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股權變動需要什麼資料
⑴ 公司股權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公司變更股權需要以下資料:1、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2、變更登記申請書;3、股權轉讓協議;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⑵ 股權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流程是: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2、變更營業執照;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⑶ 股權變更需要的資料有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變更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需要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需要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一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
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股權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變更應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