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總量怎麼分個量多少合適
① 股權激勵放多少比例合適
在公司發展的不同節點,股權激勵的數量也會不同。
綜合考慮上市前期權池的總量以及上市節奏,在科技類公司中,市場常見的上市前累計授予總量為10%(境內)-15%(境外)。但這個數據,在不同行業間有較大差異。
公司上市後也需要做股權激勵計劃。以港股為例,港股有非常強的期權文化,香港《上市規則》第十七章就專門有一章在約定期權規則。港股上市的企業一般會基於《上市規則》規定的上限,設定10%的期權激勵計劃總量。美股略有差異,但大部分公司都是圍繞10%這個基準來做長期規劃。
對於已經建立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中型市值的公司其年授予比例一般是1-2%,公司市值越高,比例就越低。
這里不討論與具體激勵對象掛鉤的情況,僅僅從公司整體股權激勵的總量來討論。
② 股權激勵的份額比例多少合適
這個問題必須兼顧3個因素:
1、激勵股總數占股份總額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5%;
2、需要給予激勵股的人數,如果只有1人,一般有8-10%則可以了;如果多人,則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可占不低於激勵股總數30%,即總額為15%時,一把手為5%以上;
3、公司規模和獲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潤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15%股份得利為150萬元以上,激勵數量較為可觀。如果公司利潤僅一二百萬元,則15%股份才15-30萬元,作用有限了。
③ 如何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和個量
(沈雲赫)如何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和個量?其實很簡單。
一般做股權激勵第一年都會用虛擬股,就是虛擬出來的股份,不到工商登記的股份。
先計算一下公司明年利潤能夠達到多少。我們拿出利潤的百分之多少出來激勵大家會有激勵性。
比如:明年達到利潤1000萬,我們拿出100萬激勵大家。如果沒有達到目標,我們就不拿出激勵了。
至於個量,可以通過海氏評估法計算出每個崗位分值是多少,再除以總崗位的分值,就知道每個崗位佔多少比例的股份。
虛擬出一定數量的虛擬股,比如:1000萬元,就虛擬出1000萬股。
這樣很好解決了,拿多少,怎麼分的問題。但是這個需要精確計算,了解員工的需求。
④ 股權激勵一般給多少股
激勵股總數占股份總額的比例,一般不超過15%;需要給予激勵股的人數,如果只有1人,一般大眾創有8-10%則可以了;如果多人,則主要負責人(一把手)可占不低於激勵股總數空間的30%,即總額為15%時,一把手為5%以上;公司規模和獲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潤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15%股份得利為150萬元以上,激勵數量較為可觀。如果公司利潤僅一二百萬元,則15%股份才15-30萬元,作用有限了。
處理股權激勵方面的問題需要有特殊的專業和經驗,專業股權激勵律師的門檻比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專業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權法律規則、財務、人力資源以及相關的管理等。碰到這類問題,如果不想留下後遺症,免得股東日後惹上麻煩,最好問問專業人士,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廖葵律師團隊,都是股權激勵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做股權激勵的團隊。
⑤ 股權怎麼分配合適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分配有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科學的股權架構一定是由創始人、合夥人、投資人、核心員工這四類人掌握大部分股權的,這四類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方向、資金和管理、執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始人在分配股權時,一定要照顧到這些人的利益,給予他們一定比例的股份。創始合夥人的得權期、退出機制、回購權,這三點是對股權的完整管理,對於股權的得權、退出和回購都得提前約定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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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股權激勵如何進行合理設計股權的分配
華揚資本提出的長期動態優化股權激勵理念認為:股權激勵的長期動態優化,實際上是要解決股權激勵中怎麼分配的問題。要解決這個核心問題,公司第一要進行知識資本化,強調股權的按知分配,把員工的知識勞動轉化為資本;第二要形成利益共同體,把利益關系理清楚,將員工利益與企業長期利益結合在一起,增強對員工的歸屬感、長遠發展的關切度和管理的參與度,形成具有競爭和激勵效應的科學的分配製度;第三,股權激勵是基於3~5年甚至更長期的一種制度性安排,不同於工資、獎金等短中期激勵;第四。股權激勵授予對象、數量是動態變化的,並非一成不變,所以股權的分配不是一步到位,需要考慮過去的歷史貢獻者、現在的奮斗者以及將來需要引進的人才;第五,股權激勵需與人力資源體系進行有效結合,通過績效考核不斷優化;第六,股權激勵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收入機制、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
首先,根據公司所處的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股權結構等因素確定首次配股總量;其次,科學地進行崗位梳理和崗位價值評估,確定每一崗位級別認購股權數量的上限;
其次,根據當年員工績效考核的結果授予該年員工可認購的股權數額,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不同,則授予的股權數額不同或者沒有。員工崗位級別不提升,被授予的股票數量則不超過該崗位級別認購股權數量的上限。如果想要得到更多股票,須努力工作上升到更高級別以及績效更優;
第三,公司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和上一年度退出股權數量確定每年公司新增股權數量。這樣,員工持有的股權數額完全由其對公司貢獻的大小而定,員工持股是動態的,在長期的年復一年的績效考核中得到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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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公司給員工的股權激勵一般是怎樣的比例
