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股權轉給他人
⑴ 公司股份怎麼轉讓給他人
法律分析:您公司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按照股東間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轉讓。公司股份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他人,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股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一、 股權轉讓 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 股權轉讓協議 》。 2、需要另外的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 5、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 6、在上述文件簽署後30日內,向 公司注冊 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 公司章程 》、審計報告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 股權變更 登記。 7、股權轉讓的 債權債務 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二、股權轉讓需以下資料: 1、 公司法 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 代理 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 身份證 復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 股權轉讓協議書 。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8、原 營業執照 正副本。 根據《公司法》第71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⑶ 公司股權轉讓流程
公司 股權轉讓流程 就 有限責任公司 而言,具體流程如下: 1、受讓人為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人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股東; 2、獲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可轉讓; 3、如果其他股東使用 優先購買權 ,則轉讓給該股東。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股權轉讓給個人辦理流程是:
1、股權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需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規定;
2、公司簽發新的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3、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⑸ 股東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 股權變更 的具體流程: 1、領取《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 營業執照 (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東會決議、 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