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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什麼時候獲得股權

發布時間: 2023-01-14 07:59:02

㈠ 請問公司吸收新股東增資怎樣分配股權

這需要股東之間協商,看看新股東想要佔公司的多少股份,原股東是否同意,新股東佔得太少肯定不幹,佔得太多原股東肯定不幹,但具體佔多少就得看雙方博弈了。如果新股東特別看好公司,可能100萬只佔3成或則4成股份也願意。看雙方博弈。一般新股東入股,都評估一下原公司的資產多少,負債多少,摸出公司家底,然後根據新股東投入的資本確定佔得股比。

㈡ 公司增資如何分配股權

1、公司增資時和公司的現狀況沒關系的,公司增資需要貴公司的股東大會的決議來分配增資比例。
2、如果公司先減資,是資本額與凈資產一致的話,再增資50萬,是各佔50%。如果還是100萬。
3、根據股東權益,以及新股東擬投入的資金(或資產)折算比例,如標的公司股東權益為800萬,新股東擬投入200萬,那原股東占增資後的標的公司80%的股權,而新股東占增資後的標的公司20%股權。
4、對資本金(即實收資本)進行增資後的工商變更,如標的公司實收資本為80萬,增資至100萬,而新股東實際注入新的資產(或資金)扣除資本金增加的部分,其餘作為現金或資產投入的標的公司。

㈢ 先辦理股權轉讓還是增資

創業時代決勝股權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想引進投資者的話,通常會採用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的兩種形式。有時候,公司會同時採用兩種方式,這里就有一個順序安排,很多公司會採取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方式,那麼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考慮是什麼?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有何區別?下面請看本文的相關內容。

一、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考慮是什麼?

如果先增資,增資很可能是溢價增資,形成的資本公積是全體股東享有,對於不參與增資的股東來說實現了增值,然後再轉讓,就比沒增值的價格要高。

先股權轉讓後增資,就是為了防止上述現象,先清理股權結構。

二、股權轉讓和增資有何聯系和區別?

引入投資人常見方式是兩種即股權轉讓和增資。

1、第一種方式需要子公司的股東將部分股權轉讓給投資人,投資人支付相應的股份轉讓價款取得子公司的股東資格。子公司的股東如果是公司不涉及稅收的問題。(如果是自然人股東涉及繳納個稅的問題。)股權轉讓款歸子公司的股東所有。子公司股東增加,原股東股權減少。子公司注冊資本不變。

2、第二種方式是投資人出資來增加子公司注冊資本。投資人投資存在平價或溢價投資的問題。平價就是和原股東的股權價值相同折股,溢價就是比原股東的股權價值高,簡單的舉例理解就是如果原股東1元買一股權,那麼投資人要高於1元,比如2元才能買一股權。溢價多出的部分作為子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投資人的投資是屬於子公司的權利。子公司注冊資本增加。

從以上可以看出股權轉讓和增資的結果雖然都使得投資人成為子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但是投資人的投資款去向卻完全不同,股權轉讓投資款由被投資企業的原股東取得,增資則是保留在被投資公司。

三、先股權轉讓後增資可以合理避稅么?

1、個人以非貨幣資產投資增資的不能合理避稅。

依據《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股東以非貨幣出資一樣要繳納個稅。

2、以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盈餘利潤轉增股本的,不能避稅。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個人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個人也必須繳納個稅。

綜上所述,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雖然都是公司引入投資者的方式,但是兩者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股權轉讓並不改變公司注冊資本,而增資擴股則增加了公司注資資本。採用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方式,可以優化股權機構,防止出現溢價增資的情況。不管是採用哪種方式,公司針對涉及的稅種還是要繳納的。

㈣ 什麼是增持股如何選擇增持股

什麼是增持股?
增持股即增資持股,是指在企業效益提高時,個人按貢獻大小,從增量之中獲得相應股權。 增資擴股持股是一種股權激勵手段,其目的是改善企業的運作機制,管理層通過增資擴股方式持有本企業一定比例的股權,能夠對管理層形成明顯有效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增資擴股持股是一種增量改革方式,管理層以增資擴股的方式向企業注入資金,從而持有企業的股份,不涉及到購買國有資產問題。
一般來說,增量持股適用於那些處在上升階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業。如果一個企業已經處在衰退期,或缺乏盈利能力,就沒有增資擴股的必要和可能,能不縮股就不錯了。對於我國大部分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國資委的當務之急是如何選拔和使用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的企業家,通過管理、技術和觀念的創新使企業煥發生機和活力。不解決人的選拔和使用問題,任何股權激勵都是缺乏彈性的。
如何選擇增持股?
在股市相對平穩平和的狀態下,增持股一般比一般個股走勢稍好,這就決定了我們可以通過收集增持股的信息,並篩選出其中真正對公司未來有信心的公司股票,最終達到我們增值的目的。選擇增持股需要做好以下三點。
第一步:從紫鑫葯業和中恆集團的例子不難看出,這兩家遭受「黑天鵝」的公司,股價在事件被曝後均快速慘跌,股價一落三丈,短期跌幅均超過50%,這也為其後面反彈提供的堅實基礎。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A股市場的超跌股,在大盤啟動反彈後,都會有不錯的表現。這些個股一旦得到股東或高管增持力挺,相比其他超跌股,就更加容易被市場挖掘。只要成長性沒有出問題,行業沒有出現拐點,其彈性就值得關注,當在熊市找不到投資標的時,挖掘這類個股是非常有效的。
第二步:投資者還需要關注是否是真正意義的增持,大股東是否是完全對未來發展有信心而選擇增持。
當前,從增持動機的角度來看,大股東增持存在著象徵性增持與真實增持兩類情況。象徵性增持的動機大多是為了再融資、為了戰略投資者持有增發破發股的保駕護航,或者是為小非減持進行造勢,因此,這種增持存在極大陷阱,稍不留神,便會成為「刀下鬼」。
真正的產業資本增持,往往表明其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充滿信心,認為公司價值被低估,因為產業資本處於公司經營和管理第一線,能最快接觸到上市公司第一手信息,能夠准確判斷公司所處行業的盛衰狀況,所以,分清增持的本質,也能挖掘出具有爆發力的增持股。
第三步:參與增持股買賣,切不可戀戰。當市場不再是單邊牛市時,再好的公司也扛不住系統風險的打擊,因此,增持股並非東方不敗,需要在好點的介入後,取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離開,畢竟增持的提振作用在短期明顯,隨著時間推移,其刺激效用將快速遞減。當捕捉到的增持股的增持效應減少或是增持效果達到時,投資者應及時離場,鎖定利潤。

