收養落戶本村居的農村居民;
5、政策性移民落戶本村居的農村居民;
6、戶籍遷出本村居的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義務兵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初級士官;
7、戶籍遷出本村居的全日制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
8、戶籍遷出本村居或注銷的被判處徒刑的服刑人員;
9、經社員代表大會程序表決通過同意給予享受集體資產股權的人員;
10、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章程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的其他人員。
股權證是由鄉、鎮政府辦理,然後交到村委會統一發放到農民手中。股權證是農民享有集體資產、收益的憑證。
(2)離婚了村上發的股權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持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並取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核發的股權證書的股權人,為本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凡年滿16周歲並享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股東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享有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按照股份取得分紅的權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解體後,經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剩餘財產。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中國人大網
㈢ 農村股權證找什麼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股權證是由鄉、鎮政府辦理,然後交到村委會統一發放到農民手中。股權證是農民享有集體資產、收益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村規民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復制相關資料。
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㈣ 農村股權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農村股權證是由鄉、鎮政府辦理,然後交到村委會統一發放到農民手中。股權證是農民享有集體資產、收益的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六條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第二百六十八條國家、集體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投到企業的,由出資人按照約定或者出資比例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並履行義務。
㈤ 農村股權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確權到戶之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會給股權戶發放農村合作社股權證,用以證明其享有集體資產股份、參與管理決策、參加收益分配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有效憑證。農村合作社股權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發證單位發放給股權戶,實行「一戶一證」制,由發證單位以股權戶為單位統一發放,須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
㈥ 婆家娘家都有股權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
股權證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而外嫁女在沒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情形下,依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以女性結婚為由,侵害農村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中的各項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在結婚後都可以將戶口遷到對方所在地,如果女方在結婚後沒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且女方原來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那麼女方在結婚後也依舊可以獲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集體組織拒絕給沒有辦理戶口轉移手續的外嫁女股權證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調解,受害者也可以提出仲裁、或者是起訴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