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如何股權分配
⑴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公司股權分配,一般遵循三個標準的綜合:
1、出資比例;
2、能力和經驗;
3、其他資源投入。如果有以下三個情況,建議綜合考慮。可以將資金投入,作為一個盤子(例如,70%折算),其他情況具體協商。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是話語權、控制權、分紅權的依據,是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
1、兩個人的股權
避免:50%:50%(老大不明確,沒有真正決策人)
65%:35%(兩個股東博弈型)
98%:2%(創始人吃獨食,小股東沒有參與感)
合理:70%:30%
80%:20%(老大清,快速決策)
2、三個人的股權
避免:33%:33%:33%(均分)
40%:40%:20%(小股東要挾)
49%:47%:4%(小股東綁架大股東)
合理:70%:20%:10%
60%:30%:10%(溝通效率高,老大快速決策)
3、四個人的股權
避免:25%:25%:25%:25%(均分)
95%:2%:2%:1%(創始人吃獨食)
合理:70%:20%:5%:5%
67%(創始人):18%(合夥人):15%(員工股)
51%(創始人):34%(合夥人):15%(員工股)
34%:51%(合夥人30%:16%:5%):15%(員工股)
⑵ 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法律分析:股權的分配可採用平均分配、絕對控制、差異化分配。平均分配是指所有股東意見不同時產生的決策,效率較低,但勝在有共同風險承擔和共享利益。絕對控制決策高效但比其他風險值更高。差異化分配是結合前兩種一起產生的。在當前市場普及率最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⑶ 開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
1.三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是由三人協商決定的,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來進行分配。
2.分配方案可參考以下方法,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了。這個方面可能有爭持的地方,設立一些簡單的虛擬股權績效評價系統。就是說在創業過程中讓股東的股權隨著個人績效的變化有一定調整幅度的激勵制度。這個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經營股權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職責、崗位來分的,從而確定分配內容。
⑷ 公司股份制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股份制分配先按出資方式和所佔股權,還應當寫明股權份額及股權分配,並約定在合作期間的事項,發生糾紛時應當如何解決,出資的方式是資金還是技術還是人才等方式,比如甲方所佔股權份額多少,出資多少,或者有技術股份。要確定你們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人代表,然後在公司章程里確定你們商量好的投入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公司股份制股權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將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然後股份應當採取股票的形式來向股東發行,股東擁有多少股票,也就擁有多少股份,當事人擁有多少股份,也就享有多少股權的,當事人向增加股權的,可以通過購買股票的方式來增加,股票多了,意味著股份多了,從而導致股權就增加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⑹ 新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新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後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
新公司成立後多久進行稅務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⑺ 新成立的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1、按照出資額比例分配,出資是股權分配的依據,根據出資額與占總出資額比例進行股權分配,這種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資人獲得股權比例有多有少。
2、第二種種股權分配方式,平均分配。兩位股東,一個出資60%,一個出資40%,但股權進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會削弱公司創始人的控制力而影響公司決策。
一、公司股權分配注意什麼:
1、注意財務監控
研究表明,許多初創企業在一年內就倒閉的直接原因是因為財務管理不善,應收賬款中的壞賬太多,頻頻發生流動資金短缺問題。初創企業的財務部門常常是一個會計、一個出納,完全不足以應付如此眾多的挑戰。創業者要特別注重財務監控問題,不能簡單地把財務管理視作"記賬",要由有專業技能的專人負責,並且有相應的激勵機制和評估體系。
2、避免社會關系對工作關系的干擾
創業期企業里的員工多半有親屬關系或地緣、學緣關系,相互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社會關系,這些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內正常的工作關系。按規范行使企業管理往往比較困難,規范的制度體系缺乏必要的實施環境。
股權轉讓後股利怎麼分配:
1、公司股東按合法程序將所持股權轉讓給他人後,是否對公司盈餘還有股利分配請求權呢,需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另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還沒有經過股東會表決,或者股東會表決不通過。律師認為,在前一種情況下轉讓股權的原股東對於公司股東會已經表決的分配給自己的股利享有請求權,後一種情況下則沒有。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⑻ 如何分配股權比較合理
可以把股權首先分成資金股權部分和經營管理股權部分。為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股權應該怎麼分配
1、股權按出資比例分配比較合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且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等重大決議,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權轉讓應該注意哪些情況
1、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而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此時股東股權轉讓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購,還是通過臨時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對這一條,本人認為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權處分的股權不能限制轉讓,如有限制是無效的,但對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東擬轉讓股權,為保護其他股東利益,公司最好進行審計、評估,以免大股東侵害其他股東情況發生,亦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大股東進行定性、評價;
3、公司對外投資的股權欲轉讓的,須經董事會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作為公司大事項對待,應經審議作出決定。
⑼ 新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一、新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1、新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後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新公司成立後多久進行稅務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