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股權怎麼取得控制權
A. 公司股權極度分散情況下,如何保證公司控制權
公司控制權最直接的保障形式,就是用實打實的股權比例保障。但如果遇到股權分散的情況,要始終確保創始人的控制權,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配合實現。

控制權
第一種方式,是表決權差異化安排。表決權差異化安排在融資平台設在境外的跨境架構的公司適用非常廣泛,但在目前的國內法律框架下,適用空間相對有限。
第二種方式,是一致行動協議或者表決權委託。
第三種方式,是通過董事會實現控制。
第四種方式,是對特定股東群體進行平台化管理。
除了上述主動保障控制權的方式外,還有一種方式屬於被控保障,即創始人的一票否決權。
如果創始人的股權比例已經被稀釋到了無法直接控制公司,並且表決權差異化安排、一致行動協議、表決權委託、控制董事會、對特定股東群體平台化管理等因各種原因無法落實,則創始人可嘗試爭取採用類似投資人的一票否決權安排,來確保自己至少在重大事項上能夠實現被動控制。
B. 股權控制權的五種方法
1.合夥人制度2.雙重股權製作3.一票否決權4.一致行動人5.委投票權信託
C. 股權結構
1、持股比例過於均衡 所謂平衡股權結構,是指公司的大股東之間的股權比例相當接近,沒有其他小股東或者其他小股東的股權比例極低的情況。 在設立公司過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絕對的強勢,往往能夠對抗的各方會為了爭奪將來公司的控制權,設置出雙方均衡的股權比例。如果這種能夠對抗的投資人超過兩個,所形成的股權結構就較為科學。但是如果這種能夠對抗的投資人只有兩個,則將形成平衡股權結構。 案例1:某 有限責任公司 ,只有兩個股東,雙方各佔50%股份。按照 公司法 規定,股東會決議需要過半數的表決權股東同意才有效。後來,兩個股東因為其他原因導致爭議,雙方互不同意對方的提議,導致公司無法形成任何決議,經營不能正常進行。 案例2:某有限責任公司,有股東三人,甲、乙兩名股東各佔45%的股份,丙佔10%的股份。按照公司 法規 定,股東會決議需要超過半數的表決權股東同意才有效。甲、乙一旦意見不同,則丙支持哪一方,哪一方的意見就能夠形成有效決議。甲、乙發現這一情況後,都有意拉攏丙。最終的結果是丙實質上控制了公司的發展走向。 上面兩個案例所產生的問題並不相同,但同樣損害著公司利益。案例一,形成了股東僵局。案例二,導致了公司控制權與利益索取權的失衡。當公司的控制權交給了股份比例較小的股東,其收益索取權很少,必然會想辦法利用自己的控制權擴大自己的額外利益。這種濫用控制權的法律風險是巨大的,對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都有嚴重的損害。 持股比例過於均衡可能產生的問題:(1)容易形成股東僵局,無法形成有效的股東會決議。(2)容易激化股東矛盾。(3)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權與利益索取權的失衡。 2、夫妻股東 實踐中,該種情況多存在於民營企業。許多民營企業在創業之初即為夫妻共同打天下, 公司注冊 為夫妻兩人所有。另外,應工商注冊"公司股東必須為兩人以上"的強制性要求,但又信不過別人,因此,將公司注冊為夫妻兩人所有,實質上由一人出資經營。 夫妻公司股東結構的優點是:意見比較容易統一,不宜出現公司管理僵局。 夫妻公司股東結構的缺點是: (1)夫妻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規范,"公"、"私"不分,財產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風險; (2)感情和事業不分,一旦夫妻感情出現危機,隨之帶來的是股權爭奪戰、公司控制權爭奪戰; (3) 夫妻共同財產 約定不明,夫妻股東真正持股比例不清。 3、股權過分集中 在一股獨大、一股獨霸的情況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形同虛設,"內部人控制"問題嚴重,企業無法擺脫"一言堂"和家長式管理模式。在公司進入到規模化、多元化經營以後,缺乏制衡機制,決策失誤的可能性增加,企業承擔的風險會隨著公司實力的增強而同步增大。 可能產生的問題: (1)企業行為很容易與大股東個人行為混同,一些情況下,股東將承擔更多的企業行為產生的不利後果; (2)大股東因特殊情況暫時無法處理公司事務時,將產生小股東爭奪控制權的不利局面,給企業造成的損害無法估量; (3)大股東容易忽視小股東的利益,小股東的權利容易受到侵害。 4、家族企業找人做掛名股東 有的家族企業喜歡讓家族成員在工商局注冊成股東,但這些注冊的股東沒有實際出資,真正的股東以及管理者卻沒有任何工商注冊的痕跡。出現顯明股東和隱名股東,一旦出現家庭矛盾,或發生道德危機,顯明股東將股權處分,或者違背隱名股東意願表決公司事務,均會產生法律糾紛。 5、外資、國企及特殊行業股東有特殊規定,違法代持 有些行業,國家對股東資格是要進行審查審批的,比如金融類企業(證券公司、典當行、銀行等),另外 外資企業 、國有股的股權問題發生變化也都要進行審批,有些股東為了繞開這些規定,就找人代持,自己當隱名股東,這樣的持股情況也存在被法律認定為無效的風險。 6、乾股、送股、股權激勵引糾紛 有些公司在設立時採取乾股、送股或者股權激勵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設置不是很規范,乾股是不是有效,送股還是 股權轉讓 ,什麼時候是股東這些問題都容易產生分歧。 7、職工入股卻不登記 有的企業在國企改制、非 上市公司 向職工募股,基於法律上對股東人數的限制,往往對入了股的職工卻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由委託代持、職工持股會、股權信託等方式找人代持股東,一旦代持的股東不聽話,或者大股東忘記了職工的股東身份,職工股東的權益就容易受到侵犯。 【案例】 這個世界上,最差的股權結構是:兩個股東各佔50%的股權。我們通過兩家中國餐飲企業真功夫和海底撈,來看最差股權結構公司的不同命運。 真功夫 真功夫是中國規模最大、發展最快的中式快餐企業,也是中國五大快餐企業中唯一一家本土企業。 中式快餐市場的廣闊發展前景以及真功夫出色的商業模式和真功夫的發展業績,吸引了眾多 股權投資 基金的青睞。