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公司控制權和股權怎麼簽
⑴ 和別人合夥他15萬我8萬,資金股60%管理40%,管理股,絕對主權導歸他。需要注意什麼,協議怎麼簽
一、注意盈利資金分配情況,包括賠錢,合夥時間,合夥時間內發生的外債或者舉債分配,撤出資金怎麼辦,資金如果沒用於您們合夥的事或與合夥無關的事怎麼處理。把這些簽好就沒有問題了。
二、可以提前咨詢當地相關律師,避免股權紛爭。同時還應注意財務公開、透明。
【拓展資料】
一、股票分配要做到一個核心兩個關鍵點
一個核心: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兩個關鍵點: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夥人、融資和人才)。
二、股權分配計劃
有兩種主要的股權分配計劃:股權分配激勵計劃(SIPS)和工資扣存儲存存款計劃(SAYE)。這些可能是國內稅收核準的方案,並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可以合理避稅,也可以把經濟獎勵和公司的長期繁榮發展聯系在一起。
三、股權分配管理
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這三點是對股權的完整管理,對於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都得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1.得權期
得權期設置為4年,也就是約定了員工必須要在公司工作4年,才能拿到全部的股權,以此來吸引、留住和激勵優秀員工。
2.退出機制
只進不出的結果,只會把路給堵死了。創業公司的股權價值是所有合夥人持續長期的服務於公司賺取的,當合夥人退出公司後,其所持有的股權應該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提前約定好退出機制的好處就是:一方面對於繼續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夥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於公司的持續穩定發展。
3.回購
當股東中途退出、轉讓或出售部分股份時,公司可以按照當時公司估值的X%折扣價、原始購股價的X倍溢價或參照公司凈資產,回購該股東手中的股份。
⑵ 公司股權分配方案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是一個動態思考的過程,企業需要在初創時期就考慮到後續可能會面臨的問題,做好頂層設計並貫徹執行,這是系統化的工程。具體而言:
1.創始人之間,明確各自角色和職能:股權分配比例公平理性,而非機械平均;確定實際控制人和公司主要對外負責人;制定話語權規則,特別是在創始人之間出現分歧時以何種方式處理。
2.員工問題上,盡早地規劃和制定統一的股權激勵制度,讓公司和激勵對象有規則可尋;避免員工普遍直接持股,保留創始人對激勵股權對應的表決權。

公司股權分配方案
3.預估未來融資計劃對股權的稀釋狀況,融資過程中與投資人構建良好的合作關系,保持溝通,了解投資人的需求和想法;對每輪投資人的權利進行妥善設計,既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利和合理訴求,也確保公司可以高效運轉。
4.隨著融資的深入,啟動適當機制保護創始人的控制權。
5.隨著公司進入成熟期,創始人考慮對自身的股權採用更加專業化的管理方式,例如建立家族信託,達到稅務籌劃和財富傳承的目的。
6.所有與股權相關的約定均簽署紙質文件並妥善保存。
7.重視與股權、股東權利等相關的協議設計,及時尋求專業人士幫助。
8.涉及股權、股東權利的安排,注意嚴格保密。
⑶ 股權分配如何簽訂協議
我們首先了解一下股權的含義,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剛剛創業的公司,股權的分配多數是採用三種分法,第一種,平均分配;第二種,個人說了算;第三種,差異化分配股權。當然,平均分配以及個人獨大,這兩種都是不利於公司發展的股權分配方法。
第一種,股權平均分配,這樣一個好處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問題大家一起解決,但是這樣的做法,在現實生活是很難生存下來的,有的時候,大家的意見並不是統一的,那這樣會降低效率。
第二種,老大占股80%-90%,擁有絕對的話語權,這樣做雖然一個創業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話語權,往往容易剛愎自用,很難聽進去別人的意見,創業風險高而且無法集思廣益,企業很難做大。