㈤ 什麼是股權稀釋,增資和股權轉讓是怎麼稀釋你手

股權的獲得分繼受取得、原始取得。繼受取得一般值得是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從原股東手中受讓股權;原始取得包括公司設立時取得股權,以及公司增資擴股時候取得股權。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後,原股東持有的股權就減少了,即稀釋了。

㈥ 如何做股權增資擴股

據投看看所知:增資擴股這屬於公司大事,一般是需要股東會來決定的,關於估值,可以按照現有資產數據按照凈資產或市盈率、市銷率來估算,具體按照哪種方式要結合公司的所在行業已經經營模式,建議可以先進行測算,測算佔多少股,然後看看哪種更合適;大股東比例不變的話,股份就那麼多,一般就得考慮稀釋其他股東的,這個看你們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約定規則,至於以何種方式入股,協商溝通,可以按照你提到的方式的:
1、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就拿出數據來分析,具體可以參考財務報表、市場競爭這些全方面分析;2、A股東份額不變你可以算下相當於A持股51%增資10完後他的股權金額變為了56.1,你不消減其他股東的份額怎麼可能;
3、F股東佔比就是10萬除以110萬大概是百分之九左右;
4、股權投入可以是技術+資金的形式,但是技術值多少錢需要出具一份評估報告才可以看得出來.

㈦ 請教陳版,關於以股權增資的確認時點

由於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變動是非常注重法律形式的,所以在獲得外管局的核准件之前,不能認為已經具備了在法律上認可其為出資的條件,因此不能確認為實收資本增加,還是應當先記入資本公積等暫記科目。
在驗資時,我理解仍然是按照股權出資辦理,而不是資本公積轉增。主要考慮是:股東之間簽署的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就是股權出資,並且相關股東也是按照股權出資辦理手續,僅僅是由於法律形式方面的問題導致暫不能確認為實收資本,也就是先期確認為資本公積和後期轉為資本都是在原協議框架內進行的,是同一交易事項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步驟,並不是互不相乾的兩項獨立交易。
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可以基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以標的股權上風險和報酬的實質轉移作為依據,但要確認實收資本的增加還是必須嚴格遵循法律形式要求,在獲得外管局核准件之前不能確認實收資本的增加。所以長期股權投資和實收資本的確認之間可能存在時間差。當A企業已滿足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條件但尚未滿足確認新增實收資本的條件時,可以暫時貸記資本公積,到增資的所有法律手續辦理完畢後轉為實收資本。

㈧ 增資後股份如何分配

原股東根據凈資產折和股份比例,新股東溢價部分記入公司資本公積。
補充:會計上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
金融上: 對現金流貼現加總估公司凈資產。
拓展資料: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有限責任公司的增資擴股方式一般為以下兩種:
(1)不改變原出資比例,不破壞原來公司內部的股權分配平衡。公司股東按原出資比例增加出資額,而不改變出資比例。增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
(2)改變原出資比例(邀請出資)。邀請出資的對象,可以是公司原股東,也可以是公司原股東以外的人。如果是公司原股東認繳出資,可以是另外繳納股款,也可以採取把資本公積金或應分配給股東的股息紅利轉化為出資。

㈨ 增資如何計算股權

法律分析:對於增資後注冊資本的計算方式,可以根據原股東的股份比例和新增的股本數額在總股本中的佔比,由評估機構評估來確定總的注冊資本金額和各個股東的佔比。具體可由股東協商確定或者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增資應當由股東會決定。公司增資通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首先由董事會提出增資議案,然後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開股東會,並就此進行表決。股東會對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則以公司章程為准)。

投資(包括增資)應當遵循自願的原則,多數股東不應當強迫少數股東增資,因此,在作出增資決議的同時,應當規定不同意增資的處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資的股東認購不同意增資的股東的增資份額。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將按照各股東的實際出資比例重新計算,未增資的股東的股份就會因此被稀釋。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資的股東以公平價格(比如公司凈資產)收購不願意增資的股東的股份。但是,對於同意增資的股東而言,如果股東會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作出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其就有增資的義務,不履行增資義務的股東應當向已足額認繳新增資本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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