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置好股權比例
A. 創業股權比例怎麼分配最好
一、正面回答
創業初期公司分配股權應該堅持創始人和股權的綁定以來控制。股東出資額占公司總資本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的,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依舊對公司有重大影響。
二、分析詳情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股權比率公式是什麼
股權比率的公式為股權=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也就是說某公司若原有注冊資本為80萬元,現在一股東新出資20萬元,那麼他就是佔有20÷(80+20)=20%的股權。即股權比率的多少和股東的出資額有很大的關系,除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外,在年底的分紅也是按這個比例進行。
B. 公司股權如何設置最合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比例還可以各個股東之間協商確定,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進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股權分配合理,股東之間才能和諧共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C. 如何設計股份比例公司治理
一、正面回答
如何設計股份比例公司治理:
1、服務於要實現的商業目的,初創公司進行股權架構設計,要從實現商業目的這一前提出發,同時它也是檢驗設計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適合企業的唯一標准;
2.、風險最小化,在股權架構設計中,需要重點關注三方面的風險,合夥人之間、創始人與投資人之間、創始人與員工之間;
3、利益最大化,與股權結構緊密聯系的兩大稅種,一是企業所得稅,另一個是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詳情
初創公司進行股權架構設計,所包含的要素主要有股權設計的主體、股權比例以及協議三種。股權設計的主體,主要指作為公司股東的主體,無外乎自然人或企業兩類。關於股權結構比例,比較常見的有2/3、50%,1/3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股權生命線。與之相對應的,則分別是對公司的絕對控股權,相對控股權以及所謂的一票否決權等。除了上面提及的作為股東的主體和股權比例要素外,在股權架構設計中,還有一類關鍵的要素即協議。通過協議,我們可以實現表決權和投票權的委託,也可以實現股權變動的控制。
三、合夥人的貢獻如何用股權比例來衡量
通過股東的金錢投入來分配股權比例,但創業初期合夥人對公司的投入,很多時候表現為除了投錢外,還有投入管理、技術、提供資源、知識產權等多種要素。對於非貨幣化的投入,其貢獻值如何去量化,如何分配其股權比例將成為股權架構設計面臨的首要問題,常見操作有根據各投入要素的比重建立一個數據模型,來均衡一下各合夥人貢獻值大小,但前提是須徵得各合夥人的認可。
D. 股權怎麼分配合理
(一)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就是按照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直接計算得出的,認繳的金額和注冊資本額一旦確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確定了。
(二)分紅比例
分紅比例是指公司在對稅後利潤分配時,各股東可享受的用於計算分紅金額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增資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因此,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在章程中單獨約定各股東的分紅比例,該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
(三)表決權比例
表決權比例是指公司在對重大事項表決時,各股東投票時,該投票權佔全部投票權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在章程中約定各股東的表決權比例,該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而對於股份公司則不可以單獨約定。對於股份公司的股東而言,股東的持股比例一旦確定,其表決權比例自然確定,與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四)剩餘財產分配比例
剩餘財產分配比例是指公司清算完成後,股東對剩餘資產進行分配時,用於計算各股東應分配剩餘財產的比例。
原文參考:https://www.91kaiye.cn/article-5235-1.html
E. 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比較好
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另外,《公司法》規定,持有33.3%以上股權比例的股東是有否決權的。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合夥人平均分配股權,比如150%對50%,或者33%、33%、34%這樣的比例。但這樣分股的弊端比較明顯,如西少爺、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過股權分配要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其一是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為了吸引投資。所以對投資人需要預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議股權分配的比例:創始人60-70%,聯合創始人20-30%,未來員工10-20%。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F. 股東比例怎麼分配好
【法律分析】:股東比列分配方式,個人出資比例人出資除以個人出資總額乘上100%,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一種綜合權利。股權是股東根據其資格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著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分紅比例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