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大股東要撤股股權怎麼分配
A. 股東撤股怎麼處理
一般股東撤股是通過轉讓本人的股份而退出公司的股東地位。在股東撤股後,新的股東就代替原股東的地位,公司需要變更股東名冊,並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
【法律分析】
只能轉讓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轉讓給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給合夥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則可以進行股權轉讓達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夥企業則可以依法進行內部轉讓或者退夥。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將股權轉讓給他人。可以在股東之間協議轉讓,也可向第三方轉讓,但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權,只能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可以轉讓股份。可以與其他合夥人協商轉讓份額,或者退夥。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股東退出股權怎麼分配
企業股東要退股分配:退股應該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擁有多少公司資產,按其佔有的股份百分比進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合理分配資產,按照比例清算。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具有決策表決權、選舉權和收益權等。
拓展資料: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後,公司股東不得出現抽逃出資的情況,撤銷退股只能出現在公司解散或者連續五年不分紅等的情況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公司股東的變動就類似於股票的交易,按照現值交易的,而不是原始的股票價值。有公司股東退股就相當於一次小的公司重組,至於如何分那就要看公司章程了。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的就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也就是股份而不是平均分配。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拓展資料: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C. 股東退股後如何分配股權
股東退股後的股權分配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是股東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給股東之外的第三人,從而退出公司。
二是公司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來達到股東退出的目的。
三是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所持有的股權,以達到退出目的;此外還有公司解散和破產後,股東自然退股。
【拓展資料】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後,公司股東不得出現抽逃出資的情況,撤銷退股只能出現在公司解散或者連續五年不分紅等的情況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D. 股東撤股怎麼分錢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撤資是按其佔有的股份百分比進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合理分配資產,按照比例清算。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後,公司股東不得出現抽逃出資的情況,撤銷退股只能出現在公司解散或者連續五年不分紅等的情況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 合夥人撤股如何清算
法律分析:合夥人要退股的,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夥協議來處理。如果合夥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原則上可以將對方的出資退回,並參照雙方所約定的盈利分配比例來對合夥期間的盈利或虧損進行分割。另外,合夥人在退出合夥後,對合夥期間報形成的債務仍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F. 股東撤股剩下的股份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只能進行股份轉讓,由原股東願意購買的人接受這一部分股權,價格由雙方本著自覺自願的精神協議解決。如果原股東無人願意購買,他可向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出售這些股權。交易結束應到當地工商局登記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