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為什麼不寫入證券法
㈠ 炒期貨是合法行為嗎
1.炒期貨也就是期貨交易是合法的。
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2.代炒期貨是否合法:
代炒期貨是不合法的。根據《證券法》,代客理財必須具備投資咨詢資格和資產管理資格,暫時沒有開通個人代客理財的許可,而具備以上兩項資質的投資公司則需要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因為個人沒有資質代客理財,一旦發生虧損,雙方出現利益糾紛,法律層面將保障資金方利益。
1.炒期貨和炒股票有什麼區別:
風險和收益不同:這是兩者之間的最大區別,期貨是杠桿買賣,用1萬元本金能買幾萬元的期貨,雖然收益可能更高,但是屬於高風險的投資。股票投資,只要不借錢和融資,風險比期貨小,收益也小一些;
適合人群不同:股票投資,適合參與的人群數量比較多,大部分人只要用小資金參與,都是適合的投資方式。期貨就不適合太多人參與,因為風險太大,對心理素質要求很高,對投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
有效期不同:買了股票,只要這個公司不破產和不退市,這只股票,一直都在股市裡面,有效期是永遠。可是,期貨品種都有時間期限,到了時間,要麼進行現貨的交割,結期貨合約,期貨存在有效期。
2.炒期貨要多少資金:
要看你做什麼品種,我國上市的商品期貨有很多,農產品、貴金屬、黑色系、能源化工等等,規定的保證金標准都不一樣。
農產品期貨是幾千元一手,金屬類基本上是1-2萬元,原油則要3萬元的保證金,如果是做金融期貨的話,一手就要十幾萬。所以,炒期貨具體要多少資金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需要投資者根據自己的情況去選擇合適的品種,然後按照規定繳納相應的保證金就可以了。大部分商品期貨幾千元就可以直接交易,手續費也不高,一兩個點就能回本,建議多做對比,選擇低費率的期貨公司開戶能獲得最大的收益。
㈡ 期貨是合法的嗎
期貨交易是合法的。期貨,通常被稱為期貨合約,是一種合約。期貨交易所為在未來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而制定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也叫基礎資產,可以是一種商品,比如銅或原油,可以是一種金融工具,比如外匯和債券,也可以是一種金融指數,比如三個月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1、中國期貨市場的背景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隨著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的取消和大部分農產品價格的放開,市場在調節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現貨價格未公開和扭曲、農業生產大起大落、糧食企業缺乏保值機制等問題,引起了領導和學者的關注。能否建立機制,既能提供價格信號指導未來生產經營活動,又能防範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成為關注的焦點。1988年2月,國務院領導指示有關部門研究國外期貨市場制度,解決國內農產品價格波動問題。1988年3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發展各種批發貿易市場,探索期貨交易,拉開了我國期貨市場研究和建設的序幕。但投機期貨是違法的。根據《證券法》規定,代客理財必須具備投資咨詢和資產管理資質,個人代客理財暫無許可。但具備上述兩項資質的投資公司需要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因為個人沒有資格代表客戶理財,一旦出現虧損,雙方就會產生利益糾紛,法律層面也會保護出資人的利益。
2、中國古代有由糧食倉庫和糧食市場組成的商品信用和遠期合約制度。民國時期,中國上海有許多期貨交易所,市場上出現了瘋狂的投機行為。偽滿洲國政府還在東北的大連、營口、奉天等15個城市設立期貨交易所,主要從事大豆、豆餅、豆油的期貨交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期貨交易所在中國大陸消失了幾十年。到1992年,鄭州成立了期貨交易所,掀起了又一波期貨熱炒。所有的省市都在盛開。曾經最多有50多家期貨交易所同時開業,超過了世界其他國家期貨交易所的總數。1994年和1998年,中國國務院兩次大力加強監管,暫停了幾個期貨品種,並責令幾家交易所停止營業。自1998年以來,中國大陸只有三家合法的商品期貨交易所,即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和鄭州期貨交易所。前者經營能源和金屬商品期貨,後者經營農業期貨。到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成立,推出的第一個產品是滬深300股指期貨。2021年6月15日,上海證券報報道,在中國期貨市場,90%以上的品種套期保值效率超過50%,相關系數在0.9以上的期貨超過60%。銅、棉、大豆等成熟品種的期貨價格逐漸成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定價基準
㈢ 股票,房地產,期貨,保險,廣告,分別是什麼時候立法的
《證券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證券法》起草工作始於1992年。促成《證券法》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這一事件使國內對金融風險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盡快出台相關法律,以規范證券市場的意願佔取上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是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期貨法》目前仍在修訂中,目前僅有部分《期貨法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下午,廣告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表決稿新增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將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㈣ 期貨是合法的嗎
