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股權狀況
㈠ 股權是什麼意思,簡單一點說能讓人明白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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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股權變動注意事項
1、凈資產審計的范圍
根據上海市國資委《上海市國有企業一般股權變動事項財務審計工作規則》和《上海市國有企業改制財務審計管理暫行辦法》,企業改制的審計范圍是三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一般股權的審計范圍為二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無償劃轉或協議轉讓的審計范圍為一年加一期的財務報表。
2、評估報告備案/核准
評估報告的有效期為一年,必須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轉報備案/核准部門,涉及房地產資產的評估報告在評估基準日後4個月內必須轉報。
市屬一級單位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市屬一級單位備案;上海市政府批準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評估項目由市國資委核准;由市國資委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市國資委備案。
3、進場交易
國有股權出讓的,必須在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20個工作日,如果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則直接進行產權交割。如果產生2個以上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則進入競價程序,產生最終的受讓人,再進行產權交割。
4、受讓非國有股權
國有企業如果受讓非國有股權,必須進場交易,但該非國有股權無需公開掛牌20個工作日,在場內直接完成產權交割。
㈡ 什麼是股權
股票常識
什麼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用以證明其在公司的股東權利和投資入股份額、並據以獲得股利收入的有價證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東,在法律上擁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享有一定的經營管理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股票的基本特徵
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股票的構成
面值:股票以股份公司的資本總額化分成若乾股,每一股代表的資本額就是面值。市值:股票上市後在市場上的價格,有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之分。股權:股票擁有者按股額比例行使的權力和義務。股息:股份公司按股額的比例支付給股東的收入。紅利:股份公司經營獲利後,每年按股額分給股東的經濟利益。
股票的種類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託管方式
上海交易所規定,在上交所上市的證券實行集中託管,即不論在任何券商處購買的股票,均由上交所的結算中心託管,只要不是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賣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由證券商託管,即在本系統購買的深圳股票由本公司負責保管並只能在本系統賣出,如需在其它券商處賣出則必須辦理轉託管轉出手續。反之,在其它券商處購買的深圳股票,在本系統賣出時,亦需先辦理轉託管的轉入手續才能賣出。
股票「T+1」,資金「T+0」交易制度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漲跌停板介紹。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滬深股市基本交易規則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 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交易品種:A股、B股、國債現貨、企業債券、國債回購、基金。
報價單位:A股、B股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基金單位為報價單位;債券以「100元面額」為報價單位;國債回購以「資金年收益率」為報價單位。
價格變化檔位: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B股為0.01港元;國債回購為0.01%。
委託買賣單位與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託買賣單位為「股」,但為了提高交易系統的效率,必須以100股或其整數倍進行委託買賣。如有低於100 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須一次性委託賣出,不能分次賣出,同時,也不能委託買進零股。債券的委託單位為為1000元面值。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競 價: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開市價:某隻證券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第一筆成交價有可能在連續競價中產生);
收市價: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內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成交價。
漲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對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類證券(含受益憑證)實行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崐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自1998年4月,對特別處理(證券簡稱前加ST)的股票漲跌幅為5%。
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分紅派息方案並獲董事會及證監會批准後,即可確定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交易(包括股權登記日)後手中仍持有這種股票的投資者均有享受分紅派息的權力。如果是分紅利現金,稱做除息,大盤顯示DRxx;如果是送紅股或者配股,稱為除權,大盤顯示XRxx;如果是即分紅利又配股,稱為除權除息,大盤則顯示XDxx。這時,大盤顯示的前收盤價不是前一天的實際收盤價,而是根據股權登記日收盤價與分紅現金的數量、送配股的數量和配股價的高低等結合起來算出來的價格。具體演算法如下:
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股價為
4.17-0.03=4.14(元)
計算除權價:
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股價為
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股價為
(18.00+6.00×0.3)÷(1+0.3)=15.23(元)
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
(20.35-0.4+5.50×0.2)÷(1+0.1+0.2)=16.19(元)。
知道了如何計算除權除息後的股票價格,下一步就是如何買賣股權股息。
股權股息的買賣
在股權股息登記日之後,分紅的公司要通過新聞媒介公布領取紅利的起止日期,時限一般是四周左右,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稱為紅利掛牌時間。上交所參加分紅的投資者必須在該股的紅利掛牌期間,在自己開戶的營業廳將紅利權賣出,才可以將紅利劃歸自己的帳戶,具體方法象賣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紅利的代碼、價格、數量,賣出後計算機就自動將紅利款轉入其資金帳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不需投資者出賣紅利權,而由證券公司直接將紅利轉到股東名下。
在上交所紅利掛牌期間因故未能將紅利權賣出的投資者,可以持身份證、股東卡及資金帳戶去當地證券登記公司領取紅利,繳納一定數量的手續費。
享有某種股票配股權的投資者,無論上交所還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規定期限內象購買一般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的代碼、價格、配股數等信息,就可成交買入配股。
經過一段時間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還有一種准許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轉配股。這時持該股票的國家或法人不願意參加配股,而把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購買轉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還要交轉配股手續費,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時包含直接配股和轉配股,投資者可自行擇定二者的比例。因為轉配股的准許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棄這種配股權。
上市公司所送紅股則在股權登記日後直接劃入股東帳戶。
㈢ 公司股權情況怎麼描述
公司股權情況應該這樣描述:一:公司股權結構應按照姓名、出資額、股權比例填寫。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㈣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4)什麼叫股權狀況擴展閱讀
1、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稅務變更時需要請稅務局開一張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其中個人所得稅的稅負較重。
2、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註:股權受讓人(新股東)在向轉讓人(原自然人股東)支付股權轉讓款項時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㈤ 從法律意義上講,兩個公司存在股權關系是什麼概念都哪些情況屬於存在股權關系
「股權關系」是指公司之間相互持有對方的股權(交叉持股)或者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的股權。
股權關系分類:
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
