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比例對等屬於什麼公司
⑴ 股權比例是什麼
股權比例是衡量長期償債能力的指標之一。這個指標是所有者權益總額與資產總額之比率,也叫做股權比率。
一、絕對控制權—67%。
我國《公司法》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佔67%以上,該股東便是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可以決定公司各項重大事務。
二、相對控制權—51%。
持有51%以上的股權,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這些重大事項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外,其他普通事項均可在股東會議進行表決時通過
三、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34%。
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34%以上50%以下,嚴格意義講為33.34%以上50%以下,雖然不能完全決定公司事務,但當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這類重大事項時有一票否決的權利。因此,持股比例在33.34%以上50%以下的股東,是可以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的執行。
四、其他重要的股權比例
1、要約收購線—30%
證券交易所規定持股超過上市已發行股份30%以上,繼續增持股份的,需要要約方式進行,全面要約或部分要約。
這是一個被收購的明確信號,主要股東需要清楚現有核心的股份數量是多少。從萬科一例,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華潤跟萬科的關系說變就變,結果是萬科的主要董事局成員紛紛落馬。
2、同業競爭警界線—20%
大股東,子公司,並列子公司和聯營公司持股超過20%,存在類似業務的進而可能存在同業競爭。
這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信號,主要是要看公司的股東分布情況。如果股東分布比較集中,跟股東分布比較分散,對潛在的投資人作收購有不同的投資戰略意向。
3、臨時會議權—10%
超過10%股東,可以有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可以質詢,調查,起訴,清算及解散公司。
這是比較罕見的例子,通常都會發生於公司內部糾紛,或是股權大變動的情況下,才需要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4、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5%
超過5%股東,重點關注同業競爭,收購上市公司超過5%股權,變動需要公告。
經過往歷史的教訓,潛在投資者的舉動,將投資人的身份披露出來,對所有股東是一件好事。亦是從透明度方面來約束野蠻人的行動,這是較好的做法。
5、臨時提案權開小會—3%
在股份公司中,持有超過3%股份,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
6、代位訴訟權—1%
在股份公司中,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這是小股東的權利。只有大部分的小股東聯手起來,才有機會採取較具體的行動。若果沒有團結或召集不夠的股份數量,最終小股東的權益仍然是會被侵蝕。
⑵ 公司股權性質有哪些具體的
股權的性質: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是投資者因投資公司成為股東而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總和;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其他性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⑶ A公司有B公司的60%股權(份),那麼股權是屬於A公司,還是A公司股東按比例分配
股權是屬於A公司,A和B是同等地位,在B公司的利潤分配後屬於A的那部分,可以納入A公司利潤,再進行分配
⑷ 什麼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的股權分配是怎樣的呢
每一年都會有一大批的大學生畢業後進入社會,那麼當這些大學生在進入社會以後,他們就會面臨選工作以及找工作這樣的一個現狀。但是有一部分人他們幾個想要合夥去辦一個股份制公司,那麼我們現在要說的就是有很多人,他並不了解股份制公司究竟是什麼意思,或者是在工作中股份制公司它的股份分配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而且如果你想要對這個股份制的公司有一定的掌控能力的話,你最好要有絕對的話語權。也就是你的股權必須達到67%以上,如果沒有的話,那麼你就只能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因此在面對股份制公司股權的分配的時候,你一定要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爭取你自己的股權,只有這樣你的投資才會有更加長遠的利益。
⑸ 同樣股權結構的公司叫什麼公司
同股同權」,又稱為「一股一權」或「單一制股權架構」,是指同一個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權利上是平等的,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決權,按持有股份的多少分配紅利。該類型是傳統的公司股權架構,國內大多數公司的股權是屬於這種類型的。
「同股不同權」,也稱為「雙重股權架構」或「AB股架構」,指同一個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權利上有差異,這種差異主要表現在表決權上。雙重股權架構下,表決權多的股票總是由公司內部人士(包括公司創始人、高管等)擁有,而表決權少的股票則留給公眾投資人。該種公司股權表決結構的主要影響在於其對公司控制權流動的影響。2018年,香港和新加坡率先在本地區實現了這種規則轉變,而國內新設立的科創板也已經允許上市公司採用雙重股權架構。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允許在公司章程中約定表決權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允許全體股東同意的情況下,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我國基本是實行「同股同權」的,只有特別的情況下,可以實行特別表決權,如在科創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⑹ 股權的五種類型是什麼
股權的五種類型包括:國有股、法人股、外資股、職工股、公眾股。
國有股,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所持有的股份,這是我國社會主義特色下的產物,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是這種股權構成;
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或個人持有為主的股份公司,這是民營企業的普遍類型;
外資股,是指境外投資者以主要持有人的結構,A股的上市公司也是有一批的;
職工股,是指公司大部分股權分布在職工手上,比如華為,這種在A股並不多見;
公眾股,也就是公眾持有數量佔了總股本的多數。
擴展內容:股權結構類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
規范的股權結構包括三層含義:
①降低股權集中度,改變「一股獨大」局面。
②流通股股權適度集中,發展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發揮他們在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③股權的流通性。
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