第三種,創業老大也就是核心人物佔大股份,但是老大也需要做事情,比如說,創業人數是5個人以下的,那老大要佔股51%以上,如果創業合夥人數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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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的三大方式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要能夠直接控制公司股東會。股權比例等於表決權比例的情況下,股權比例2/3以上股東對公司具有絕對控制。股權比例1/2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相對控制,但對公司的形式變更、注冊資本增減、經營范圍變更章程修改、分立合並解散等公司法規定需要2/3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的公司重大事項,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股權比例超過2/3以上才能實現股東意圖。股權比例1/3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是安全控制,擁有一票否決權。及對於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會1/2以上表決權的公司重要事項,若大股東想達到意圖,同樣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聯合其他股東。
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責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許。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採取以下7種方式對公司實現控制:1、通過章程特別約定通過章程約定實現對公司的控制。2、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3、某項重大事務或某些重大事務共進退類似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4、被授權委託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務其他股東放棄表決/投票權,將其表決/投票權授權於有關股東。5、同股不同權或AB股方式例如,擁有1%的股權,可擁有34%甚至更高的表決權;例如AB股,AB股其實就是同股不同權。將股權分為A股和B股兩個層次,對外部投資者發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⑸ 初創公司股權如何設計
一、宏觀戰略層面,股權架構設計的考量因素。
讓我們藉助「蛋糕」的故事,幫助諸位理解宏觀層面股權架構設計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因素一:誰切(分)蛋糕問題(公司控制權問題)
因素二:如何將蛋糕做大問題(股權激勵問題)
因素三:如何將蛋糕賣個好價錢問題(股權融資問題)
接下來,我們一點一點來講。
因素一:誰切(分)蛋糕問題(公司控制權問題)
切(分)蛋糕問題,其實就是指公司的控制權問題。公司控制權關乎表決權控制、董事人選選任、對股東會決議的影響、對公司管理運營的掌控等。
近年來,媒體報道的「真功夫控制權糾紛」、「雷士照明吳長江的控制權爭奪案」、「萬科控制權之爭」等事件,教訓慘痛,越來越多的創業者開始重視公司控制權問題。
創業者要想實現對公司的控制,股權架構應作何種設計呢?
創業者可以直接依靠股權進行控制,包括絕對控制權、相對控制權、消極控制權。
1.絕對控制權,持股67%以上,對公司重大事項(增資、減資、合並、分立、結算、變更公司組織形式、修改章程)及其他事項享有絕對的控制權;
2.相對控制權,持股51%以上、67%以下,擁有除公司重大事項外的公司普通事項的控制權;
3.消極控制權,持股34%以上、51%以下,雖不能對公司重要事項作出決策,但可以就某些事項進行否決,通過行使否決權,從而消極控制公司。
利用股權對公司實施控制,具體操作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公司設立之初,務必確立一位「掌門人」,打造一個「單極穩定」的控制局面,這種絕對控制權或相對控制權的設計成本是最小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2.盡量避免均衡型的股權架構模式,容易導致公司僵局;
3.一旦股權架構出現問題,一定要及時糾偏,通過部分認購增資、存量股股權轉讓等方式,打破不科學的股權架構;
4.除了通過股權實施控制外,還可以通過投票權委託、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股權代持、擁有類別股份的表決權(AB股)、設立有限合夥並擔任GP、運營控制(如控制公章、營業執照、與團隊建立同盟等)等方式實施控制。
