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權指什麼
⑴ 什麼是國有股
你好,國家股,是指以國有資產向有限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國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交易,只能通過與機構簽訂轉讓協議完成大宗股權轉移。
從資金來源看,主要包括三部分:
1.國有企業由國家計劃投資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國撥流動資金和各種專用撥款;
2.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經濟主管部門對企業的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3.原有行政性公司的資金所形成的企業固定資產。
⑵ 股份制企業中的國有國有股指的是什麼
國有股包括國家股〔國家持有的股份)和國有法人股(國有企業持有的股份)
⑶ 國有股權分批多次轉讓嗎合法嗎
合法。國有股權分批多次轉讓合法,在國有股權轉讓時,除了股權轉讓須遵守的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等原則外,還有有條件轉讓原則、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原則。國有股權是指由國家授權的投資主體作為股東。
⑷ 什麼是國有股份
國有股份就是一個單位或者企業政府投資資金或者技術所佔有的股份,但未必政府人員在單位擔要職,很多都是國家參股,民營或私營經營模式。
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占較高比例,並且由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企業和相對控股企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大於50%(含50%)的企業,包含未經改制的國有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不足50%,但相對高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份,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對於企業由三方合資,其中兩家為國有企業,國家資本之和超過50%的,在填報"國有經濟控股"時,國家資本不能按兩家之和來計算,而應按企業的實際控股或控制情況來填報。
⑸ 什麼是國有企業股權轉讓
國有股權轉讓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使國有股權按市場規律在不同行業、產業、企業之間自由流動。其本質是國有股權與所有權、債權、股權的置換。目的是改進現有企業股權結構,改造其經營機制,增強其活力;同時將退出的國有資本投入到真正能發揮國民經濟主導作用的關鍵領域和命脈行業,推動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轉讓時,除了一般股權轉讓須遵守的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等原則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則:一是有條件轉讓原則。二是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原則。
⑹ 什麼是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
你好,按投資主體來分。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
國有股指有權代表同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如截止1999年6月30日,滬市伊利股份(600887)國家持股3302.87萬股,即指國有股。
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同上,滬市伊利股份(600887)境內法人持股3374.84萬股,即指法人股。
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我國投資者通過4000多萬股東賬戶在股票市場買賣的股票都是社會公眾股。我國公司法規定,單個自然人持股數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的5%。
我國國有股和法入股目前還不能上市交易。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要轉讓股權,可以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與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簽訂轉讓協議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權的轉移。
由於國家股和法人股占總股本的比重平均超過70%,在大多數情況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收購方需要從原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手中協議受讓大宗股權。近年來。隨著兼並收購人殼、借殼等資產重組活動的展開,國有股利法人股的轉讓行為也逐漸增多。例如,1995年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協議受讓「沈陽金杯」5億股國家股,使其控股比例達到51%,沈陽金杯由此改名為一汽金杯,納入一汽集團旗下。
除少量公司職工股、內部職工股及轉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絕大部分的社會公眾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⑺ 國有股權轉讓一小部分是什麼意思
對於採取將國有股權上市轉讓的方式的,根據我國目前的現狀,國家首先應對現有上市公司國有股狀況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計算,在此基礎上才能確定哪些行業、哪些公司的股權需轉讓上市,轉讓數量多大,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體的政策,分期、分批組織轉讓和上市。因為不論是哪一個國家,國有股權的上市轉讓均有其特定范圍,即只能是將一部分國有股權通過上市轉讓而轉給非國有股東,而宜於國家繼續持股的股權則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在國有單位之間流動。這顯然是一項大工程。
(二)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原則。
在國有企業分布太廣、太散時,政府辦了許多並非必須由它辦的事情。與此同時,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須辦但卻因資金缺乏無力去辦。國有股權轉讓的結果是將國有股權從國家手中轉讓到另一個所有者手中。所以,在進行國有股權轉讓時必需考慮國有股權的設置目的。對於這一原則,我國現行法規的規定已有體現。
二、國有股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1、國有股權概念。
根據1994年11月3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體改委發布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限責任公司參照適用此規定),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向股份公司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為國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權登記上記名為該機構或部門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以其依法佔用的法人資產向獨立於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資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為國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權登記上記名為該國有企業或事業及其他單位持有的股份。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統稱為國有股權。
2、國有股權轉讓的要求。
