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股權如何分配
㈠ 2個人開店最佳的股權分配
兩個人合夥經營開店,股權分配通常依照出資的比例來分配,同時需要考慮兩人是不是參與店鋪運營管理,是否具備技術投入等因素。
1 、參加 店鋪運營管理的一方可以適當增加股權,不參加的一方適當降低;
2 、 其中一方有技術投入的話,可以適當增加股權;
3 、 其他的影響因素,可以通過協議明確。
以上就是2個人開店最佳的股權分配相關內容。
兩人合夥開店股權分配的注意事項
1 、 主次分明:通常來說,兩個人合夥創業,肯定是兩個人一同投資,一個人運營。這種情況,肯定是依照誰投資多,誰占的股份多,一般真正參與店鋪運營管禪飢山理的人成為大股東;
2 、 責任分明:合夥創業,最擔心的是兩個人什麼東西都管,多頭領導對公司的發展只肢橡有危害,沒有一點好處;賀中
3 、 公私分明:合夥創業,不但股權要分配好,公司的財務事項,也需要整理清楚。
㈡ 合夥開奶茶店怎麼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三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㈢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具體可作以下理解:
1、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和合夥人的身份關系聯系在一起。合夥人退夥、入伙,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都要發生變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夥,甲如果要轉讓自己的財產份額就是聲明退夥的意思表示,丁如果在乙、丙同意下接受了甲轉讓的財產份額意味著其為新的合夥人;
2、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在合夥企業分配利潤、退夥、解散時才表現為具體的權利,除此之外,是一種抽象的權利,而不是一種隨時可兌現為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3、合夥人的財產份額與合夥企業財產緊密聯系。一方面,合夥財產的每個所有者對於合夥財產都具有自己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財產的共有權是一種可以量化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根據協議中預先約定的比例將共有權分割為同種同質的幾個部分,一個合夥的財產份額即為其中的某一部分。另一方面,合夥人對其財產份額並不意味著他可以對於合夥財產的特定部分主張排他性的獨占權。合夥企業的財產作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財產,在合夥企業的存續期間,應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其用途,合夥人不能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權利,只有在合夥企業分配利潤、或退夥或解散時,各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才從合夥企業財產中分離出去。
合夥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
1、合夥財產是基於合夥關系而產生的,而合夥關系不同與共同共有產生的關系。共同公有關系存在為前提。一般認為共同共有關系是以血緣或因婚姻等關系形成的。而合夥關系不僅可以基於此關系而成立,基於其他的法律關系也可以成立,只要各合夥人在意思表示上一致即可。此合夥關系比較趨向於按份共有;
2、對財產的分割上。共同共有財產分割以共同共有關系消滅或終止為一般原則,以喪失共有基礎與重大理由要求分割為補充,對是否約定分割而不問。而按份共有財產首先強調的是對共有物的分割是否有約定,如有約定先從約定進行處理,無約定共有人可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合夥財產分割如是任意退夥從約定,沒有約定原則應准許,這是一種帶有自由性質的法律關系,退夥應對合夥財產進行分割,這種法律關系更加趨向於按份共有;
3、對財產份轉讓的規定。按份共有人除約定外可以自由的轉讓或者分出其應有的部分,其他共有人依法享有優先權,而共同共有人之間存在更加親密的關系,因此不能向按份共有人那樣轉讓自己的份額。合夥財產合夥人除有約定外可以處分自己應有份額的合夥財產,可以轉讓,同樣其他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4、對共同債務負擔來看。共同共有人對債權債務對外關繫上負連帶責任,承擔連帶債務,對內除有約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對於各共同共有人應承擔比例未作規定。也就是表明共同共有之債是不以份額比例為前提的,也未對一方共同共有人承擔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債務有個說法。按份共同共有債務對外負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按照各自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對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而合夥之債權債務規定同於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條
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第七條
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第八條
