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了如何變更董事身份
A. 我公司要變更董事,請問要走什麼樣的流程
1、申請報告;
2、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及公告;
(2)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3)注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復印件;
(6)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付款憑證、新股東執照復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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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局受理、換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
受理後10個工作日領取。
B. 企業變更董事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董事會成員變更登記需履行如下手續:
1、公司內部通過股東大會同意對董事成員的變更,並簽訂股東大會決議
2、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請變更董事會成員。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3)新任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蓋公章)(5)公司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