炒期貨合法嗎?期貨交易是合法的。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中國期貨市場產生的背景是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隨著國家取消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放開大多數農產品價格,市場對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大,農產品價格的大起大落和現貨價格的不公開以及失真現象、農業生產的忽上忽下和糧食企業缺乏保值機制等問題引起了領導和學者的關注。能不能建立一種機制,既可以提供指導未來生產經營活動的價格信號,又可以防範價格波動造成市場風險成為大家關注的重點。
1988年2月,國務院領導指示有關部門研究國外的期貨市場制度,解決國內農產品價格波動問題,1988年3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發展各類批發貿易市場,探索期貨交易,拉開了中國期貨市場研究和建設的序幕。
但是代炒期貨是不合法的。根據《證券法》,代客理財必須具備投資咨詢資格和資產管理資格,暫時沒有開通個人代客理財的許可,而具備以上兩項資質的投資公司則需要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因為個人沒有資質代客理財,一旦發生虧損,雙方出現利益糾紛,法律層面將保障資金方利益。
㈤ 哪些學理上的證券種類沒有納入證券法調整范圍
顧名思義,證券法應該是以證券為調整對象的法律規范。因而,證券法調整范圍的核心問題就是「證券」的界定。
根據新頒《證券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我國證券法目前的調整范圍限於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其調整對象為該類證券發行與交易中產生的社會關系;其中《證券法》明確規定: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之發行與交易適用《證券法》,而政府債券與基金證券僅在上市交易事項上適用《證券法》。
證券根據權利的性質可分為資本證券、財物證券、貨幣證券。財物證券包括提貨單、運貨單等; 貨幣證券包括票據、支票等; 資本證券一般指股票、債券等。各國證券立法對證券的調整范圍集中在資本證券。我國證券法調整的「證券」范圍僅限於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
1. 股票。股票是由公司發行的,表示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可轉讓性憑證。在我國,股票依據投資主體不同,有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之分。依股票所面對的投資者不同,可分為A 股、B 股、H股、N 股等。
2. 公司債券。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證券法》第2 條第2 款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和行政法規另行規定。也就是說,政府債券是排除在證券法調整范圍之外的。
3. 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在立法上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其他資本證券可包括投資基金券、新股認購權的證書以及其他衍生證券等。雖然採取國務院認定的做法有利於發揮法律的靈活性,但同時與立法的穩定性和前瞻性相違背,如何解決這個矛盾是立法者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另外,國務院認定的法律性質也是比較模糊的,因為認定的根據是國務院行政法規,如果這些行政法規的認定辦法與證券法的規定相沖突,或者被認定的證券在證券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上根本找不到相應的適用規則,如何進行處理是另一對矛盾。
關於證券法的調整范圍有著三種不同的觀點,茲分述如下:
(一)是證券法的調整范圍宜寬不宜窄,應當將具有證券特徵的股票、公司債券、政府債券、投資基金份額、信託產品、集合理財產品、證券衍生品種等都納入證券法的調整范圍。
(二)是維系證券法的原有規定,將證券法的調整范圍仍局限於股票和公司債券。鑒於除股票和公司債券外的其他證券品種,在證券法中並沒有明確的實體規范,且許多證券品種如政府債券、投資基金份額、信託產品、集合理財產品等有其自身的規范體系和特點,無法全部納入證券法的規范體系,因此維系原有的規定較為合理。
(三)是較為務實的作法,將現有的證券品種中能夠直接適用證券法規則的予以吸納,而將不能直接適用的證券品種作出適用其他法律法規或者授權性的立法規定。
盡管有不同的觀點,但在證券法的整個修訂過程中第三種觀點佔了上風。證券法雖然仍是主要規范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法律,但也將其他一些適宜由證券法調整的投資品種在條文中作了規定。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將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納入證劵法的調整范圍,但其發行與非上市交易適用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將證券衍生品種的發行與交易納入證劵法的調整范圍,這樣有利於證券產品的創新和市場的發展。證券衍生品種分為證券型(如權證)和契約型(如股指期權、期貨)兩大類,權證、股指期貨期權等證券衍生品種是成熟證券市場上重要的投資品種,具體品種還會隨著證券市場發展將會不斷增加,在發行、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其特殊性。而現行證券法規范的是傳統的股票、公司債券等,鑒於衍生品種的特殊性,有必要對證券衍生品種的發行與交易作出專門規范,在目前缺乏實踐經驗的情況下,授權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另行制定管理辦法。這樣有利於積極、穩妥地推進衍生品種的開發,進一步規范證劵的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㈥ 證券投資是不是包括股票期貨
