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不想再投錢了後期股權怎麼算
1. 法律入股不想入了是不是可以退股那是全退還是退百分多少
可以退股,按照百分比來退,企業要退股分配,退股要算出公司所有者擁有多少公司資產,按其佔有的股份百分比進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合理分配資產,按照比例清算,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具有決策表決權、選舉權和收益權等。
法律分析
股東可以協議轉讓股份。就是將自己的股份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或股東。這個不需要老闆同意,但是最好是和他協商過,大家達成一致意見為宜。但總體上講,我國目前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問題的立法尚不完備,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合和人合的性質,公司的設立運行建立在股東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礎之上。實踐中若股東之間的關系極度惡化,股東要實現退出是相當困難的。其一,由於股東之間不合作,以致難以形成解散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甚至連股東會議都無法召開。其二,對外轉讓股權時面臨不能取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或原股東對新股東表示出不接納或不團結的意向,而致沒有人願意受讓股權。對公司內部股東轉讓股權時,原股東可能利用把持公司的優勢使退出股東在財務、資產等方面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境地,從而使其權益受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公司虧損欠款,其中一個股東不願出資,如何稀釋他的股份
例如:A股東35W,你們加資金 70W 你們總資金105W 股東A35W 35/140資金20% 現在他的35W資金只能佔20%的股份。
公司虧損股東拒絕出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如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在公司成立或資本驗資之後,將出資抽回,以及遲延出資的情況,依法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足額繳納出資,並賠償延期出資的損失,如股東拒絕履行的,公司完全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
有關股東瑕疵出資的情況,如公司發現所出資的實物實際價值顯著低於評估價格(或章程所定價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1規定,公司有權要求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且可以要求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另對於股東作為出資的財產存在權利或物的瑕疵,致使財產價值顯著降低或公司無法實現此財產價值時,依據公司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公司也有權要求出資股東補足差額,並要求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一、股東怎麼分擔虧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 一個股東退出了,其它股東如何分這些股份
首先評估公司每股凈值。
1、按現行公司法規定,這個40%股東只有通過轉讓股份才能退出,首先應該轉讓給其他股東(股東有優先權),這種有優先權是其他三個股東共有的,但這個退出股東有選擇權,他可選擇給某一個股東,只有他轉讓給第三方(非股東)時,其他股東才有優先權;
2、按上所述,這個40%不是平均轉讓給其他三個股東的,如果其他三個股東中有人非要這種股份,可單獨按高比例(比如按1:1.2來搶得股份)收購;通常情況下,其他三個股東都想要股份,那麼就可高價(就是高比例)出賣股份,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大家都看好這家公司,那股份轉讓就不能按1:1轉讓;
3、還要特別提醒,這個40%股份是這個退出股東個人的資產,只要符合公司法轉讓的要求,他可以自由選擇高價轉讓;所以不存在你所說的大家平均分股份的情況,因為如果公司不被看好,這39%的股份就可能沒人要,或要低價轉讓(如:按1:0.8的比例)
拓展資料:公司股東中途退股該如何清算?
第一,某股東退股,由其餘公司股東接收。這樣的情形不需做清算,反而是依據公司凈資產具體情況做轉賣所得與損失解決。
第二,股東會決議,不再繼續經營管理企業。因此企業要做清算。
企業做清算要請中介公司出具清算審計報告,現階段大多數稅局要求稅務師事務所出具。清算適用於破產會計的解決辦法。
清算的資產所得,首要用清算費用,隨後是職工工資保險費用,有結余的進行債務清償。最後有結余的由公司股東按比例分配。假如分配超過初始投資,還會涉及到所得稅的計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公司股東能夠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持續五年不向公司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持續盈利,而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賣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是章程規定的其餘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公司股東與公司無法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公司股東能夠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我公司現在有股東要退股,該怎麼結算退他多少
公司有股東要退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退出:
1、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
2、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在特殊情形下的異議回購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3、股東會決議減少注冊資本的,可以不以等比例減資,這意味著股東可以通過減資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東們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流程,可以決定減少注冊資本。股東可以通過減少該股東的注冊資本,從而達到退出的目的;
4、出現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
5、法律規定的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股東退出公司,投資的錢怎麼辦
股東退出公司入股資金額處理方式:
1,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
2,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3,股東離開公司後的股權可以保留,也可以轉讓,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轉讓股份,不能退股。原股東可以優先認購。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拓展資料:
一,股東如果想要退出公司想要拿回投資款只有兩條路:
1,按照市價轉讓你的股權,獲得股權轉讓款,間接收回投資。
2,根據公司章程的特殊規定讓公司回購股東股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退出沒有設定特殊條款的話,那公司回購是走不通的。當然了股權轉讓。如果沒有人買你的股權的話同樣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在公司開設之初,一定要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東的退出做好特殊的約定,並對回購價格做好安排,比如可以按每股凈資產額或者是原始出資額進行回購,盡可能的避免退無可退,退無可依的情況。
二,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股東在公司任的職務沒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職務,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都是有可能的。
三,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員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層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四,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實際上,現實生活當中股東離任但保留股權的案例非常的多,對於該股東來講,很有可能自己並不實際參與公司的任何經營行為,如果公司年底有利潤,要依法給離任股東的股權分紅,同樣的道理,當年虧損了的情況下,已經離任的股東也要承擔虧損風險。
6. 如果一個公司虧損,帳上沒錢了,我也是股東之一但不想再投錢進入,那我還有股份嗎
您好
這家公司虧損以後,賬面資金沒有的話,那麼你的股權依舊是存在的,因為你的投入並沒有改變,如果後期你沒有繼續投資,那麼可以按比例減少您的股份即可,但是你的股權還是存在的,作為理財師我的回答您可以放心!真心回答,希望您採納!
7. 求計算股東退股後股份比例
假設股本是100萬,原本各股東按出資額分配股份,則退股股東出資22萬,A出資44萬,B出資33萬。現在22萬拿走,剩下A的44萬和B的33萬,股本變成77萬。44和33分別去除以77,得,A占股57%,B占股43%
8. 股東撤資離開公司,剩下的股東怎麼劃定剩下資產的股權
你屬於隱名股東,如果有出資協議,可以憑協議約定計算自己在公司內的權益,如果沒有,那就麻煩了。
15%的股權合不合理,你還需要看基數!一個100萬的公司,15%股權對應的權益是15w;如果乙丙撤資一半,15%的股權對應的就只剩7.5w(按你陳述甲的邏輯)。
建議簽訂出資補充協議,明確相關問題!
9. 股權退出怎麼計算
股東退股的清算方式:(1)部分股東退股的,只需要依法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和公司的變更登記即可,無需進行清算;(2)全體股東退股的,則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組,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及時通知債權人,然後以公司的財產清償各債務後,辦理注銷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但這並不是說公司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序後分配公司財產,因而股東同樣可以獲得實際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比如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他實際只投資了10萬元=0.5,現在公司虧損剩下100萬元,退股就必須乘以0.5=5萬元,作為股東,公司賺錢了,是按照比例分紅的。
2、要是虧損了,也要按照比例承擔損失,有限公司的股東是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承擔有限的責任.按照這個比例你付給他貨幣或實物就可以,但必須全體股東簽字同意,出具轉股協議後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