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財產及其權益受法律保護。
㈣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起步創業最好是一個33%,一個67%,次之是一個51%,一個49%,最差是五五開。
兩人合夥必須有主有次,否則幾個分歧就讓你們這個小團隊碎了。
主導者必須是有志向(有道)的人,能看明白趨勢(天時),懂行(地利),能團結人(人和),這三點缺一不可
團隊內部必須用思想統一,有共同的目標才能長久走下去(正面案例:教員,反面案例:凱申)
對外必須用利益統一,給新員工,上下游,客戶們畫大餅沒有用(反面案例:玉米曉夫)
從主導者開始,先有你們倆人的小團隊(想法一致,互相信任,他主導,你可以提意見,但絕不能越權,反之也一樣,他必須服你)
前期會很忙,你倆對大部分事要親力親為,別指望員工動腦筋
親自把業務流程打通,就懂得定怎樣的目標合理了
按流程給下面人安排任務,一個人只管一塊事,越簡單效率越高,用數據做考核
表現優秀的再交流想法,逐步升職拉攏成一夥人,這個過程至少需要兩三年
底層:底薪+業績,中層:提成+期權,高層:股份+分紅
高層是內部,中層是邊緣,底層是外圍不算團隊內部人。
三年內必須有一兩個人跟著你們賺到大錢,當然他們也得能獨擋一面,否則團隊長不起來
心裡能裝多少人,就能建多大團隊成多大事。
總結核心:意見可以拚命提,但拍板必須是一個人,股權分配是個權利保障,目的是讓主導人全權負責起來,如果你們能明白組織的原理並踐行,怎麼分配都可以。
㈤ 朋友三人合夥開店,股份應如何分配
1、平均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三個朋友一起創業,可定是一個人很難完成,相互之間又比較信任,才一起創業的。那麼大家最好在創業之初,就平均分配股權,因為這個時候通常大家都有困難,需要您,而且創業的時候,利益糾紛比較少。所以最好在創業的時候,就平均分配股權,不要計較太多,日後才能同心協力,共創公司的輝煌。公司最大了,股權才有意義,及時您擁有100%股權,公司散夥了也是無用。
2、按資金投入多少分配股權
在很多公司創業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資金。所以最基本的分配方式,就是資金投入的多少。三個人之間將創業的初始資金進行百分比的計算,看看每個人各佔有多少股權,就按多少股權分配即可。但是要注意的是,後續的資金不能算在股權了,可以算在借貸算利息,一定要分清楚什麼資金算股權,什麼不算,開始說清楚,再投入資金,以免股權分配出問題。
3、按照創始公司後,每個人綜合資源佔比進行分配股權
在公司創始之初,一般就需要將股權分清楚,之後運營的可以分成,但不佔股權。就是三個人創業的時候,有的人有技術、有的人有資金、有的人有人脈、有的人有材料等等,根據每個人擁有的資源,綜合在一起,來分配每個人各佔多少股權,這是最合理的方法,就是每種資源的比重不同,需要三個人仔細的商量,合理分配。
4、創始人是公司的總經理,主要管理者,應該多分配股權
因為創業的人,以後不一定會去經營管理公司。所以對於三個創業的朋友,以後會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的人,應該多分一些股權,畢竟做事的是這個人,其他人人以後可能就去干別的了,只是在分紅上得收益。所以經營管理的創始人應該多分寫股權,這樣才能更好的為大家創造效益。
5、根據三個朋友的能力,分配股權
資金、材料、人脈都是硬性條件,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是能力主導公司。所以還可以根據三個人每個人的能力,才分配股權。能力才是對公司做重要的,也是以後公司能夠發展壯大的條件。所以按照能力分配股權,大家也都比較認同,也比較科學合理。
6、三個朋友創業,召集人應多分配股權
不管是什麼公司,幾個人合夥船創業。可定是有一個人先發起的,然後在和其它人合作。因為發起人或是召集人,是公司辦起來的初始人,沒有他就沒有公司,點子也是他的主意。所以對於召集人,正常情況下是要多分配一定比例股權的。
7、三個朋友創業,股權最好不要均分
三個朋友船業,肯定有人是主導,有人是配角。有的人投入資金,有的人投入資源。我們可以以上面的這些為借鑒,但是最後的分配結果,大家盡量不要均分,錢可以最後多給點,但是股權絕對不要均分。因為公司以後會有很多的事情,項目。如果股權均分,三個人在以後的執行公司各項事情的時候,就沒有做主的人了,甚至發生矛盾,無法最做出判斷,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畢竟大家股權一樣,都可以做主,所以股權不要均分是最好的。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2-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㈥ 兩個人合夥開店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二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參與經營可以增加股份數量,不參與經營的可以減少分配股份數量;如果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權配置;其他需要協商確定的影響因素;也可以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貴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確定貴公司章程中討論的出資比例(如50家公司,比例分別為70%、20%、10%),並按比例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㈦ 合夥生意股份如何分配
合夥生意股份分配遵循以下原則:
1、合夥生意股份分配可以參照出資的比例進行分配,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則;
