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讓轉讓股權是什麼意思
① 股票在質押期間予以凍結且不能轉讓是什麼意思
股份質押屬於一種權利質押,是指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
簡單來說,質押期間這股票屬於債權人,而你自己是債務人沒有處置權。
② 股東無條件轉讓股權是什麼意思
您好,針對您的股東無條件轉讓股權是什麼意思問題解答如下: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通過履行出資義務而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履行出資義務,而獲得的股東資格,進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股權財產權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股權人身權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③ 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怎麼辦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很多股東行使的,可以按照比例購買,既不同意又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公司法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是什麼
1、封閉性限制。《公司法》第35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2、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方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3、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4、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絕公司負責人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司的內部信息,從事不公平的內幕股權交易,從而損害其他非任董事、監事、經理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⑤ 股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主要是指公司的股東依照法律規定,將自己所持的股東權益有償的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通常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權。股東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但必須要經過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股東應該就其股權轉讓的事情,要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公司其他股東,並徵求其他股東的同意,公司的其他股東在收到書面通知當日起,如果30天類沒有給與答復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如果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股權轉讓的,則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該轉讓的股權果不願意購買的,則視為同意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 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 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⑥ 什麼情況下股份合作企業不可以轉讓
根據《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股份合作制度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權可以轉讓:員工死亡、退休、退休、辭職或者被企業解僱、解僱、解僱等,企業可以根據情況購買員工持有的股份。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情況發生時,經股東大會同意,企業可以負責收購部分個人股份。企業收購的股份可以出售給企業的其他員工或新員工。 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服務企業不發行股票,只出具出資證明作為資產證明和股息依據。 股份合作企業是指在合作制度的基礎上,由企業職工共同投資,吸收一定比例的社會資產投資,實施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勞動分配和股息相結合的集體經濟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⑦ 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是什麼
鑒於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不能隨意轉讓,應遵循法定程序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
一、對內轉讓時,沒有什麼限制條件,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二、對外轉讓時,有一定的轉讓限制或條件。
具體的是:如果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受讓權。
因此,如果股東想將自己的出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得到其他股東書面聲明其放棄優先購買權,在此之後,轉讓方與受讓方才能進行轉讓股權的談判,簽定《股權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