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拍賣所得稅如何計算
❶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對 知識產權 、 土地使用權 、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2、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就稅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權轉讓與其他財產轉讓一樣,其收益的性質屬於資本利得。資本利得的計稅基礎為轉讓財產所獲得的收入與被轉讓財產的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 套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權轉讓所得為企業「轉讓 股權投資 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或者「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 。 《 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二、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定方法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計稅依據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5)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2、本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 撫養 或者 贍養 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3、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可採取以下核定方法: (1)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2)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3)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4)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採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 證據 ,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後,可採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通過對上述問題的大致閱讀,相信對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和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定方法有哪些這兩個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認識了。總的來說,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稅,20%的比例稅率。
❷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怎麼算呢
股權轉讓形式上可分: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 成為公司股東 ;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我國現行法律對股權轉讓 個人所得稅 的規定: 1、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公司的 自然人股東 將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業,依法需要就其轉讓所得 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2008年3月1日起新實施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款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范圍包括財產轉讓;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 土地使用權 、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第九條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 。《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 股權轉讓手續 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股權轉讓收入 -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者是個人;扣繳義務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收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或者是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一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❸ 股權轉讓所得稅要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一般的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所得稅計算公式:企業應納所得稅額= (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5% =股權轉讓所得×2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❹ 拍賣所得的股票要交什麼稅
法律分析:1、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如股權轉讓方是個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標准: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按照此差額的20%交納個人所得稅;2、印花稅:企業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雙方按照產權轉移就股權轉讓書據計貼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第(五)項 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來計算。
❺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❻ 股權拍賣所得稅怎麼計算
股權轉讓所得收益,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按次徵收,稅率是20%,其應納稅所得額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來計算,因此,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關於原值及費用的確定,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有效憑證。)
❼ 股權轉讓稅計算方法是怎樣計算的
一、 股權轉讓 稅計算方法 (一)營業稅(2016年5月1日以後過渡到 增值稅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行為征稅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因此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其中凈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准備金等後的余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另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對企業重組過程涉及的股權轉讓稅收政策作了明確,可以查一下。 (三) 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 個人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里指的是溢價轉讓,平價轉讓不涉及該稅種)。 (四) 印花稅 非 上市公司 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和細則,以及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五)股東股權轉讓如何納稅計算 個人轉讓股權是現在市場經濟中常見的經濟行為,股權轉讓所得如何納稅往往成為很多股東關心的問題,因為很多股權涉及的金額往往比較大,交易設計不好,會多繳納很多稅。股權屬於財產權一種,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股權轉讓應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納稅,稅率是20%。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如何計算這個轉讓的「所得額」。根據國稅函2007第24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股權轉讓的所得額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先清收債權、歸還 債務 後,再對每個股東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股權轉讓總收入-原股東承擔的債務總額 原股東所收回的債權總額-注冊資本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有關稅費)×原股東持股比例。其中,原股東承擔的債務不包括應付未付股東的利潤(下同)。 2、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對股權轉讓收入、 債權債務 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分配取得股權轉讓收入 原股東清收公司債權收入-原股東承擔 公司債務 支出-原股東向公司投資成本。 我國的公司股東可將自己手中的股權進行相應的轉讓,在轉讓的過程中我國的稅務部門對這類行為進行相應的稅收管理。對相關的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都需要按照相應的方式進行計算,才可以進行合法的轉讓行為。
❽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
股權無償轉讓是可以的,但要繳納相關的稅並進行工商變更手續。具體計算方法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二)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❾ 股權轉讓的稅怎麼算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x20%。股權轉讓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股權轉讓的流程:
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2、協商。這一步驟在於發現交易對象,就交易的標的、價款等基本內容達成初步的意向。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其內容主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基本情況,目標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轉讓方的告知義務、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實際交接手續、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承繼、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適用法律、通知義務、聯系方式、協議的變更、解除、協議的簽署、生效、訂立時間、地點等等。
3、以書面方式徵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比如通過召開股東會的方式進行表決,並作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1)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法規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2)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3)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4、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5、公司對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