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轉讓股權數量怎麼填
① 認繳出資股權轉讓協議怎麼寫
認繳出資 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 代理 人: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 注冊資金 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 股權轉讓 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雙方責任認定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 質押 ,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風險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 債權債務 )。 四、 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 違約金 。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 賠償金 。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 北京 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准,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上就是認繳出資 股權轉讓協議 的模板,該模板在適用上可能因為情況不同在部分條款上需要修改。但是,該模板在大體上是能完全適用於股權轉讓的。其中,該股權轉讓協議中的違約責任需要結合雙方情況,可進一步詳細規定。
② 認繳出資的股權轉讓,轉讓金額怎麼寫,是0元嗎
可以的,認繳出資額可以零轉讓,但認繳出資的股權是有價值的,可議價或根據公司轉讓時的凈資產定價。同一般的股權轉讓,認繳出資的股權轉讓同樣可以協商議價,或根據公司的凈資產定價,或參考行業發展及預期評定股權價值。
認繳出資的股權轉讓方法:
轉讓或受讓認繳出資的股權,最好出讓方繳足後再轉,這對轉讓方尤其必要。
如受讓人未能補繳出資額,公司及其他股東,抑或公司第三方債權人,都可依法主張原出讓人及/或受讓人連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至少在認繳而未出資到位的額度范圍內,出讓人及受讓人都是要承擔的。
(2)認繳轉讓股權數量怎麼填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股權轉讓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③ 股東認繳出資大於實際應繳費金額 這種情況如何寫股權轉讓書
1、股東認繳出資大於實際應繳費金額,這種情況在工商只需要變更股東或法人(如果變的話),其他不用變更。現在允許轉讓溢價或折價,這種現象十分普遍。股權轉讓前應進行審計,對交割基準日的會計報表進行第三方確認,以凈資產作為股權轉讓的價格。僅就出資額大於注冊資本而言,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還是轉讓的公司法定資本金(注冊資本),多出部分,應作為實際轉讓金額寫入協議,即溢價轉讓或稱為商譽。例如,注冊資金1000萬,實際出資1200萬,轉讓協議中的轉讓總價就是1200萬,其中1000萬是實收資本(注冊資金),200萬作為資本公積(資本溢價)隨資本一並轉讓。
2、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 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對公司每一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作為登記事項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體的登記工作中會產生很大差異。目前,最主要的理解有兩種,一種是:登記的某一股東(出資人)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是其各期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實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則應當是其已完成繳付的各期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另一種是:登記的某一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是登記時其認繳的出資總額和繳納全部認繳出資的最終時間,實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則應當是其登記時已繳付的出資總額和繳納全部實繳出資的最終時間。
④ 新注冊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如何填寫
寫清前提,說明甲方尚未交納出資,同意將其認繳的XX萬元出資(占公司X%的股權)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承擔後續的繳納出資的義務。
⑤ 股東出資額怎麼填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認繳出資數額,一般是按公司章程記載的數額進行填寫,或者由股東之間協商確定。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⑥ 請問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中股權轉讓情況的填寫方式
1、股權原值就是投資成本,就本例是入資的金額;
2、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甲認繳800萬但還未出資,乙認繳200萬已出資。
按你描述,甲將出資權責轉讓給丙,這是允許操作的,實際上甲並未出資也未收到轉讓款,丙直接將800萬出資進公司。甲無收益,也不需要納稅。
股權轉讓情況填寫就是甲將出資權轉讓給丙,判斷你是做稅源監控,具體看稅務局讓你如何描述。
⑦ 股東信息怎麼填
法律分析:股東姓名(有幾個股東就填幾個),出資金額(應該是以萬元為單位填寫),出資方式(是以貨幣還是實物還是其他),佔比多少(占整個注冊資金的百分比),股東出資是股東的基本義務。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股東只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認繳的出資額,並且以貨幣出資的,按貨幣足額存入公司賬戶,以非貨幣出資的,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非貨幣財產的所有權轉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資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⑧ 轉讓股權數量怎麼填
法律分析:一般默認是一元一股 按照整個股權的比例來算數量 比如公司實收資本是200 那麼就是200股 15%就是30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