證券投資即有價證券投資(Quoted securities investment),是狹義的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對金融機構而言則是指以有價證券為經營對象的業務,證券投資對象主要是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的發行和購買。
證券投資對象
1、標准---可以在市場銷售;必須是債權債務憑證
2、種類:政府公債(國債與國庫券)、公司債券、公司股票
㈦ 證券法是行政法嗎
根據《證券法》第2條的規定,我國證券法的調整對象是在中國境內發行和交易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它證券。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證券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品種暫不列入證券法調整范圍。《證券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為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它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過程中而產生的社會關系。
1、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投資入股並據此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2、債券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依法向社會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權債務憑證。根據發行主體不同,債券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政府債券,又稱國債券,包括國庫券、財政債券、國家建設債券等。政府債券是指中央政府為彌補財政赤字或籌措經濟建設所需資金,向投資者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金融債券是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已在《公司法》中論述,不再贅述。
3、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它證券
主要包括認股權證和基金債券等。認購權證是股份公司給予持股人的無期限地或一定期限內以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的權利證明,是持證人認購公司股票的一種選擇權。認購權證一般附加在公司股票或公司債券上配售發行,屬於一種有價證券。
基金債券又稱為證券投資基金,是基金發起人為將確定的多數投資者的不等額出資匯集起來交由專業管理者進行管理並多方面投資,而發給投資人持有並領取投資收益的憑證。基金債券按其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券和契約型基金券兩種。公司型基金券是通過組建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募集投資者的資金而發行的基金受益憑證。契約型基金券是通過信託契約的形式募集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經理公司和基金保管公司訂立契約,基金經理公司作為契約的委託公司負責設定、募集基金,基金保管公司作為契約的受託公司負責基金信託財產的保管和處分,基金券持有者則是基金的受益人,取得投資收益。
三、證券市場的構成與功能
證券市場是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由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兩部分組成。
證券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它是通過發行證券進行籌資活動的市場,其功能在於一方面為資本的需求者提供募集資金的渠道,另一方面為資本的供應者提供投資的場所。通過證券發行市場,投資者的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本。
證券交易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的市場。其功能在於使投資者持有的證券實現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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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我國證券法規定不允許用期貨交易方式和證券信用交易方式,為什麼 急問!
期貨交易是保證金交易,而證券交易是要求足額交易,證券信用交易你的意思應該指的是融券交易,這都是不能滿足自有資金要求。
㈨ 證券法適用范圍包括期貨嗎
證券法規定,在中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不適用期貨。期貨的管理規定有期貨交易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