2007年10月,今日資本和聯動投資兩家PE投資真功夫,企業和資本方的目標是,2010年真功夫實現上市。 但是,之後股東之間的矛盾糾紛,卻為真功夫的發展打上了問號,上市之路也愈發遙不可及。 正如我們前面所說,一家好的企業在股權方面至少應該具備以下特點:股權結構簡單明晰;存在一個核心股東;股東資源互補;股東之間信任合作。 但是真功夫除了股權結構簡單明晰之外,其他三個方面都存在問題。回顧真功夫的案例,能夠讓我們對股權結構給企業和資本的影響進行深入的思考。 1、初期發展 真功夫的前身是小舅子潘宇海在東莞長安鎮107國道旁邊開的一家168甜品店。 1994年,姐姐潘敏峰和姐夫蔡達標加入,投資了4萬元,潘宇海自己也出資4萬元,把168甜品店改為168快餐店。股份結構是潘宇海佔50%,姐姐和姐夫各佔25%。初期,企業經營以小舅子為主,姐姐管收銀,姐夫做店面擴張。潘宇海掌握著企業完全的主導權。 1997年,真功夫藉助其"電腦程式控制蒸汽設備",攻克了中式快餐業的"速度"和"標准化"兩大難題,開始在全國各地企業開設連鎖店,企業快速發展起來。在這個階段,負責店面擴張的蔡達標對企業的貢獻越來越大。2003年,企業的主導權從潘宇海的手中轉到了蔡達標手中。 2006年9月,蔡達標、潘敏峰夫婦 離婚 ,潘敏峰所持有的25%股權歸蔡達標所有。 2、股東矛盾日益激化 2007年10月,真功夫引入了今日資本和中山聯動兩家PE的投資,兩家PE對真功夫估值高達50億元,各投1.5億元,各佔3%的股權,蔡達標和潘宇海的股權比例都由50%攤薄到47%。 PE作為資本方,逐利是其最大目的,因此,投資一家企業後,一定會支持能力較強、對企業發展作用更大的一方。PE投資真功夫,主要看中的是蔡達標的能力,因此,無論在股東會還是董事會,PE都支持蔡達標,力圖企業經營確立蔡達標的核心地位。這樣一來,本來平衡的天平,倒向了蔡達標,而潘宇海被逐步邊緣化。
D. 控股股東如何奪回公司控制權及變更法定代表人
我先說一下給你的建議,1.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股份,你所謂的股份是股權。只有變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才是股份。2.盡可能召開公司股東會 3.除了你那55%的股權你還能爭取到多少股權的支持?如果你能掌握到67%的股權,那麼你就可以做出任何你想做的決定,公司67%的股權也就是公司2/3股權意味你具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而不是55%所謂的相對控制權。4。你盡可能的拿到絕對控制權,他參不參加會議隨他去,然後你在股東會上就可以罷免他,拿回印章,如果不聽,公司可以重新刻一個新的章去相關部門備案,寫公司章程修正案,廢除他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然後去相關部門備案,就齊活了,當然股東大會通過後他不交出了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別忘了罷免他的同時選一個你信得過的人,或者你自己。(另外你公司公司章程中有沒有註明重大決定是要通過多少股權比例?如果沒有,公司法規定公司重大決定要通過2/3表決權的,也就是所謂的絕對控制權)
那你公司章程如果沒有規定2/3的表決權,那規定了多少?如果沒有規定,那就按照公司法規定的2/3的表決權。
在你公司出現這種情況,是很難辦的一種情況,你公司的問題不是只解決誰是董事長,誰是法定代表人,這是層面的東西,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如果說你就是想把董事長還掉,法定代表人換掉,當你要在公司做出重大決定的時候他依然會牽制你,你就沒辦法增資或者股改或者結構調整,經營變更。。。。
你要奪回公司的控制權就必須拿到67%的股權,你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回去看公司章程,看他是選舉的還是連續連任的,任期多長等等,就等他任期到期後再選舉,那時你就可以搶回來了
E. 什麼是平衡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所謂平衡股權結構,是指公司的大股東之間的股權比例相當接近,沒有其他小股東或者其他小股東的股權比例極低的情況。平衡股權結構可能產生的問題: (1)有可能形成股東僵局; (2)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和利益索取權的失衡。
F.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的三大方式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要能夠直接控制公司股東會。股權比例等於表決權比例的情況下,股權比例2/3以上股東對公司具有絕對控制。股權比例1/2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相對控制,但對公司的形式變更、注冊資本增減、經營范圍變更章程修改、分立合並解散等公司法規定需要2/3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的公司重大事項,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股權比例超過2/3以上才能實現股東意圖。股權比例1/3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是安全控制,擁有一票否決權。及對於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會1/2以上表決權的公司重要事項,若大股東想達到意圖,同樣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聯合其他股東。