因素二:如何將蛋糕做大問題(股權激勵問題)
「二十一世紀,最貴的是什麼?——人才!」
培養人才並能夠留住人才,是企業最根本的核心競爭力。因此,初創公司通過股權激勵,使激勵對象「像老闆一樣思考和工作」,以圖實現聚集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進而實現將公司蛋糕做大的目的。
從股權架構設計角度來講,創業者在作股權設計時,需要考慮是否預留「股權池」,以備用於股權激勵。預留的比例太大,可能影響公司的控制權;預留的比例太小,可能起不到激勵人才的目的。
具體操作中,請遵循以下原則:
1.初創時期的公司前景不明朗,風險比較大,員工對股權激勵的需求不強。這一階段,如果要實施股權激勵,其對象應僅限於公司的核心人員;
2.初創公司在設計預留股權比例時,應確保未來股權釋放時,不應影響公司的控制權和穩定性。確定預留的總量時,需要根據創始股東的意願、公司薪酬水平、公司規模和發展階段、同行業情況等而定。在裁量釋放給個人的個量時,要兼顧公平與效率,肯定價值貢獻,做到留人留心;
3.股權激勵的模式多種多樣,可以是「實股」,也可以是「虛股」,其中,實股指激勵對象可獲得真實股權、取得股東身份;虛股指激勵對象不能取得真實股權,不能取得股東身份,但可享受股東的相關財產權利。具體採用何種形式,應根據企業自身情況確定。
因素三:如何將蛋糕賣個好價錢問題(股權融資問題)
初創公司的融資需求,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創始人套現需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實現;二是初創公司自身發展的需求,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實現。
初創公司的股權設計中,可以根據戰略目標預留股權融資份額,具體比例及操作應把握以下核心底線:
1.控制權底線,創始團隊應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權,注意保留控制權的幾個重要數字,如67%、51%、34%等;
2.對賭底線,股權融資時,投資者可能會要求創業者與其簽訂《對賭協議》。對賭條件成就時,調整雙方股權比例或進行現金補償。創業者一定要評估好對賭事件發生的概率和自身的負擔能力;
3.回購底線,投資者與創業者約定了具體的回購條款,創業股東應當注意控制好回購的成本及責任范圍。創業股東最好不要以個人資產為回購義務提供連帶擔保,一般做法是以其所持的公司股權為限承擔責任。
二、微觀實施層面,初創公司股權架構設計。
從微觀實施層面講,初創公司股權架構設計需要做好這四件事:「搭班子」、「帶隊伍」、「分蛋糕」、「談退股」。
1.搭班子,選擇合適的創業夥伴
選擇合適的創業夥伴至關重要,選擇了合適的創業夥伴等於創業成功一半。投資行業有句話,投資=投人=投股權結構,可見「人」是投資時最看重的因素,由「人」主導構成的「股權結構」則是投資行為落地的核心規則。創業夥伴是否合適,可以從個人品性、責任心、能力、協同力等維度進行評價及選定。
2.帶隊伍,打造所向披靡的戰隊
初創公司可以利用股權融資、股權激勵等方式,融資融智,打造一支目標一致、勇於擔當、充滿激情和自信、保持誠實與正直、保持積極溝通、不輕易放棄、相互尊重、團結互助的鋼鐵戰隊,劍鋒所指、所向披靡。
3.分蛋糕,做好股權分配
初創企業分配股權時需要考慮這兩個問題:一是如何利用合理的股權架構保證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二是通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得更多資源(物質資源、人力資源)等。
無論何種形式的資本,決定股權架構中股權比例的核心要素,應當是以對公司的價值貢獻度。歸納起來,一個總的原則,主要創始人佔大比例股權,聯合創始人佔小比例股權,員工通過股權激勵分享剩餘的股權。
4.談退股,提前安排好股權退出機制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受到磨合期多種因素的影響,創業夥伴退出是正常的,為了避免糾紛以及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應提前約定好退出情形、退出方式、退出價格等。
⑹ 公司知識普及:如何把握公司控制權
如何把握公司控制權:創始人,如何不被趕出自己創立的公司?
1985年,蘋果創始人喬布斯被趕出公司;2001年,新浪創始人王志東被趕出新浪;2017年,Uber創始人卡蘭尼克也被趕出了公司。
為什麼創始人居然也能被趕走?
公司治理的所有權力,最終都來自股權。
股權,又分為投票權,和收益權。
投票權就是我要說了算;
收益權就是賺錢帶我分。
默認情況下,投票權和收益權,都均勻地分布在所有股票上。這就是同股同權。
因此,你融資時出讓的股份越多,你出讓的投票權就越多。
這些投票權加在一起,可能最後就把你投出了公司。
那怎麼辦呢?
