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除了協議還要什麼材料
⑴ 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以及指定代表、或是委託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書4、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是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原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6、法律規定及其他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有關文件。
⑵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企業股權轉讓需要以下材料:1、變更登記申請書;2、股權轉讓協議;3、變更後的公司章程;4、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⑶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所需資料:1、《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3、經辦人身份證明;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7、股權轉讓協議;8、股東的資格證明復印件;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股權轉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股權轉讓流程是:
1.簽訂書面股權轉讓合同;
2.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其他股東通知程序;
3.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4.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徵得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份;不買,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股權轉讓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一、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 公司法 》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股權轉讓的種類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持份轉讓 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 有限責任公司 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 有的國家的 法規 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 股權轉讓協議 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 4、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 三、 股權變更 流程 1、領取《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 營業執照 (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四、股權轉讓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 債權債務 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綜上所述,股權的轉讓需要轉讓方和受讓方達成一致的意思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才能達到轉讓股權的意思表示,並且轉讓股權還要提交相應的轉讓材料。
⑹ 股權轉讓後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股權轉讓公證 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轉讓人、受讓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轉讓人、受讓人簽訂 股權轉讓合同 (協議)的行為真實、合法的證明活動。 (一)出讓方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法人股轉讓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資格證明和本人的身份證;公司章程、出資協議、資金進帳單、董事會決議、 股東大會決議 等。 2、公民 個人股權轉讓 的,應提交戶口本、身份證、通行證、護照等;股權為共同所有的,應由共有人的共同簽訂轉讓合同。 3、 委託他人辦理 的,應提交《 授權委託書 》和受託人的身份證等證件。 4、股權證明。 (二)受讓方應提交的材料: 1、受讓方為法人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 2、公民個人受讓的,應提交戶口本、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定的股權轉讓合同、協議。轉讓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出讓、受讓方當事人的名稱; 2、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轉讓股權的方式和依據; 4、被轉讓股權的種類、性質、狀況; 5、被轉讓股權憑證的數量、面值; 6、轉讓價款及支付的幣種、方式、時間; 7、違約責任; 8、合同、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 9、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告知事項: 1、國有股股份轉讓給集體、個人等非國有經濟組織時,須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或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請政府批准; 2、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內部職工的股份(除辭職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後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轉讓; 3、一個公司擁有另一個企業10%以上股份時,後者不得購買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設立的公司,其股權轉讓范圍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5、公司董事和經理在任職的三年內不得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後在任職內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額的50%,並經董事會同意; 6、有無共有人、是否設定質押; 7、有關稅費的繳納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收費標准辦理股權轉讓公證,按標的額的3‰收費。
⑺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簽署加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蓋有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3、原股東會議的關於股權轉讓的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如果公司股權是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員轉讓的,還需要提供新股東會的股東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⑻ 個人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一、個人 股權轉讓 需要的材料 1、 股權轉讓合同 (協議); 2、股權轉讓雙方 身份證 明; 3、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4、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6、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7、被投資企業 股東變動信息的《 個人所得稅 基礎信息表(A表)》及 股東變更 情況說明。 二、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 1、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2、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3、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4、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 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被投資企業核實其股權變動情況,並確認相關轉讓所得,及時督促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履行法定義務。 綜上所述,就是為大家整理的 個人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的具體介紹,希望對大家在辦理股權轉讓時有一定幫助。由此可見,辦理股權轉讓需要的材料並不是很復雜,但是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只要准備好需要的材料,辦理股權轉讓就容易多了。
⑼ 轉讓股權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