銷售類
銷售部的VP一般會給到1.0%-2.0%的期權,總監在0.5%-1.0%的區間內,然後總監以下的職位,一般沒有超過1.0%的。前10個雇員,給到的期權通常在0.3%-0.5%之間,再往後加入的,這個比例會降低到0.1%-0.2%。
市場類
這一類VP的職位數據更少無法下結論。總監類的職位,在小於15人的公司,一般會配0.5%-1.0%的期權;如果是大於15人的公司,通常會配0.25%-0.5%的期權。
UI/UX設計類
前4名雇員最多會拿到1.0-2.0%的期權,偶爾會有0.5%的情況。如果是在5名開外招進來的設計師,最多能拿到0.5%-1.0%的期權。再往後,屬於前10-30名雇員,會分配0.2%-0.5%的期權。
這部分非工程師類的職位,由於調查樣本太小,不足以得出具有代表性的結論,僅供參考。
一般的原理是,越早期加入的員工,承擔的風險更多,能拿到的期權比例越大;越後期加入的承擔的風險、壓力小得很多,所分配到的期權比例也就更小。
但是這不是一個定論。公司與員工在談判薪酬包的時候,也往往會根據員工的資歷、經驗、能力作綜合考量。有些員工希望能獲得更多的現金回報,拿更多的薪水,犧牲一小部分的期權,會對這一類型的員工更有吸引力。
分配期權的時候,最最重要的一點,是公司與員工有一個良好的溝通。創業公司發期權的初衷,也是為了激勵員工,讓員工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上述的這些市場比較常見的參數,也是為了公司在分配期權的時候,有一個比較,不要太過慷慨,也不要太過摳門。
前者,在下一輪融資的時候可能就沒有足夠的股權給投資人。後者,員工可能會覺得自己不受公司的重視,自己的付出沒有受到公司的認可,也就喪失了激勵效果,甚至是產生負激勵,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與員工良好、透明的溝通,是實施股權激勵的重中之重。
⑧ 分出多少股份進行股權激勵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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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市公司來說,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規定:「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10%的份額看似不大,但上市公司的10%股份的絕對數額已經是很可觀的了。
對非上市公司來說,進行股權激勵的股份一般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0%。
具體多少合適,主要需要考慮行業競爭性、人力資本依附程度和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行業競爭性強和人力資本依附性強的企業,股權激勵的額度適當高一些。反之,則可低一些。
比如高科技企業、互聯網企業、軟體企業,可以高一些。房地產公司,可以低一些。企業處於初創期和成長期可以適當高一些,處於成熟期的可以低一些。
⑨ 怎麼確定股權激勵的數量
法律分析: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這個問題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個大的類別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裡面還包括國有上市公司;第二個大的類別是非上市公司。先談談一般的上市公司關於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規定是總的股權激勵的授予額度是不超過總股本的10%,也就是10%就是上限;單個激勵對象獲受股份的數量不超過總股本的1%。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是不能超過總股本的1%,單個激勵對象,個人股權激勵的收益不能超過個人薪酬總收入的30%,這是從收入的角度來看。非上市公司,並沒有具體的規定授予的數量,常規而言,企業授予股權激勵的數量主要考慮幾個因素:(1)根據公司的體量,公司規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潤率越高,授予的數量會相對少一些;反之,公司的體量小,授予的數量可能會比較多;(2)結合激勵對象,要考慮激勵對象的總人數;(3)結合激勵對象的需求,這是一個期望值,期望值取決於個人薪酬的水平在當地本行業中有沒有競爭力。因此,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要經過充分的調研,數據的測算,才可以得出具體的數量,保證股權激勵的作用發揮。綜上,股權激勵的授予數量有2個特點,上市公司的授予數量有明確的規則指引;非上市公司則是沒有規則指引的,因而兩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
法律依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主要指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等股權激勵方式。
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原則上適用於境外注冊、國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行使該項權利,也有權放棄該項權利。股票期權不得轉讓和用於擔保、償還債務等。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一定的時期和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的收益的權利。股票增值權主要適用於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股權激勵對象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也不擁有股東表決權、配股權。股票增值權不能轉讓和用於擔保、償還債務等。
上市公司還可根據本行業和企業特點,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探索實行其他中長期激勵方式,如限制性股票、業績股票等。
⑩ 股權激勵多少份額是合適的
股權激勵份額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可以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的,各期激勵計劃設立的公司業績指標應當保持可比性,後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於前期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其原因與合理性。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條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