㈥ 什麼叫股權
什麼是股權 股權是什麼意思
股權的定義: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股權的內容:
1. 投資受益權
投資受益權是股東按照出資或所持股份向公司要求分配盈餘的權利,這是股東的基本權利。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了股東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受益權。
2. 表決權
表決權是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對公司的重大事項行使決策權。
3. 選舉管理的權利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並不參加公司的管理,公司的管理是由董事會實施的,所以選舉董事是股東控制公司的重要手段。
4. 公司經營建議權或質詢權
我國《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股東有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但是我國《公司法》對這一股東權有待作出更明確的規定使其具備操作性。
5. 知情權
我國《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報告、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6. 股份或出資的轉讓權
盡管對於不同形式的公司的出資或股份的轉讓有不同的法定條件,但是股東原則上具有轉讓出資的權利。
7. 剩餘資產分配權
股東的剩餘資產分配權,是指股東對公司清算時的剩餘資產有分配的權利。
8. 優先認股權
股東的優先認股權包括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和發行新股的優先認購權。
9. 訴權
訴權是指股東的權利受到損害時,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障其股權。股東在公司法律制度下的訴權有兩種:直接訴訟和派生訴訟。
股權的分類:
1. 自益權和共益權
2. 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3. 普通股東權和特別股東權
請問股權是什麼概念?
股權:股權,又稱為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或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質押標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
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股權是指股份制企業投資者的法律所有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投資者對企業擁有的各項權利。
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從經濟學角度看,股權是產權的一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法人財產權。
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本質是相同的,都體現財產的所有權;但從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產權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則指資本金或實收資本。 一般,投資者根據股份公司組織形式,認繳股票的種類、數額和對公司所負的有限、無限責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權,諸如經營管理權、監督權、表決權、紅利分配權等決策權。
主要是通過購買股票和資本的「參與」,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以控制操縱其經營業務的決策許可權。 有的金融壟斷資本家用一定的資本收買和持有一個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為「母公司」,然後以「母公司」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額去收買並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為「子公司」,繼之,再由「子公司」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額的股票,使其成為「孫公司」,從而形成層層控制體系,日益擴大股權勢力。
按照企業股權持有者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一般可以將企業的股東分為:控制性股東、重大影響性股東和非重大影響性股東三類。 控制性股東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能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非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被持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公司法72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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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股權?謝謝
一.股權:如果你和兩個朋友合夥開餐館,你出10萬元,他倆各出5萬元,那麼你就佔50%股權,他倆各佔25%股權。
股權的意義如下: 1. 表明你的分紅權利,在上面的例子里,如果盈利了,你可以分得利潤的50%,他倆各25% 2. 表明你們各自在公司裡面發表意見的權利,你說話的份量佔50%,他倆說話的份量各佔25%. 很顯然,股權是股票持有者所擁有的權利. 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金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
什麼叫股權,和股票有關喜嗎
股權是股東由於認購股份而擁有的各種權利和義務的總稱。
也就是說,股份認購人一旦交清應繳股款,就取得股東資格,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股權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是股東大會召集權。
參加權和投票表決權。《公司法》第104條第(四)項規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有參加股東大會的當然權利,「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30日以前通知各股東」,此外,股東還「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 《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二是股份轉讓權。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民持有的股票當然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賣出,但應遵守《證券法》關於「當日買入的證券不得在當日再行賣出」以及其他法律和法規的規定。
三是新股認購權或優先購買權。《公司法》第13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有穩定的盈利記錄,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等時可以發行新股。
第13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時,由股東大會對公司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數額等事項作出決議。 四是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這些權利只能通過參加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共同行使。
《公司法》第103條具體規定了股東大會的職權,包括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通過和修改公司章程等。 五是股利分配請求權。
股利分配請求權,也可以稱為資產受益權,它是股民權益的核心,分配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紅股等其他形式。 六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公司法》第195條第3款規定,「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七是監督權。
股東對公司的監督權相當廣泛,而且股東可以通過選舉監事會監事或自己擔任監事來對公司的一切活動進行監督。監督權包括質詢權,在股東會上,股東有權對公司一切活動進行質詢,董事會或其他機構有義務認真回答這些質詢,除非這種質詢會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為法律所不允許,否則董事會或其他機構不得拒絕回答。
而且股東的質詢權不得由公司章程加以剝奪。 八是帳簿查閱權和違法行為阻止權。
《公司法》第110條規定,「股東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公司法》第lll條規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 九是公司真相知情權。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其經營情況和重大信息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定期對外公布,這些對外公布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股民獲得這些信息的權利主要是由《證券法》規定和保護的。
《證券法》第63條規定,「發行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 承銷的證券公司的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十是股民帳戶受保密的權利。股民除了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享有權利外,還因參與證券市場而享有《證券法》規定的諸多權利,如《證券法》第38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所開立的帳戶保密。
」 十一是獲得司法救濟和民事賠償的權利。當股民的權益受到不法行為的侵害時,股民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加害人給予賠償。
《證券法》第207條還特別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充分體現了《證券法》對股民權益的特別保護。 。
什麼叫股權投資?
