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流拍二次怎麼處理
『壹』 法院二拍流拍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十九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其抵債。有兩個以上執行債權人申請以拍賣財產抵債的,由法定受償順位在先的債權人優先承受;受償順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決定承受人。承受人應受清償的債權額低於抵債財產的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補交差額。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貳』 股權流拍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規定,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以後,在60日之內,要組織第二次拍賣,拍賣總共可以進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賣流拍了,要對拍品進行變賣。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不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達成變賣以物抵債的協議,法院是准許的。根據相關法律還規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賣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賣流拍的起拍價將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過20%。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意見問題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第五十三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叄』 二拍流拍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司法拍賣兩次流拍的,如果拍賣的標的物是動產的,法院可將動產交付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如果是不動產的,可以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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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股票二次拍賣遭流拍會怎樣
法律分析:為了保護債權人利益,若出現二次流拍時,債權人同意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則可以以財產抵債。若出現二次流拍,而債權人也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債,則可以進行第三次拍賣。若第三次拍賣還是再次出現流拍,則不會再次拍賣。因為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第一次拍賣可以保留底價70%拍賣,沒流拍一次再降20%,要是不斷拍賣,財產基本沒有價值。
法律依據:《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股權〈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拍賣保留價,應當按照評估值確定,第一次拍賣最高價未達到保留價時,應當繼續拍賣,每次拍賣的保留價應當不低於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