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易注意什麼
⑴ 股權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轉讓股權要注意下列事項:1、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2、要明晰股權結構。3、要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4、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股權變更需注意的8大事項
股權變更需注意的8大事項
引導語:如果公司的股權要變更,那麼就需要注意下文的八大事項,與大家分享了解。
公司在訂立股權變更協議時,應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由於股權變更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小小的股權變更協議書可能存在巨大風險,如何識別這些風險,本文將介紹股權變更應注意的八大事項,以便防患於未然。
1、簽訂股權變更協議的主體
在股權變更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 轉讓協議,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注意其它法 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後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後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一些股權變更協議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准,如國有股權、或外資企業股權變更等。
4、明晰股權結構
股權變更協議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5、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認真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1)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2)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3)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6、股權變更協議受讓人應盡量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1)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
(2)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權變更協議中的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3)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
7、股權變更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1)股權變更協議受讓方應要求出讓方做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2)股權變更協議出讓方應當要求受讓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8、股權變更協議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外企辦理股權變更的7個注意事項
股權變更是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統稱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將其在企業的出資(包括提供合作條件)份額(以下稱為股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1、除非外方股東向中方股東轉讓其全部股權(即企業轉變為內資企業),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方股東的出資比例低於企業注冊資本的25%。
2、外商投資企業通過股權變更轉變為內資企業的,未經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授權的部門批准,不得由一個中方股東申請變更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
3、股權變更要遵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企業法規的有關規定,對不允許外商獨資經營的產業,股權變更不得導致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變更為外商獨資經營企業;需由中方控股或主導地位的產業,股權變更不得導致外方股東占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不屬於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新的中方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外商投資企業)],其累計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的凈資產的50%。
5、股權變更審批時應當注意,外國人或法人繼承股權的,應經過律師見證或法院見證。債權人繼承股權的,應當要持有經過公證或律師見證的債權人與原投資者簽訂的繼承協議,或持有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
6、股權變更其法律依據是由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演變來的。大家不妨多研究一下這兩個條款的規定。這兩個條款有明確規定合並及分立的法定程序及要件,在審批時應注意要求提交合並或分立所需要的文件。
7、股權變更情形是:企業投資者不履行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出資義務,經審批機關批准,更換投資者或者變更股權。這里要注意的是:不履行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出資義務包括不履行出資義務和不完全履行出資義務。這一種的股權變更難度比較大。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注冊號
項 目原登記事項申請變更登記事項
名 稱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冊資本(萬元)(萬元)
實收資本(萬元)(萬元)
公司類型
經營范圍許可經營項目:
一般經營項一般經營項目:
許可經營項目:
一般經營項目:
營業期限長期 / 年長期 / 年
股 東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備案事項 □董事 □監事 □經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謹此對真實性承擔責任。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註: 1、手工填寫表格和簽字請使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請勿使用圓珠筆。
2、原登記事項、申請變更登記事項均只填寫申請變更的欄目。
3、“股東”欄只填寫股東名稱或姓名,出資情況填寫《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
4、變更登記同時申請備案的無須提交《公司備案申請書》,請在“備案事項”欄的□中打√。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股東出資方式或者同時申請董事、監事、經理備案的,應當分別提交《變更登記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
;⑶ 轉讓公司股份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轉讓股權注意事項如下:
1、在雙方股權轉讓交易之中,其中股權轉讓的一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且完成股權轉讓的交易之後直至企業股權變更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者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者受讓方,應當到有關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且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者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但是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其企業在向工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時,應當按要求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且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4、《公司法》中規定,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內不得發生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時,必須了解清楚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股權轉讓需要注意些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1、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不同於股權轉讓的生效;2、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於對合同的實際履行;3、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具體體現為將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誠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意思正式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股權轉讓應注意什麼
進行股權轉讓時,一般需要注意5個問題。分別是:1、股權轉讓的手續是否合法有效;2、需要先分清楚股權的結構,再做好資產評估;3、需要確定股權轉讓的總價款,相互保證和相互承諾;4、需要確定轉讓條件,確定股權轉讓的數量、股比以及交割日;5、還有其他的股權轉讓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⑹ 股權進行變價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股權進行變價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以股東認繳並以實際繳付的出資額為重點。即以轉讓方繳付的並經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公司認可的出資額為依據,另外固定資產應以折舊作價為原則,即轉讓方如果是以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等作價出資的,一般應以折舊後的帳面殘值作價,不能以出資時的原值作價。
2、公司的實際盈虧是變價的基礎。
3、公司的發展前景是變價的條件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