最近經常跟客戶討論這個問題,就是什麼是股權投資?我們老百姓如何進行股權投資?股權投資的收益匯報率會有多高?利潤的來源是什麼?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作為一個專業的金融理財人員,我首先想說的是:任何投資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包括企業的海外上市融資等等。所以投資者一定要在看到高回報的同時也要清楚的看見風險的存在,以及如何進行合理的規避風險。
1.通常我們認為所謂股權投資,就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
2.在我國個人購買股權進行投資行為應該是允許的,除了法律規定以外的某些人士。如國家黨政幹部等。個人投資股權應該成為今後的一個長期投資趨勢所在(個人觀點)
3.股權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上市則會有更為豐厚的回報。同時還可享受企業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優惠措施。
有個在身邊的例子就是老百姓不知道什麼是股權而喪失財富的典型案例:1996年合肥合力叉車的原始股權擁有者將手中的股權以每股0.6元的價格拋售,而後來合力上市後每股價格飆升至21.29元!!可惜啊!
那麼我們投資者如何進行股權投資呢?首先選擇一家正規的金融中介機構公司(這很重要);其次要選擇一個好的標的公司(即准上市公司)該公司一定是發展勢頭很好,比如高新技術產業,IT行業,生物工程等行業;,因為這類企業要發展、要上市融資就必須進行股權優化,否則沒有上市的門檻。
老百姓進行日常的長期、短期投資行為一定要從四個基本方面來分析:
第一:合法性。如果你做的是非法投資行為,那麼還是請收回你的資金,用來捐助一些孤苦兒童、傷殘人士會更有用途。你說呢?
第二:安全性。你的資金安全系數怎樣?這應該是你考慮的一個重點問題了。不過話又說回來,錢放在哪兒都不是安全的。即使帶在身上也有被偷的時候,誰說不是呢?你有過被偷的經歷嗎?
第三:收益性。投資本身就是一種延遲暫時消費的行為,目的就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如果你不想獲利,那就請把錢給我,我來投資。
第四:流通性。這就不用我多說了,你把錢放在身上流通性是最好了。呵呵。但要是買個什麼封閉式基金的話就不是很好了,兩相比較,這個道理也許你比我更明白。
什麼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即為股東權利的轉讓。
從公司法理論上說,股東因其出資而對公司享有股東權利,而這種權利是由自益權和共益權共同組成。所謂自益權即股東專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分紅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
共益權則指股東為公司及包括其他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利益而行使的權利,主要包括提案權、表決權等。自益權的獲得是股東向公司投資的最終目的,是共益權的價值基礎,而共益權的行使是實現自益權的手段和保障,兩者有機結合形成完整的股東權利。
其實,按照我國新公司法規定,「股權轉讓」專指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股權。」;而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則被稱為「股份轉讓」。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㈦ 股權有什麼特徵
法律分析:1、股權同時具有非財產性和財產性
股東以其所享有的股權為依據而能夠獲得相關的財產權利,與此同時公司也給予股東相關的非財產性權利,使得股東能夠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從而更好行使其財產性權利也能夠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非財產性權利主要包括表決權、質詢權等。由此可知,股權是一個具有非財產性與財產性的綜合的權利體系。
2、股權具有可分割性
即在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情況下股東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股權,當為後一種情況時,股權就被分割,此時股權的原股東以及繼受取得股權的股東都對自己的股權享有獨立的股權。這種股權的部分轉讓就直接體現了股權的分割性特徵。
3、股權可以雙重取得
從取得方式講,股權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方式。在原始取得的情況下,股東繳納其認繳的出資,公司賦予其相應的股權。在繼受取得的情況下,股東通過繼承或者是受讓原股東的股份而取得股權。
4、股權取得體現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特點
並不是所有想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都能得償所願。就「人合性」方面來說,能否成為一個公司的股東,不僅需要向公司出資,公司有時還會考慮股東個人的資產狀況、信譽、道德品質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末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㈧ 什麼是股權,什麼意思。。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
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8)什麼叫股權狀況擴展閱讀
具體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享有下列內容的權利: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㈨ 股權是什麼意思,簡單一點說能讓人明白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9)什麼叫股權狀況擴展閱讀:
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
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