根據《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及國資委、財政部頒布並於2004年2月1日實施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應符合以下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有利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可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交易股權權屬清楚;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採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方式;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投資主體已經同意(全部國有股轉讓或部分轉讓股權使國家不再控股的,已經取得同級政府批准)。
3、國有股權轉讓程序。
①內部審議。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②出資人審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企業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但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股權轉讓事項,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後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③清產核資與審計。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者決定後,轉讓方應當組織目標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
④資產評估。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⑤信息披露、徵集受讓方。轉讓方應當將股權轉讓公告委託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⑥簽署轉讓協議。A、協議方式: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也可以採取協議轉讓方式。B、拍賣/招標方式:經公開徵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採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股權交易。企業國有股權轉讓成交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應當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⑦履行轉讓協議。受讓方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股權轉讓價款。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⑻ 國有企業股權投資稱呼什麼
直接股權投資。根據查詢國有企業股權投資相關資料得知,國有企業股權投資稱呼為直接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是指政府會計主體持有的各類股權投資資產,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股權投資、投資基金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等。
⑼ 國有股權股份怎麼填寫
一、檔案編號:由產權登記機關存檔時填寫。
二、企業名稱(蓋章):既有企業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全稱填寫,並加蓋企業公章;擬設立企業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核準的名稱填寫。
三、法定代表人(簽字):既有企業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擬設立企業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四、填報日期:按企業申辦產權登記的日期填寫。
五、企業集團或企業管理部門:政府直接管理企業(含企業集團)或其下屬的企業,填寫政府直接管理企業或企業集團母公司名稱;暫未脫鉤的或仍由政府有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管理的企業,填寫政府部門、直屬機構或政府管理的國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六、企業地址、郵政編碼:填寫企業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詳細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七、批准設立日期:按批准設立本企業的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填寫,如無明確規定,按文件頒發的時間填寫。
八、批准設立單位:批准設立本企業的單位名稱;由多個單位批准設立的,填寫牽頭單位名稱並加註「等」,股份制企業填寫本企業國有第一大股東名稱並加註「等」。
九、批准設立文號:批准設立本企業的文件文號,無文號的填寫文件的名稱。
十、組織形式: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企業類型填寫,如舊式營業執照中無此項目的,參考營業執照中經濟性質並對照組織形式標識碼示意圖(見十六、組織形式碼)中所列各組織形式填寫,其中全民所有制企業對應填寫國有企業,有限責任(國有獨資)公司的對應填寫國有獨資公司。
⑽ 法人股和國有股是什麼意思
國家股就是國有股,也就是股權屬於國家的股票,一般指的就是那些能夠代表國家的投資機構或者是部門通過國有資產投資上市公司所得到的股份。另外一些國企上市之後將現有資產摺合成的股份也是國家股。
法人股,顧名思義就是公司法人或者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團體所擁有的股份。法人股屬於非流通股,必須記在法人名下,並且法人股不能轉讓給公司其他職工。
拓展資料:
國家股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以國有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國有企業法人、國有事業、社會團體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財產向獨立於自己的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兩者的股份均為國有股,均需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具體的投資主體不同,因而在股權管理上也有所區別。國家為了加強對公司國有股股權的監管,先後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實施意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性文件。
國家股一般是指國家投資或國有資產經過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國家股的股權所有者是國家,國家股的股權,由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主管部門行使國有資產的所有權職能。
我國國家股的構成,從資金來源看,主要包括三部分:
1.國有企業由國家計劃投資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國撥流動資金和各種專用撥款;
2.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經濟主管部門對企業的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3.原有行政性公司的資金所形成的企業固定資產。
國家有三種持股策略方式,即控制企業百分之一百的股份,控制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控制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股份。國家控股程度,通常因企業與國計民生的關切程度不同而異。
國家股股權的轉讓,應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
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根據法人股認購的對象,可將法人股進一步分為境內發起法人股、外資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個部分。日常股市中說的C股,就是進入協議轉讓的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