2、合夥生意股份分配中有一個人應當具有企業控制權,便於企業做出最終決策。
關於合夥生意股份分配,注意以下幾點:
1、股權最好不要平均分配。
2、如果不是特別大的生意,投資人不要過多,並且投資人的數量最好保持單數,這樣可以方便做一些決策。
3、投資人和經營人最好分開。股東如果只投資不參與經營,那麼盡可能的讓直接參與經營的人來做一些實際的決策,畢竟身處一線的人才最具有發言權。
4、合夥做生意最好選擇能力能夠互補的人來合夥創業,這樣投資人直接才能優勢互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㈧ 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一合夥做生意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合理
1、合夥做生意股權的合理分配如下:
(1)公司的股份按照其出資額所佔比例分配;
(2)公司的股份可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股份分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公司股東的股份劃分,可以由公司股東協議決議確定。股份是股東在公司享受分紅的憑據,股東是按照其實際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股權的作用有哪些
1、對員工來說,在公司工作就是用自己的勞動換取報酬,股權是用現在的勞動換取將來的報酬;
2、有股權的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擁有股權意味著有權獲得利潤分配,但需要一定的股權才能影響公司的決策;
3、薪酬與股權的區別,薪酬回報是看得見的,股權是指對公司未來凈現金流量的所有權;
4、如果公司第一季度將要分配的利潤做股權比例,可以參考一些關於公司估值的理論。
㈨ 合夥開店如何分配股份
一、直面回答
合夥企業的股權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進行分配。出資額相同的。如果出資額不同,就是誰多繳,誰多佔。如果有技術股東或專利股東,技術需要轉化為資本並重新分配。技術使用人根據技術價值將技術轉化為現金,相當於減少一部分資金,再由另外兩人增加一部分資金等,分配形式另行協商。
二、合夥做生意注意事項
商業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標,有了一個共同的創業目標,才能走到一起來。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夥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關系,也要書面明細清楚。如果一方沒有融資的實力,那另一方的投入會轉換成相應的投資佔有股,來分配投入產出的利益!根據合作雙方約定的書面分配合同,分配雙方的利潤。
三、合夥開店退股的方式
股東出資後不得撤資,如果股東想退出,須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實現。就股權轉讓而言,一是其他股東收購該股東的股權,二是該股東將所持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第三人。就公司減資而言,股東會做出減資決議,該股東減資從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東會做出解散清算的決議,則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銷。
四、合夥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合夥合同糾紛應該按照合夥人出資的比例或者是協議中的約定,用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的責任。全部的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金額,對外應該負有連帶責任。對內應該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相應的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分別承擔,協議中沒有規定債務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好的或者是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進行承擔。
㈩ 與不同的人合夥開店,你知道該如何分配股份嗎
與別人合夥開店時,股份分配主要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法,第一種是大家均分,第二種是根據每個人的投資佔比來進行分配,第三種是協議分配。這三種分配方法在開店時都是比較常用的股份分配方法,每種方法各有優缺點,可以根據自身是實際情況來選擇一種合適自己的股份分配方法。
三、協議分配
協議分配從理論上來說是一種最為合理的股份分配方法,這種分配方法同時兼顧了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出資佔比、技術入股、合夥人管理店面時長等,從而形成一種各方合夥人都相對滿意、認同的分配方法,並且協議分配在某種程度也能杜絕後期可能會產生的一些經濟糾紛、所屬權糾紛等。一般情況下,如果自己與一些不太熟的人、同事一起開店,那麼採用協議分配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總的來說,與別人合夥開店時,在股權分配時可以用大家均分、根據投資佔比來進行分配和協議分配三種股份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