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責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許。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採取以下7種方式對公司實現控制:1、通過章程特別約定通過章程約定實現對公司的控制。2、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3、某項重大事務或某些重大事務共進退類似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4、被授權委託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務其他股東放棄表決/投票權,將其表決/投票權授權於有關股東。5、同股不同權或AB股方式例如,擁有1%的股權,可擁有34%甚至更高的表決權;例如AB股,AB股其實就是同股不同權。將股權分為A股和B股兩個層次,對外部投資者發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G. 分享股權和保持企業控制權如何平衡
有很多種方法,大致如下:
1、分股權的分紅權,自己保留決策權。
2、設計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是主體公司股權,合夥企業自己做普通合夥人,就可以達到控制。
3、把股份分出去,但在公司擁有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以上股權,擁有股東會控制效果。
4、把股份分出去,在公司章程中說明自己的權利,達到章程式控制制效果。
5、把股份分出去,在董事會設立擁有多數席位,達到董事會控制效果。
還有很多,就不列了。
H. 如何取得殼公司的控制權
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對上市公司"殼"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的活動,都是為了實現間接上市,它們的不同點在於,買殼上市的企業首先需要獲得對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借殼上市的企業已經擁有了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陳湛勻指出:取得殼公司的控制權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是股份轉讓方式,與殼公司原股東協議轉讓股份,或者在二級市場收購股份取得控制權;第二是增發新股方式,向借殼方定向增發新股,使收購方取得控制權;第三是間接收購方式,主要是通過收購殼公司的母公司,取得實現對上市公司的間接控制權。
陳湛勻教授
以下是陳湛勻的部分觀點實錄:
買殼上市,主要是非上市的企業或者資產置入到已上市的公司中,徹底改變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實際控制人以及名稱,上市後在一定條件下再通過增發股份。通常買殼上市的目標公司,多是一些經營不善,經營虧損,不再具備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需要進行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通常進行買殼上市/借殼上市首先需要取得殼公司的控制權,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是股份轉讓方式,與殼公司原股東協議轉讓股份,或者在二級市場收購股份取得控制權;第二是增發新股方式,向借殼方定向增發新股,並達到一定比例,使收購方取得控制權;第三是間接收購方式,主要是通過收購殼公司的母公司,取得實現對上市公司的間接控制權。
取得殼公司的控制權後,就需要對殼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實現上市,主要有兩個步驟,第一是將借殼對象全部資產、負債及相應的業務、人員置換出去;再就是企業全部或部分資產、負債及相應的業務、人員置入殼對象中,將全部資產置入則為整體上市,將部分資產置入,則為非整體上市。
通過借殼上市/買殼上市,原企業可以省去很多的審批手續,因為在中國企業上市需要許多的條件和經過多方審批,許多企業是達不到上市的條件的;再有就是借殼上市/買殼上市可以縮短企業上市的時間,加快融資的時間,通常一家企業IPO需要1-3年的時間。而這些企業只要先收購一家股價低的上市公司,然後合並重組,再更改原來上市公司的名稱,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增發股票,實現上市,原企業就可以通過通過原來的上市公司從而實現自己發行股票的目的,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上市融資。但是通常一家買殼上市的企業,為了減少重組的成本,還需要花較大的成本去稀釋股權。
著名經濟學家、全球共德CEO陳湛勻教授簡介:

著名經濟學家,金融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首批統計學博士點專業博士。現任中國上海市投資學會副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專家,中國首創擬人化資本運營專家,上海電視台「夜話地產湛勻妙語」欄目主持人,中國第一財經、東方衛視、鳳凰衛視等媒體特邀嘉賓,長期應邀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授課,並被聘為國際論壇峰會和國外大學演講,與英美法徳加拿大等國家名校進行學術交流,走訪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譽為具有國際視野、最受歡迎的實戰型權威金融專家。陳湛勻教授已獲近20項國家、省部級優秀科研獎。陳湛勻教授長期專注於地產金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成長,對這些領域保持高度前瞻性,具有豐富的實際經營經驗。他擅長實用解決具體方案,將廣泛的商業知識和特定行業的深入了解相結合,致力於運用金融專業技術幫助企業提升可持續競爭優勢、贏利能力,放大企業價值並創造價值,成功輔導不少企業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