把投票權從股權中提取出來、集中起來。錢我帶你分,但是怎麼干,必須聽我的。這就是「公司控制權」。
概念:公司控制權
2014年,阿里在美國上市。上市前,馬雲持股8.9%。根據「九條生命線」,這個股份,連臨時股東大會都召集不了,更別說「絕對控制權」了。
那馬雲就不擔心像喬布斯一樣,某天被趕出阿里嗎?
他當然怕。
所以,馬雲發明了一套「把投票權從股權中提取出來、集中起來」,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權的方法:阿里合夥人制度。
管理公司的,是CEO。
任命CEO的,是董事會。
所以,控制董事會是控制公司的關鍵。
怎麼控制董事會?11席董事佔6席,過半。怎麼才能確保過半?
董事會,必須由年度股東大會超過半數表決權同意,才能選出來。
那怎麼辦?馬雲、蔡崇信和軟銀、雅虎簽訂協議,「阿里合夥人」提名的董事,軟銀和雅虎都要同意。
這四方持有的股份達到69.5%,遠超半數,所以阿里合夥人推舉的候選人成為董事,毫無懸念。
但是,阿里合夥人可以推舉幾個董事呢?可以推舉多數,11個董事中至少6個。
憑什麼啊?你個小股東憑什麼推舉大多數董事呢?因為寫進了公司章程。
那我提議股東大會,修改這條章程可以嗎?可以,但是你要獲得95%以上的表決權同意。
而馬雲持股8.9%。也就是說,你是改不了的。
不是說2/3就有絕對控制權嗎?
為什麼要95%?
因為阿里上市主體注冊在開曼,開曼的《公司法》沒有2/3之說。你可以對具體事項約定投票比率。阿里約定了95%。
那這個「阿里合夥人」是什麼呢?我離間這個組織,奪取控制權呢?
阿里有30名左右合夥人。
這些合夥人會添加,會退休,但是馬雲和蔡崇信是「永久合夥人」。
馬雲通過控制合夥人,從而控制董事會,從而控制管理層的方法,最終牢牢把握了「公司控制權」,用後來降到7.8%的股份,絕對控制了一家市值幾千億美金的公司。
環環相扣,太精妙了。
那我們也可以學嗎?
運用:
你可以用四種方法,掌握公司的控制權。
第一, 投票權委託。
京東上市前,劉強東只持股20%,但卻有50%的投票權。
哪裡來的?劉強東對京東後來的投資人都有要求:想投資我?可以。
請先把「投票委託權協議」簽好。以後,你們的票,我幫你們投。
這就是投票委託權,意思就是:你們只管分錢,但別說話。
第二, 一致行動人協議。
來來來,我們簽份協議。
投票權,你們都留著。有問題我們民主討論。如果你們說得有道理,我會聽你們的。但如果我有自己的考慮,你們必須聽我的。
這就是一致行動人協議。他比投票權委託民主,但也有絕對控制權。
第三, 持股平台。
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法律,有種特殊的企業形態,叫「有限合夥」。
這種公司從法律結構上,就是投票權,和收益權分離的。
普通合夥人(GP),擁有100%的投票權,但只有少部分收益權;有限合夥人(LP),擁有絕大部分收益權,但幾乎沒有投票權。
所以,很多公司選擇把合夥人,尤其是員工股權激勵的股份,作為LP,放在「有限合夥」企業這個「持股平台」里,自己作為GP,行使絕對的投票權。
第四, AB股制度。
A 股,1股1票;B 股,1股10票。
合夥人、投資人、員工拿A股,創始人拿 B股。這就是AB股制度。
⑺ 公司股份合同怎麼簽
法律分析:合同應就被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如審閱被收購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同、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等必要的文件。審慎調查,明晰股權結構是為了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合同各方均符合主體資格。避免當合同簽訂後卻發現簽約的對象其實不擁有股權的現象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⑻ 股權合同怎麼簽
法律分析:簽訂股權合同,需要公司聯合創業的合夥人協商之後,共同起草一份合同簽名,在簽訂股權合同的時候,通過協議書的形式來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主要包括:審查股東資格;要明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及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等問題;明確股東的出資責任;公司未能設立的責任的約定。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