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股權的持有方式
『壹』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股權的存在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股東的出資證明書、驗資報告、工商部門的股東登記備案等證據可證明股權存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貳』 股權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股權關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股權關系證明要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進行開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委託他人進行代為辦理的情況,應該提交本人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公司如果變更必須要按照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來進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叄』 怎麼證明自己擁有公司股份
法律分析:能夠證明股東身份的證據有:股東名冊,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出資證明書,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另外,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合同等也可以證明股東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肆』 股權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股權關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股權關系證明要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進行開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委託他人進行代為辦理的情況,應該提交本人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伍』 要怎麼開股權關系證明
股權關系證明的開具方式: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公司主管人員申請出具股權關系證明,並加蓋公司公章。但若股東持有股東名冊,或能提供公司章程等材料的,可以直接用以證明股權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